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压力/真空] 关于强制检定

 关闭 [复制链接]
lzl_1972 发表于 2007-7-6 11: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同行:

       我想问一下:属于特种设备的压力管道(蒸汽、气体)上的压力表以及压缩机(制氧)上的压力表需要强检吗?有什么具体的依据???:P :P :P
海狼 发表于 2007-7-7 0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法明文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检测、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是强制检定的
 楼主| lzl_1972 发表于 2007-7-7 14: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海狼 的帖子

关键是"安全防护"的范围并没有明确规定啊!!!故而日常工作难以把握啊!!!
yxd192 发表于 2007-7-8 12: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有个强检目录表

国家有个强检目录表
共规定了60类117种计量器具
当这些器具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时就是强检范畴
DYX 发表于 2007-7-8 15: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视情况而定

如果属于安全方面的,又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如无安全阀)等,则必须强检;如有安全阀,则建议强检.如不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则可以不进行强检.但需要定期地校检.
shuishengshi 发表于 2007-7-9 14: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25 |压力表 |(51) |压力表 |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 | | | | 1.锅炉主气缸和给
| | | | |水压力部位的测量;
| | | | | 2.固定式空压机风
| | | | |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
| | | | | 3.发电机、气轮机
| | | | |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
| | | | |量;
| | | | | 4.医用高压灭菌器、
| | | | |高压锅压力的测量;
| | | | | 5.带报警装置压力
| | | | |的测量;
| | | | | 6.密封增压容器压
| | | | |力的测量;
| | | | | 7.有害、有毒、腐
| | | | |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
| | | | |测量。
| | | | | (如:弹簧管压力
| | | | |表、电远传和电接点
| | | | |压力表)项别号| 项别 | 种别号 | 种别 | 强检形式 | 强检范围及说明
---|----|-----|----|----------|-----------
| |(52) |风压表 |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 | | | | 矿井中巷道风压、
| | | | |风速的测量。(如:
| | | | |矿用风压表、矿用
| | | | |风速表)
| |-----|----|----------|-----------
| |(53) |氧气表 | 周期检定 |用于安全防护:
| | | | | 1.在灌装氧气瓶
| | | | |过程中氧气监控压
| | | | |力的测量;
| | | | | 2.在工艺过程中
| | | | |易爆、影响安全的
| | | | |氧气压力的测量
| | | | |用于医疗卫生:
| | | | | 医院输氧用浮标
| | | | |式氧气吸入器和供
| | | | |氧装置上氧气压力
| | | | |的测量
属于企业工艺过程中期它一般测量用压力表则不属于强制检定。
fatkid 发表于 2007-7-9 15: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所说的这些东西全部都需要强检,而且应该都是A类设备,半年强检一次。
jhjczx 发表于 2008-10-31 16: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shuishengshi 的帖子

能否提供《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全文?谢谢!
易木 发表于 2008-10-31 17:4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能否提供全文。先谢谢!!
海狼 发表于 2008-10-31 1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

【颁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颁布日期】 19910806
【实施日期】 19910806
【章名】 全文

  一、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以及涉及上述四个方面用于执法监督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强制检定。

  二、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二种形式:

  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

  按实施方式分为二类:

  (1)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

  (2)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2.进行周期检定。

  三、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只作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直接与供气、供水、供电部门进行结算用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轮换。

  四、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由制造厂所在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在计量器具出厂前实施全数量的首次强制检定;也可授权制造厂实施首次强制检定。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

  使用中的竹木直尺、(玻璃)体温计、液体量提,使用单位要严格加强管理,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检查。

  五、第三项中规定的生活用煤气表、水表和电能表,制造厂所在地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其首次强制检定由供气、供水、供电的管理部门或用户在使用前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合格的计量器具上应注明使用期限。

  六、除本规定第三项规定的计量器具外,其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均实施周期检定。

  其中对非固定摊位流动商贩间断使用的杆秤,使用时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未经检定合格的杆秤,不准使用。

  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作了修订的,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

  八、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形式、强检适用范围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

强检形式及强检适用范围表.rar

9.14 KB, 下载次数: 42, 下载积分: 金币 -1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5-5-5 07: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