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8-5-3 09: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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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是“误差理论”派,坚决反对“不确定度”体系。主帖已经证明不确定度体系的常用的七个基本公式都是错误的,这说明不确定度体系是伪科学。
我只能回答你关于“误差理论”方面的问题;对“不确定度”,只能揭露它、批判它、否定它。因为不确定度体系是“不可知论”的产物,否定客观事物的可知性,导致概念错、逻辑错,分析错、表达措、公式错,几乎没有任何可取的地方。在我看来,不确定度的炮制者是骗子;而那些宣传者是没有实事求是精神的信徒,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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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提出的不确定度体系,骗了中国的很多学者,但却骗不了美国的仪器厂。福禄克公司声明:他们的“不确定度”,就是“准确度”,而且包含概率是99%.
准确度就是现在通常说的误差理论中的MPEV(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也就是我国国家计量院称的“极限误差”,我则称其为误差范围,定义为“误差元(测得值减真值)的绝对值的一定概率意义(99%)上的最大可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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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国际计量规范GUM/VIM,当前的国家计量规范JJF1059/JJF1001,充满关于“不确定度”的条款与说教,其实都是错误的。谁用谁错。因为基本公式都错了,用者,不可能不错。
我已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次上书原国家质检总局,他们竟不回话。也怪我,以前的批判文章,涉面过广(打印稿1.2公斤)。此次集中攻击其七个公式错误。是足以说明问题的。我期待在中央的过问下,中国计量界能够较快地破乱反正。
如上,我表达了坚决反对“不确定度体系”的态度;于是我也就不能正面的回答你关于“不确定度评定”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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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具体问题,看法如下:
1 不确定度之B类评定,是半路凭空诞生的,有了MPEV,才能算;又算错了。没法单独用,就是说不用误差理论算MPEV,就没法算仪器指标,因此不能用B类不确定度评定来处理仪器的指标问题。
2.问:“系统中购买的光功率计的技术指标上写的,不确定度为±5%,这个写法含有正负,是错误的吧?我应该算多少合适?
答:不确定度、准确度、MPEV、误差范围,都是绝对值,是包含区间的半宽。单独应用时,都不加±号。当和量值连用时,要加±号,表示“加”或“减”。在区间中用时,下半区是“—”,而上半区是“+”。但应注意,在误差分析时,要写成误差元的形式,是必须有±号的。
因此,加不加±号,是用法的条件不同,其本身量值是相同的。
3.我在文中已证明,公式(2)是错误的,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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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福禄克公司的方法,就是把“不确定度”等同于“准确度”,就是MPEV,或者就是我定义的“误差范围”,一切分析与处理,都按误差理论进行,而到最后,才把MPEV(误差范围)称为“不确定度”,那我们就有共同的语言了。附件摘录了我关于用误差理论处理仪器误差分析、误差合成,指标确定以及区间概念、测量结果表达等的方法,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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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史法测量计量学》有关仪器误差分析、误差合成、区间概念、测量结果表达等的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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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法》摘本 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
(408.5 KB, 下载次数: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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