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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热电偶/热电阻/膨胀)] 热电偶计量标准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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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1 10: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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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老师指点:国家有文件,对配热电偶、热电阻的许可证不做要求了,但对于“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该计量标准如果到期的话,还需要再复查申请吗?
发表于 2009-3-11 11: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配热电偶、热电阻的许可证不做要求,是说制造热电偶、热电阻不用CMC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不是说不允许制造热电偶、热电阻。
计量标准《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检定规程还是有的,为检定装置提供依据
发表于 2009-3-16 14: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许可证的要求,因为技术等都已经成熟,已经成为大众型产品,因此取消

计量标准和它是两码事
发表于 2009-3-16 19: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生产热电偶,热电阻测温元件已经不需要办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了。
发表于 2009-3-16 22:5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文件主要针对的是制造,热电阻(偶)标准装置还是需要的。
发表于 2009-3-16 23: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配热电偶、热电阻的许可证不做要求了”,这个“许可证”是指生产热电偶、热电阻不用再办理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了。你说的“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检定装置”,也包括热电偶检定装置、热电阻检定装置作为计量标准如果考核合格证到期的话,当然还是必需再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的,否则就意味着依法失去了配热电偶用温度仪表、热电偶、热电阻的检定资格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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