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氧化亚氮光谱法自动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发文单位: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碳排放量计量分技术委员会
一、规范概述
《环境空气氧化亚氮光谱法自动监测系统校准规范》是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修订项目,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站共同承担修订工作。目前该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文件已经完成,为使其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
二、适用对象
本规范适用于以下机构及人员:
-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营单位:从事环境空气氧化亚氮(N2O)自动监测系统选型、安装、运行与维护的技术人员;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各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从事温室气体监测、大气成分监测的技术人员与质量管理人员;
- 计量校准与检定机构:各级计量院(所)、计量测试中心中从事光学类气体分析仪校准、光谱法测量仪器检定的技术人员;
- 仪器制造商与研发单位:从事光谱法气体监测仪器设计、生产、标定的企业技术人员与研发工程师;
- 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及有关单位:参与规范审查与技术把关的专家委员及相关技术单位。
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氧化亚氮光谱法自动监测系统的校准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覆盖以下范围:
- 校准对象:基于光谱法(如光声光谱法、可调谐半导体激光吸收光谱法TDLAS、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FTIR等)的环境空气氧化亚氮自动监测系统;
- 计量性能参数:仪器的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等关键计量特性的校准要求;
- 校准方法:标准气体校准法、动态稀释法等校准方法与操作流程,明确校准设备要求与环境条件;
- 校准结果处理:校准数据的处理方法、校准证书内容及结果判定准则,确保监测系统测量结果的可溯源性。
四、主要内容与技术要点
- 术语与定义:明确氧化亚氮光谱法自动监测系统及相关计量术语的定义;
- 计量性能要求:规定监测系统的测量范围、示值误差、重复性、响应时间、漂移等性能指标限值;
- 校准条件:明确校准环境温度、湿度、大气压等环境条件要求,以及标准物质与配套设备的技术要求;
- 校准项目与方法:详细规定各计量性能参数的校准操作步骤、数据采集要求与计算方法;
- 校准结果表达:规范校准证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包括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等。
征求意见说明
请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各位委员审阅征求意见材料并提出宝贵意见,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反馈至联系人邮箱。
五、反馈意见方式
六、附件下载
- 征求意见材料:《环境空气氧化亚氮光谱法自动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材料.rar
包含: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征求意见反馈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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