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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布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26年第2号公告,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6)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织密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网”。
本次发布的7项标准涵盖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其配套的检测方法标准。其中,新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是基础性的强制标准,对我国农产品监管具有里程碑意义。
标准明细:
- 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代替GB 2763-2021等旧版):作为核心标准,它规定了数百种农药在数百种食品中的上万项残留限量。本次修订新增了236个农药品种,并清理了不符合现行要求的品种。 - GB 23200.122-2026《植物源性食品中草甘膦等残留量的测定》
(检测方法):针对市场关注度高的草甘膦等除草剂,提供了更精准的检测技术手段。 - GB 23200.123-2026《动物源性食品中特定农药残留测定》
(检测方法):加强了对肉、蛋、奶等动物源食品中农药残留的监控能力。 - GB 23200.124-2026《食品中多残留快速检测标准》
针对多种农药残留的同步筛选进行了流程优化。 - GB 23200.125-2026《特定作物残留检测标准》
针对某些特种农产品的残留测定提供了标准参考。 - GB 23200.126-2026《新型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涵盖了近年来新登记及新研发农药的配套检测手段。 - GB 23200.127-2026《残留检测通用规程》
统一了实验室操作规范,确保全国范围内检测结果的一致性。
亮点解读:
* 科学性提升: 遵循“一活性成分一名称”原则,纠正了部分化学名称与结构式,信息表述更加精准。
* 精准化管理: 对微生物农药分类更加规范,格式与排序更趋科学,与国际标准接轨程度更高。
* 配套性增强: “限量标准”与“检测方法”同步发布,解决了过去“有限量、无方法”的监管痛点,提高了标准的实用性。
这些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引导农业生产者科学用药,并为市场流通环节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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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准文本可在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网站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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