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033-2008中重复性
请教:在1033中重复性试验,对一组重复性数据的标准偏差,该怎么判断它是否合格,依据什么? 如果测得的重复性小于或等于新建计量标准时的重复性,判定合格 谢谢2#的答复!再问:这次要复查标准,请教以前的建标报告需要重新按照1033-2008的格式编写吗? 我去年底就把建标报告重新按照1033-2008的格式编写,因为建标报告封面的下面有一个修订日期,重写后如实把修订日期写上,建标日期还写以前的建标日期 谢谢!我只是把稳定性、重复性及履历表按1033-2008重新做了,其它没改,不知道行不? 当然还有不确定度的验证要重做 计量标准重复性是检定/校准结果的一个不确定度来源,测得的重复性应满足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通过评定得到)要求,其重复性就合格。3楼的问题赞同8#光光的观点。5楼问题我认为行。 2# hangxiaodong如果建标的技术报告上做的重复性是0那我就必须是0了吗? 相关内容要按照08版的进行修订, 请问我怎么知道我做的重复性是不是合格呢? 同问,重复性不可能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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