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国质检办〔2008〕432号)精神,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开展为期100天的“质检系统服务企业百日行动”。
一、服务内容。各级质检部门组成服务队,为企业提供六个方面服务。一是质量管理服务。为企业提供质量管理、标准、认证和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培训等工作。二是节能降耗服务。帮助企业开展诊断、咨询、计量器具配备和校准修理、特种设备数据核查和测试、生产许可咨询等工作。三是检验检疫服务。为企业开展国外技术措施的讲解、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四是食品安全技术服务。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五是打假保名优服务。围绕名优企业的产品,帮助企业开展打假行动。六是农业标准化服务。对出口种养殖基地、企业开展标准讲解、培训、咨询等工作。
二、总局组成六个综合工作组赴有关地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一是为企业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检测等服务。二是组织专题培训、讲座,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规定。三是广泛听取地方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质检工作的意见、建议。四是指导基层局开展好质检服务工作,检查服务效果。
总局各综合工作组分成质量管理服务、节能降耗服务、检验检疫服务、食品安全技术服务、打假保名优服务、农业标准化服务等6个技术服务小组。各小组在当地两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和两局的相关人员一起开展服务。
各地质检部门同时组织相应的工作组,广泛开展服务活动,全面推进全系统服务企业的各项工作。通过开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一批困难,解决一批质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一批服务企业的规章制度,提出一批为企业服务的项目。
三、“质检系统服务企业百日行动”中的培训、咨询、技术指导、数据核查等服务项目一律免费。总局和各级质检部门派出的综合工作组和专家服务组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的招待、吃请,不得安排旅游参观,不得收受礼品。
总局号召全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切实搞好为企业的服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做出应有贡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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