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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2%RS代表的相对误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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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15-11-1 09: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10-31 05:02
  路兄认为“测量下限为检定起始点,所取的5点分别为测量上限的20%、40%、60%、80%、100%”这5个受检 ...

简直就是歪理,零位调整是开始检定前的必要准备,受检点所检的示值误差大多是进程示值误差,零点只检回零误差,我所说的是检进程示值误差,你不要给我乱套。“回零误差”你拿什么来做分母?按照你的解释,凡是测力仪(机),测量下限均为零,你从市面上找一台你所认为的测量下限不为零的测力仪(机)给我看看。是不是这台测力仪(机)检定时不需要对零位啦?什么叫“例如测力机的测量范围5kN~100kN”呀?工作测力仪和专用工作测力机有这种测量范围的吗?你怎么不举小学生脖子上系着一条面积为3平方厘米的红领巾呀?

对于正负号的问题,我不想再与你讨论下去了,没有任何意义。力传感器尽管拉压双向都是施加100kN的力,但输出完全不同,拉向输出为+×××××μV,压向输出为-×××××μV,能一样吗?不需要加正负号吗?从压向10kN至拉向100kN,与从拉向10kN至拉向100kN,是不是都不需要加正负号啦?你以为检定按两台,用起来也按两台呀?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11-1 12: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5-11-1 09:52
简直就是歪理,零位调整是开始检定前的必要准备,受检点所检的示值误差大多是进程示值误差,零点只检回零 ...

  路兄说对了,“零位调整是开始检定前的必要准备”。这个“必要准备”的真实意图就是对零示值点的校准,零示值点的校准至关重要。零位没有校准,后续各受检点的测得值都没有意义。当某些测量仪器零示值点需要两个刻度共同确定时,还需要单独检定“零值误差”,例如游标卡尺各受检点示值误差“开始检定前”需要的“零位调整”,由游标尺的零刻线和尾刻线共同确定卡尺零位是否正确,因此除进行“零位的校准”外还需增加一项“零值误差”的检定,零值误差的检定与零示值点的校准要同时完成。
  检定规程JJG455没有排除“例如测力机的测量范围5kN~100kN”这种可能性,虽然这种测力机的“起始点(零位)”仍然是0kN,但因为结构、原理或其他原因,0~5kN的区间显示值准确性不能得到保证,只能从5kN开始至100kN的量值测量结果才能有效。仪器仪表领域这样的情况太多了,例如汽车衡的示值可以从0至30t,但你拿它测量几克、几十克、几百克,甚至几千克都是不能保证测得值的准确性的,汽车衡的量程虽然是30000kg,其测量上限也是30000kg,但其可用测量下限却不是0kg,0kg只是其“标称测量下限”。“量程”是仪器“标称”测量上下限之差。
  路兄说“力传感器尽管拉压双向都是施加100kN的力,但输出完全不同”很有道理,因为拉力和压力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作用力,它们的输出当然不可能相同。“拉向输出为+×××××μV,压向输出为-×××××μV,能一样吗?”的疑问也非常有道理,这是输出电势值的问题,前者如果是A端相对于B端的电势差,后者就是B端相对于A端的电势差。电势差有正负号,压力和拉力没有正负号。但如果我们把压力和拉力两种力都视为“作用力”,作用力是有正负号的,因此对于“压力试验机”和“拉力试验机”两台共同组成的一台试验机来说,其刻度也就出现了正负号,正号表示压力时,负号就表示拉力,或相反也可以。那么仪器显示正号力值时为压力试验机,显示负号力值时就是拉力试验机了,虽然负值是拉力,但作为拉力而言仍然永远不可能有负值,“负”的指向只能视为拉力的坐标轴方向,该坐标轴只有坐标原点(0)和正向,没有负向。
  路兄提出了“从压向10kN至拉向100kN”的实验问题,我认为从压向10kN至0kN是在做压力实验,使用的是试验机的“压力试验机”功能,从0kN逐渐拉向100kN,这是在作拉力试验,使用的是试验机的“拉力试验机”功能。这是在完成抗压强度和抗拉强度的两个实验,不可能将材料的抗拉强度也算成抗压强度。因此,路兄所说的此时的“正负号”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正负号,仅仅是用来区分压力实验还是拉力实验的一个标识。这就是说,检定规程规定这种仪器一台按两台检定,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考虑的,实际使用中这种仪器也是一台当两台使用,甚至还可以当两台以上使用,这种仪器以至于常常被称为“万能”试验机,“万能”的含义就是一台测量设备同时具备多台测量设备的功能,不仅可以当两台使用,而且还可以当多台测量设备使用。
路云 发表于 2016-3-16 22: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10-31 16:37
  路兄说对了,“零位调整是开始检定前的必要准备”。这个“必要准备”的真实意图就是对零示值点的校准 ...

我都懒得与你争了,本主题虽说时隔近半年,想想还是应该表明一下我的看法。将拉压双向的力传感器的两个受力方向的输出比作A对B两点的电势差与B对A点的电势差,看来你根本就没检过力传感器,说出这种外行话也情有可原。将拉压试验不可能在一个试验里同时完成,这也是你少见多怪在你脑海里所形成的固执观念。自己去看看轴向加荷疲劳试验吧,所施加的载荷完全有可能是拉压双向(过零的)正弦波形的动态载荷,不用正负号如何去表示与记录某时刻的力值?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3-16 23: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6-3-16 22:49
我都懒得与你争了,本主题虽说时隔近半年,想想还是应该表明一下我的看法。将拉压双向的力传感器的两个受 ...

  技术讨论就是这样,我的帖子虽然已经4个月以上半年了,路兄现在想想觉得还是应该表明一下自己的看法,这完全是正常的,我并没有反感之意,反而对路兄技术上的认真劲和执着追求感到敬佩。
  我认为“压力”和“拉力”本身的“压”与“拉”已经确立了施力的方向,所谓的压力就是负拉力,拉力就是负压力。压力一定是向着试件的方向(有时也称推力),拉力一定是远离试件的方向加力。因此既然说压力或者拉力,这种“力”或者“强”就只能是正值,这和“电动势”、“海拔”之类的量值有正负还是不同。如果仅仅是“力”,没有加限定词“拉”、“压”或上下左右之类的限定词,就是有正负之分的。
  另外我认为路兄所说的疲劳试验与拉力/压力试验不同。在拉力试验机或压力试验机上做的疲劳试验,应该是固定一个载荷单方向施力,施力后解除,再施力再解除,反复进行直至破坏,而拉压交变负荷施力直至断裂的疲劳试验应该在疲劳试验机上进行。
msca2 发表于 2016-3-17 00:5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这么麻烦!
路云 发表于 2016-5-8 13: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在CNAS-GL37:2015《校准和测量能力(CMC)表示指南》中,发现一处有关“%FS”的描述,这进一步说明“%FS”的原意应该就是“满刻度”或“满标度”,而不是“满量程”。

3.2.1 CMC用单一值表示时。该单一值可以是绝对值,也可以是相对值。
注:用“
U0.15%Rx”(Rx为测量结果)表示的CMC,一般情况下,可以省略Rx,表示为“Urel0.15%”。但对于U0.15%FS(
FS为被校仪器的满刻度值或最大测量值)时,“FS”不能省略。

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的指示仪表的测量下限都为零,此时的量程(range)与满刻度(full scale)的值是相等的,说“量程是10V”与说“满刻度是10V”,没有人会提出异议。但对于双向指示的测量仪器来说,测量范围为-10V~+10V的直流电压表,当问及量程时,估计绝大多数的人会脱口而出说是10V,极少人会说20V,这就是人们的习惯惯性思维,将满刻度当成了量程。计量人员尚且如此,何况英汉词典的编者呢。我们不仅要看中国人是如何翻译洋文的,还要看洋人是如何翻译中文的。估计没有哪个洋人,会将“量程”翻译成“full scale”的。量程就是量程,不存在满不满的问题。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5-8 17:5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的指示仪表的测量下限都为零,此时的量程(range)与满刻度(full scale)的值是相等的,说“量程是10V”与说“满刻度是10V”,没有人会提出异议。路兄81楼的这个说法完全正确。
  但以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为例,众所周知,测量范围(-0.1~0.06)MPa的 I 级压力真空表最大允许误差也常描述为±1%FS,其最大允差绝对值是1%×0.16MPa=0.0016MPa还是1%×0.06MPa=0.0006MPa呢?JJG52-2013的表1的注2说得很明白,是0.0016MPa而不是0.0006MPa。对于真空表来说“最大测量值”是0MPa,如果“FS为被校仪器的最大测量值”,最大允差绝对值不管准确度等级多大,乘以0就都是0MPa,众所周知允差为零的测量设备是无法制造出来的。
  那么为什么CNAS-GL37:2015要用括号作个“FS为被校仪器的满刻度值或最大测量值”的解释呢?这就又回到路兄所说的条件了:“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的指示仪表的测量下限都为零”。在“测量下限为零”的通常条件下,“量程(range)与满刻度(full scale)的值是相等的”。所以CNAS-GL37说如果允差或允许不确定度用a%乘以一个量表述,这个量是测得值 Rx 时可以缺省,这个量在“量程与满刻度的值相等”的条件下不能缺省。在此基础上我们再延伸一下,这个量在量程与满刻度的值“不相等”的条件下是不是更不能缺省呢?所以CNAS-GL37对“量程与满刻度的值是相等”条件下用括号做了补充注解,对量程与满刻度的值“不相等”的条件下能否缺省就没必要注解了。另外就“FS为被校仪器的满刻度值或最大测量值”这句话而言,“满刻度值”在前为主,“最大测量值”在后为次,“满刻度值”指“量程”,“最大刻度值”在测量下限为0时与“量程”相等,所以可理解为“FS为被校仪器的量程或最大测量值”。
  总之FS应该是“量程”,测量下限为0时,测量上限值就是量程,那个”满“字是多余的。计量界的老祖宗之所以用了”满“字,疑似生恐相关人员理解“量程”这个术语时,关注到一部分量值而遗漏了另一部分量值,结果一个”满“字反而起到了”画蛇添足“的作用,令人误解或费解了。
  压力式温度计测量范围可达-80℃~+600℃,JJG310压力式温度计检定规程明确规定最大允许误差是“量程的%”,这里的“量程”是680℃,而不是测量范围上限的600℃。JJG617数字温度指示调节仪的允差表达式用了Δ=±a%FS,规程更直截了当指出:“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限之差(℃)”。在VIM和JJF1001中都没有Full Scale(满量程)的合法地位,只有术语Range of a nominal indication interval 或Span of a nominal indication interval (量程)。%FS表达的“允许误差”,FS是“量程”,在“测量下限为零”时,“量程FS”与“测量上限值”相等,可用测量上限值代替,但测量下限不为0时,且不可用测量上限值代替。
路云 发表于 2016-5-9 00: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以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为例,众所周知,测量范围(-0.1~0.06)MPa的I级压力真空表最大允许误差也常描述为±1%FS,其最大允差绝对值是1%×0.16MPa=0.0016MPa还是1%×0.06MPa=0.0006MPa呢?JJG52-2013的表1的注2说得很明白,是0.0016MPa而不是0.0006MPa。对于真空表来说“最大测量值”是0MPa,如果“FS为被校仪器的最大测量值”,最大允差绝对值不管准确度等级多大,乘以0就都是0MPa,众所周知允差为零的测量设备是无法制造出来的。

将压力真空表最大允许误差描述为±1%FS本身就是错的。在JJG52-2013的表1中所列出的最大允许误差的单位符号,在表头中清清楚楚的表示为“%”而不是“%FS”,因此在注2中加以说明是是必要的。否则就会将其错误的理解为“相对误差”。“%FS”与“%量程”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我们不能简单地在“%FS”与“%量程”之间划等号,只有当测量下限或测量上限为零时,两者之间才能划等号。这正是JJG52-2013表1中不用“%FS”表示示值误差的原因。否则的话,他为何不直接用“%FS”表示呀,还可以直接省去注2

规兄认为81楼红字部分的注释是对“量程与满刻度的值是相等”条件下的补充注解,且还认为对量程与满刻度的值“不相等”的条件下能否缺省就没必要注解了。这恰恰说明了你将“FS”误解成“量程”的结果。如果量程与满刻度的值不相等,那么当引用值为满刻度时就应该表示为“%FS”;当引用值为量程时,就应该表示为“%(量程)”,或者像JJG52-2013那样,直接用“%”表示,另加说明。

JJG310压力式温度计检定规程明确规定最大允许误差是“量程的%”。我早在64楼就已经说了,它不用“%FS”表示,表1中的“量程的%”实际就是一个注释。JJG617的错误,我也已在64楼给出了分析,在此不再赘述。不要以为它直接了当指出:FS-仪表的量程,即测量范围上、下限之差(℃)”,这句话就是真理。规程中错误的概念并不少见,如:JJG52-2013和JJG49-2013就将“示值进回程差”错误的表述成了“回程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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