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JJF1094中仪器合格判定,求出不确定度U是要和MPEV进行比较,而在我们查阅校准报告时,也要查看校准报告中给出的不确定度和被校准仪器MPEV的比值是否达到1/3。这很明显说明,校准报告中不确定度并不是被校仪器的MPEV。而43楼1说一个是被校准的电源的,是通过校准进行评价的目标。这个不确定度是被校电源的仪器不确定度,过去的叫法是最大允许误差。。而43楼所述,更类似仪器的MPEV,即设定30V时,其实际值必然在其MPE范围内。何解?
2.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这个我知道的,JJF1033和JJF1001都给出了定义,这是一个分量。而从定义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试系统引起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可以看出此分量不引人被检仪器产生的不确定度分量,被检仪器的分辨力不引人是当然的,但同样也不能引入被检仪器的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啊,而为了测出.计量标准本身的重复性,必须使用一比计量标准更加稳定的仪器,即您说的理想的被测对象。故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和我们现在讨论的校准报告中的不确定度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3.仪器不确定度这个词就让人产生歧义,JJF1001中的名词仪器的测量不确定度定义为:由所用的测量仪器或测试系统引起测量不确定度的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