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 全省计量工作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全省计量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
计量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技术保障。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计量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基础保障作用,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计量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省计量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这条工作主线,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强化民生计量工作,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夯实企业计量基础工作,提高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促进科技进步、安全生产、企业发展、节能降耗和社会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计量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省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计量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力争形成完善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计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涵盖全省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定(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在企业基本建立起与生产、经营、节能降耗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全省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医疗、贸易结算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
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努力形成以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按照“四区两带一线”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加快发展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地区和柴达木地区的计量技术机构。加快建设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重点建设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水电、有色金属、医药等特色产业发展和铁路、公路交通建设、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和三江源保护所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尽快建立和完善燃气表、大口径水表、热量表、蒸汽流量计、大容量计量罐等涉及民生、资源、能源计量的计量器具检定装置,进一步提升计量标准装置水平和检定(校准)能力。
充分发挥煤监、气象、电力、铁路等部门的计量资源优势,支持建立专业计量器具检定机构,开展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粉尘测量仪风压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轨距尺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发挥好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计量检定机构在量值传递中的作用。
加强对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管理,规范计量检定(校准)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创建一批与发达地区水平相当的计量实验室,满足我省生产、科研对计量检定(校准)需求。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提高公正计量行(站)工作能力,提升公正计量行(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鼓励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参与大宗物料贸易交接的计量活动。
(二)加强企业计量工作
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推广先进的 计量管理模式,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计量器具,全面提升企业计量管理水平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计量在创建品牌、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增加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认真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鼓励大型企业按照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中小企业要落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强化计量管理,合理配备计量检测设备,严格生产过程计量检测,切实解决计量检测手段不足和计量管理水平落后的问题;定量包装生产企业要依据《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计量管理体系,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三)加强能源计量工作
深入贯彻实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切实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工作。用能单位要依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国家标准的要求,合理配备、依法管理和正确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并对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使用实施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能源计量检测数据在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分析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机构的作用,研究能源计量器具在线检定、校准的方法,积极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工作,确保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能源计量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和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规定开展能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以及出具虚假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曝光和批评教育。 (四)加强强制检定工作
进一步加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关系国计民生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各项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眼镜店所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严厉打击商品量短秤少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市场供应紧张产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衡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使加油站、商场、餐饮场所等商贸领域商品量短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把民生计量工作上升到政府工作的层面,协调、落实和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计量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量工作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等政策得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的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省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提升科研技术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三)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
建立科技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的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计量科研创新。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尽快将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并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质监专项资金应加大对计量工作经费的投入,支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发展,重点保障我省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老化计量标准装置的更新、改造所需经费。各级政府也应加大资金投入,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
(五)加大计量工作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开辟专刊、专栏、专题,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