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单位电子天平规程来的较晚,也没有学习新规程的贯标,所以对电子天平检定记录的填写有不少疑问,刚才在论坛里也搜索着看了很多贴,但还是不能完全解惑,在这发个新贴,希望各位学习过的同行能花点时间看看。
1,记录中设备编号这一栏该怎样填写?
2,检定条件一栏是否就是填写温度和湿度?
3,试验载荷L应该填写砝码的标称值还是实际值?
4,规程中写道:当实际分度值d大于1/5检定分度值e时,应先确定天平修约前的示值,消除任何包含在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在我们日常检定中,这种情况还是很少的,那么记录中的附加砝码△L、化整前示值P ,应该都不需要填写直接划掉,那修正误差一栏应该也不需要填写,可我们技术员非要我填上0.0000,有必要吗?
5,偏载误差的计算,新规程中好象并没有很详细的计算方法,我是按照旧规程上(标准天平的四角误差等于四角误差中的最大示值减最小示值,其余天平在常规检定时的四角误差等于各点的示值与中心点的示值之差中的最大者)来计算的,可刚才又看见有人说(JJG1036-2008的7.3.2 偏载误差: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这就是原则,不需去减.结果栏内取最大值填写。)到底是怎样取值的?我晕。
6,(*)到底是指零点还是???
7,最大允许误差的取点,规程上要求必须要有的是:空载、最小秤量、最大允许误差转换点所对于的载荷(或接近最大允许误差转变点)、最大秤量。如天平最大秤量210g,d为0.1mg,e为1.0mg,那么它的最小秤量按规程表1中的100e算的话就是0.1g,我取的点是0.0000\0.1000\50.0000\100.0000\200.0000\210.0000,是否合适?
[ 本帖最后由 小鲤鱼 于 2009-3-4 16:07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