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慈溪某企业一埃及客户以装运前检验证书与其办理的另一份证书货物金额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其在货物到港后无法清关为由,无理提出退运要求,最终迫使该企业让利2500美元才罢休。 据了解,6月中旬期间,该企业负责人曾向慈溪检验检疫局反映,该公司一批于6月11日实施监装后发往埃及的电熨斗产品可能要申请退运。该局工作人员听完后不禁大吃一惊,该批次货物刚刚于近期完成现场检验和价格核实,并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监督装载,签发了装运前检验证书,为何货物刚刚发出就出现这种情况?面对疑问,该企业负责人道出了其中的缘由:根据埃及相关规定,输往该国的产品需办理大使馆认证,出于某些目的,该企业的客户在办理大使馆认证时申报的货值金额远低于装运前检验证书中的货物估价金额;当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对该批次货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并出具相关证书后,该客户担心由于两份证书中货物金额存在不一致,导致无法清关,于是告知生产企业必须更改装运前检验证书中的货物估价金额,否则将拒绝接收该批次货物。
检验检疫人员在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一方面向该企业负责人解释了《中埃质检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及要求,说明对输往埃及工业产品的价格进行核实是出具装运前检验证书的必要步骤之一,同时,告知其如实申报出口批次货物的实际货值金额是申请单位的应有责任。另一方面,检验检疫人员在了解到该企业曾在发货前向其客户就两份证书金额不一致可能会导致货物到港后无法清关进行过沟通,而客户在发货前仅支付了20%的货款仍坚持要求发货等情况,向该负责人指出其利用货已发出余款未付这一条件要挟生产报检企业进行降价的可能,建议其与客户进行沟通,并如实办理大使馆认证,使之与装运前检验证书一致,以便货物到港后及时清关。
据后续了解,检验检疫人员的预测完全准确。该企业经过与客户进行多次沟通后,客户提出了减付余款的要求,最终迫使该企业让利2500美元,在余款结付期间扣除。不久前,该批次货物已在埃及顺利通关。
目前,从检验检疫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输埃产品高价低报的现象由来已久,且该国客户对7月1日开始后到港工业品须凭装运前检验证书通关这一政策缺乏了解。慈溪检验检疫局自5月1日正式受理输埃工业品装运前检验申请以来,已数次发现上述情况,并进行了纠正。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埃及企业应主动和客户进行沟通,告知其在办理其它相关证明时须如实申报,以免和装运前检验证书不符,必要时在合同中注明保护自身利益的相关条款或者款到发货,以免造成自身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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