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企业自校准定义的歧异

 关闭 [复制链接]
zhenfpe 发表于 2009-7-28 09: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来说不是自校准,而是自由溯源,可送有资质机构校准或者溯源,但是如果你要证书的话,就必须要建表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7-28 18: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09-7-28 18:09 编辑

在“计量论坛 » 计量咨询|Metrology Consultation » 如何自主进行量值溯源?”主题里,我回复了一个帖子,欢迎量友们提出宝贵意见。为了节省大家搜索时间,帖子复制如下:
      校准是量值溯源的一种方式,与检定是不相同的。
      开展检定工作,无论是对内对外,都必须建立计量标准,并通过政府计量主管部门考核。而对于校准,目前我国没有具体规定。
      将来新的计量法有可能作出规定,据说规定大意是:
      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校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备案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相关计量校准服务活动。申请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二)与开展计量校准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证明;
      (四)用于计量校准服务并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证书、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或者……;
      (五)与开展计量校准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计量职业资格人员证明和管理制度。
      可见,对于不向社会提供计量校准服务的内部校准,新计量法也可能不作规定,也就是说默认内部校准的合法性。当然为了确保测量结果的溯源性,其用来校准的测量设备应该定期向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或者校准,其开展内部计量校准活动的人员、设备、环境条件、校准方法应该满足所开展校准项目的要求。
 楼主| loveranddog 发表于 2009-7-28 19: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个问题是应该总结一下了,大家讨论了这么久了.期待新法早日出台.
影子258 发表于 2009-8-3 22:4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检定员有检定证就可以了是吧
hongtashan 发表于 2009-8-4 2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之内的计量器具,送至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属于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可送到有量值传递合法资质的计量单位检定或校准,属于行业内专用计量器具或辅助性试验设备且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可以施行自行校准或自行检验,但所使用校准或检验规程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
zhaoli 发表于 2009-8-5 10: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也是只要有内部校准程序就行了,不过校准的都是外面不能检定的,或者是检定后 进行检查校准的。。
寳寳 发表于 2009-9-6 16: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3# ll83

企业自校不一定要建标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3 03:26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