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796|回复: 0

[质量] 电子衡的正确使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8-29 10: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电子衡的正确使用

1、电子衡应由专职衡器操作人员使用和维护,衡器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方可从事操作和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电子衡的技术性能、操作方法和使用要领,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应有较熟练的处置能力。

2、电子衡以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破坏电子衡印封,不得对系统部件进行更换、调整,不得轻易改动系统设置。

3、使用前应检查各接线是否松动、折断,接地线是否牢靠。

4、使用前仪表开机预热一般30min左右,仪表通电后即进行自检或按动自检开关后进行自检,证明系统正常后方可进行称重。

5、秤台四周间隙内不得卡有石子、煤块等异物,秤台与四周限位螺栓不得发生碰撞和摩擦,各配套部件性能良好,秤台的限位装置要经常调节在规定位置。

6、秤台不得用于非“称量车辆”通道。车辆上秤台应直线行驶,车速低于5km/h,然后轻轻刹车,并尽可能停在秤台中心位置,车停稳后称量。

7、过衡车辆的整体重量之和不得大于电子衡的量大秤量,以免损坏部件。

8、称量后车辆驶下秤台,检验空秤,确认称重显示仪表回零后,才能认定称量结果有效。

9、称重结束后长时间不过衡时,必须切断称重显示仪表电源,以免烧损元件。

10、禁止在秤台上进行电弧焊作业。

11、秤台及四周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积水和其它污染,特别是接线盒内应干燥清洁,盒内干燥剂要定期更换。

12、为延长使用寿命,对称重传感器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13、电子衡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告有关部门配合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修理,并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2 17:41 , Processed in 0.059409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