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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闻评论部

[新闻评论] 三聚氰胺是不是质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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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 13: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三楼的观点,国人的素质是重点
另个人认为素质是以经济基础为基础的.
因此大力发展经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
发表于 2009-9-4 20: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都没有
作为质监的怎么可能能检出来
发表于 2009-9-11 14: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建立一个系统来监控生产过程。
发表于 2009-9-16 09: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三聚氰胺这种事,质检不应该推脱责任。而是应该好好反省、自查工作中的漏洞,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9744590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9-16 19: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肯定是有的,但主要还是国家体制不健全,大家都有体会,疾病的种类,重症是越来越多了,病从口入,食品是关键,如果能专门创建个部门来研究带有化学性质的添加剂,农药的食品会给人带来那些疾病,然后公告危害物质,再以标准的形式规定,再全国统一检测,公民的觉悟会让那些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的厂家无法生存。我想效果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09-9-17 12: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部分国人就是有点出了事了,快推掉责任的习惯,若那些产品最终是卖给自个用,他会很认真地从各方面去检查,特别是安全性这块。
northstar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9-23 19: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是一分钱一分货呀。
发表于 2009-9-28 22: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标准要与时俱进,否则就成了一纸空文。
发表于 2009-9-29 14: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系统问题是其一,标准更新太慢是其二,人员素质是其三
wanb3210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9-10-3 04: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个论坛里看到大部分人选择不是质检部门的责任,我很愤怒。
也许这里大部分人是从事质检工作或质检部门的人员吧。大家找了很多很具体的原因。

但我认为,绝对是质检部门的责任!
首先,国家将食品安全这个责任托付给质检系统,出了这样严重的事故,居然认为自己没有责任!没有一个自省的态度,却首先找原因。
其次,作为质检系统本身,是有能力有机会发现问题的。因为,这不是偶发性的问题,而是行业性的、大批量的质量问题。只要进行了切实有力的监管,是一定能够发现的。关键是质检系统的管理和工作模式出了问题。所以,可以说质检系统的单个人无法负责,但质检系统无责任,却很错误。但是,作为系统中的一员,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么?大家有没有在工作中多思考几个为什么?
最后,就我所接触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强制抽查的实际执行情况发表看法。目前,法规要求的对产品的抽查,实际测试数据,地方质监局直接使用厂家提供的数据。甚至,样品也是厂家提前准备好的。这样的监督,能有多大力度和真实性!
发表于 2009-10-3 12:3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利益链条不被监控,食品质量难以安全!!
发表于 2009-10-3 22: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最新一期《南都周刊》报道,蒙牛正在全面打响一场用金钱堆砌的危机公关战役。如某日,几乎各大门户网站上,人们都看到了铺天盖地的消息《卫生部等六部门专家认定:特仑苏OMP无健康危害》,内容基本上如出一辙,甚至后面的评论也全部是正面的。消息的来源则是卫生部网站发布的一则“动态”消息。

  整个特仑苏事件,“似”已进入了善后阶段,问责“似”已过去,蒙牛要做的只是重挽消费者信心。对于这样的结果,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我真是觉得郁闷。

  蒙牛过去发表论文说,OMP就是IGF-1。蒙牛现在发表声明说,OMP不是IGF-1。蒙牛过去宣传说,OMP是原创发明。蒙牛现在宣传说,OMP是从新西兰引进……这般的颠三倒四也真是令人叹为观止。现在再想起牛根生的那句“大胜靠德”,真是讽刺得可以吓死一头牛。

  不是没有法律制裁这种无信无德的企业行为,依照《食品卫生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将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007年特仑苏销售额在30亿-35亿元左右。消费者一定真的想看到这样一张天价罚单,但看得到的可能性近乎于零吧。

  对于大企业,有关部门一贯是保驾护航的。如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卫生部“动态”消息,中国奶协理事、广东省奶协副会长王丁棉就坦言,卫生部的表态并没有提供更详细的科学依据,缺乏具体意见和对这个产品评价的临床数据。2月12日质检总局刚刚说正在检测OMP是不是有害,紧接着卫生部就表态“无害”,OMP又不是三聚氰胺,其有没有致癌性岂是短短几天就能证明出来的?当然,卫生部的做法很“聪明”,只是网上挂一个动态消息,只是一个口头表态,并不是正式文件通知。深究起来其实它什么都不是。消费者在这个渠道寻求支持显然太难。

  那媒体呢?可靠也不那么高。据北京一名门户网站的编辑透露,“蒙牛是我们的广告大客户。这种大客户是要特殊保护的。”并不讳言蒙牛的公关攻势。就我个人的观察,整个这次事件中,电视媒体基本都保持了沉默,对蒙牛不利的消息大多为纸媒所报道。这里面的关窍也不复杂,一位媒体朋友告诉我,蒙牛在电视媒体投放了大量广告,在纸媒则投得少。如果蒙牛今后在平面媒体也大量投放广告,纸媒是否也会沉默?

  在我看来,特仑苏事件与三聚氰胺事件还有些不同,三聚氰胺事件更主要表现为监管不力及道德缺失。特仑苏事件目前看来,恶劣性没有三聚氰胺高,但是其所揭示出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低下问题,则更有普遍性意义。以国外的经验,商业力量很容易跟权力打成一片,也很容易赎买媒体,侵害消费者权益。对此,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及媒体强化自律,更关键的还是消费者自己要组织起来。有足够强大的消费者民间组织,才是制衡商业恶意行为的最重要力量。可是,在国内目前要组织、运作民间组织,实在是太难了。

  蒙牛是一家以营销著称的企业,其特仑苏营销据说都成了商学院案例。但恕我才疏学浅,我实在看不出这种营销与本山大叔的卖拐有什么区别。蒙牛还会翻身么?我实在不敢下否定性结论,难道咱们这些普通消费者,真的全是范伟的命?
发表于 2009-10-9 19: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认为不是
发表于 2009-10-9 22: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难脱其责
发表于 2009-10-11 15: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部

主要还是个责任心,但是现在各个行业又有多少人有强烈的岗位责任心呢
发表于 2009-10-12 14: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不是哪一个部门出了问题,应该是体制上面的。国民素质、国家体制和欧美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怎么样提高国民素质才是党和政府应该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给中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负面的影响也有目共睹的,有一个故事说:一个欧洲人在深圳的时候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而一但到了香港确自觉的遵守规定!
发表于 2009-10-13 13: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受教了,以前还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呢
发表于 2009-10-14 21: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的说法
发表于 2009-10-23 21:3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是说国人素质,外企到中国来哪一个不变样?外国人也照样钻空子,制度滞后是一方面,犯罪的成本低也是不争的事实。三聚氰胺只是垮了三鹿这个牌子,其余的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发表于 2009-10-23 21: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时如果你规定不准这样不准那样反而堵不住,其实可以反过来,规定只准这样,其他的方法没有证明不危害其他人利益就是不准。
现在很多部门都是不作为,比如说标准更新,谁来说什么时候更新?不是严重滞后,没有人想到更新。
发表于 2009-10-29 08: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标准是没有错误的,关键是我们的检测手段有问题
发表于 2009-10-29 1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全是 我们质监局的责任!任何一个事情的发生都是有其深远的社会原因,关键是一个社会的诚信度的问题!
发表于 2009-11-2 11: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的是要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企业法人的责任!
发表于 2009-11-4 09: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没人性了!
发表于 2009-11-9 10: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1# 新闻评论部

当然是质检的问题!!总局大包大揽,所有都纳入监管,故此失彼啊。再者,质检系统内部信息部畅通,沟通不到位,标准化是一家,产检是一家,老死不相往来,即便往来也是官员之间的吃请、请吃,技术人员的沟通诉求太少,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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