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206|回复: 120

[新闻评论] 三聚氰胺是不是质检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30 16: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三聚氰胺是质检系统的失职,身为一个计量人,我们是不是应该澄清一些事情?

标准20多年未改 何以保障食品安全
http://www.gfjl.org/thread-104005-1-62.html


  因一句“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多余的”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常委支建华昨天澄清说,他的本意是委员会下面由卫生部门来进行协调的机构是没有必要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总揽食品安全是对的”,支建华说,他完全支持委员会的存在。
  作为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局长,支建华是在一次小组讨论中无意间提及食品安全问题。而那次发言他的重点是谈修改现行标准老化的问题。他觉得标准是基础工作,如果标准滞后,只是围绕表面现象做文章,就等于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对根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太大的意义。
正方观点 (49)

三聚氰胺是质检的问题

反方观点 (99)

三聚氰胺不是质检的问题

发表于 2009-5-30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聚氰胺事件反映了我国在标准的管理上,一个标准执行20多年而不更新,责任应该在管理层上,出现三聚氰胺事件是一些人钻了标准上的漏洞,看来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应该成为标准更新的基础,逐步杜绝三聚氰胺事件的再次发生。而具体执行标准的质检部门也该反思反思,因为标准中反映的问题就没有被提出,其责任还是有的。
jlsts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5-30 22: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际上也不是什么都要检的,地球上有很多物质,每样都检验,需要多长时间?多少资源?标准中规定了,没允许加的,就全部不能加,但只检验容易产生问题的部分,其他的要靠厂家自律,三聚氰胺是奶农或中间商故意添加的,不在生产厂的控制范围内,厂家也是被骗的受害者。
......
发表于 2009-6-1 15: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质检的问题.
yexin12388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6-1 17: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反方
发表于 2009-6-2 17: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检不应负完全责任,质检的责任在于:作为监管部门,当三聚氰胺事件已大面积存在(有可能是很长时间存在)却未发现而未有任何措施出台
发表于 2009-6-3 11: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聚氰胺事件不能单纯说是质检问题,也不能归根于检验标准的不完善!更加偏重于职业道德、企业诚信问题!!!
请问一句:"牛奶里不允许掺加敌敌畏要不要写进标准?","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小便要不要写进交通规则?";显而易见,这些是不必要写进去的,因为这些是最基本的常识和社会道德问题!!!
发表于 2009-7-9 22: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聚氰胺和食品没有太大关联。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存在、发放和监管由几个部门管理,食品安全法也涉及几个部门,九龙治水效果不好,技术层面经常给政治层面背黑锅。
发表于 2009-11-2 11: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的是要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企业法人的责任!
xhxlplp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1-18 22: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接触过的所有计量系统的人,都认为国家技监局纯粹就是替罪羊而已。
当然,我本人也是这种观念!!!!
发表于 2010-2-26 19: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聚氰胺是政府的问题,没事的时候始终在说: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但真正管的时候就没有人真正负责了,而质检的责任就是按标准检验,即使再修改标准,还能将所有有毒的的东西包含进去吗
发表于 2010-3-9 15: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聚氰胺不能说与质检无关,但它绝不仅仅是质检系统的事情
发表于 2010-4-2 1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是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假如所有食品标准都加上“不准添加非食品添加剂”这句话,会不会觉得很滑稽?法还是太宽了,这些害人精难道不该杀头吗?还有作假药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8 14:13 , Processed in 0.06184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