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5-2-13 18: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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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走看看先生说:“我偏不用Us判断,就用MPE判断,计量标准的MPEV记为MPEVs,用MPEVs≤MPEV/3判断行不行啊”。
老史认为:行!还要加一句:好!
半个多世纪以来,我国计量界所用的计量资格的判别条件,就是标准的准确度比被检的测量仪器的准确度高三倍以上。也就是标准的误差范围即最大误差绝对值,小于被检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的1/3.这是成功的、正确的。
评什么不确定度,纯粹是添乱。计量资格的不确定度评定,根本上错了。把被检仪器的某些性能,如分辨力、重复性、温度效应甚至机械不良等,赖在检定能力上,真是岂有此理!且看欧洲合格性组织的样板(我国CNAS引用,倪育才书上有)游标卡尺校准的不确定度评定,50mm量程卡尺的校准不确定度0.06mm,而此种卡尺的允差MPEV是0.05mm,也就是说即使用1等量块,也不能检定或校准这种卡尺;或者说,全世界的此种卡尺,都不能判为合格。这算什么评定?纯粹是扯淡!
本人从事时频计量。最大量的任务是检定数字式频率计。在低频段,频率计的误差范围就是分辨力误差。按不确定度的办法,校准不确定度要包括被检频率计的分辨力,就算标准的误差为零,要求分辨力自己比自己小三倍也是不可能的。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时频计量的资格,只能按准确度处理。
判别计量资格(检定/校准)只能是看标准的误差范围(包括附件等附加误差)与被检仪器误差范围的比值。
也就是说:在计量资格的认定上,不确定度论的方法是错误的。计量规范《JJF1094》的有U95的判别公式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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