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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的压力表该如何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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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407 发表于 2009-11-19 19: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现有一压力表,该压力表是空压机上的,属强检的。现有一疑问,这块表是不是要送到当地专门指定的检定机构检定还是只要任何一家只要有该压力表校验资质的计量所校正就可以了吗?
zhoujidai 发表于 2009-11-19 21: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送有强检资质的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就可以了,没有什么指定检定机构之说。
计量单位 发表于 2009-11-20 09: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前段说法正确,但是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是属地管理。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实行就得就地的原则进行检定工作。
WWCCJJ 发表于 2009-11-20 09: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最好,审核老师不找麻烦~
还要买一块备用的~~
无量 发表于 2009-11-20 12: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计量法规定,强检器具应该“定点定期”检定。
但实际上执行的并不是很严格,送有资质的检定机构都可以。
但为了保险并节约差旅费用,还是送当地计量所比较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09-11-20 14: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5# 无量
言之有理!计量法要求强制检定一定要定点定期,定点就是要送指定地点。但是往往是地方政府计量部门就有法不依,随意性管理,只要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就行了。作为企业,为了保险起见,还是依法进行吧,首先选择就地就近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解决不了再送他的上级机构,再解决不了,就再往上一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
yzjl3420646 发表于 2009-11-20 15: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送当地计量所就行了~一般都有这标准的
礼匪 发表于 2009-11-20 16: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属地管理,必须法定机构检定,否则万一出事,校准报告无法律效用的.
唧唧歪歪 发表于 2009-11-26 16: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制检定一块好像有属地管理的吧。其他非强检的计量器具可以按就近原则解决。
张佳明 发表于 2009-12-4 12: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的压力表分两种:一种是样表,只做样表检测用的(这个样表6个月一次拿到当地计量测试所,一种是现场用的,不拿出去检测的,6个周期到的时候,用样表做比对,也不知这样行不行,?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09-12-5 12: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送政府计量部门吧,省事不会出问题
恺撒游神 发表于 2009-12-5 12: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的压力表分两种:一种是样表,只做样表检测用的(这个样表6个月一次拿到当地计量测试所,一种是现场用的,不拿出去检测的,6个周期到的时候,用样表做比对,也不知这样行不行,? ...
张佳明 发表于 2009-12-4 12:17

很明显是不行的,应该送检现场用的压力表
tom.cheng 发表于 2009-12-5 22: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的还是送到当地的计量所,具有校验资质并不表示具有检定资质,送计量所不会有一些未知的问题。
成精 发表于 2009-12-18 14: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压机和锅炉比起来是不是一样会爆炸?
如果是感知危险的东西一定要强检,给当地计量所(质检部门)检定,一般一年一次。
所以最好建议你们准备两个这样的东西,否则送检那段时间机器就无法运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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