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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国际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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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水 发表于 2009-7-1 13: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各相关认证机构,科研院所、零售商:
  为进一步促进中国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和认证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在认证认可领域的深入发展,提高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国家认监委将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于2009年7月在北京联合举办“良好农业规范(GAP)国际论坛”。
  论坛特邀了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日本良好农业规范协会(JGAP)、智利良好农业规范(ChileGAP)、肯尼亚良好农业规范(KenyaGAP)等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代表介绍GAP国际发展趋势与本国应用实践;同时将安排地方质检部门、认证机构、科研机构、获证企业、零售商的代表专题发言。现邀请你单位派员参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与农产品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地点
  论坛安排在2009年7月27日-2009年7月28日,地点为北京千禧大酒店,(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3号,电话:010- 85876888)。
  三、主要议题
  (一)GAP与食品、农产品安全;
  (二)GAP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GAP在国内、外的发展与应用;
  (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在GAP实施过程中的应用;
  (五)GAP认证在小农户和农民合作组织中的应用;
  (六)GAP认证检查技术研究;
  (七)GAP认证与区域化管理;
  (八)GAP与零售商食品安全控制。
  四、其他事项
  (一)论坛不收取会议费,住宿费用自理(除专题发言人外)。如需会务组安排住宿,请在回执单中注明。
  (二)论坛将免费提供平面材料展示架,供参会代表展示其宣传材料。
  (三)在论坛上做专题发言的优秀论文名单另行通知。
  请于7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附件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会务组。
  联系人:闫薇 杨泽慧
  联系电话:010-65993911 65993919
  传 真:010-65993909 65993920
  电子邮件:yanw@ccai.cc yangzh@ccai.cc
  附件:1.GAP国际论坛入选论文及作者名单
  2.论坛地点交通位置图
  3.参会回执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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