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计量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我厂天然气流量自动化计量系统管理工作,确保量值传递可靠,提高计量技术水平,依据厂《计量管理办法及实施细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流量自动化计量系统的选型设计、运行、安全、技术等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JJF1001—1998版术语和定义。
流量自动化计量系统:指对压力(差压)、温度及流量信号进行数据采集,并自行对工况流量进行温压补偿,最终获得标况流量的全套测量仪器。
4、职责
4.1
厂采气工艺所
4.1.1
负责自动化计量系统的选型报告及自动化计量系统技术协议的编制;
4.1.2
负责组织自动化计量系统技术培训以及档案管理工作;
4.1.3
负责监督、检查自动化计量系统的运行情况。
4.2
分队
4.2.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2.2
自动化计量系统出现故障时及时上报采气工艺所,并提供具体记录;
4.2.3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系统设备维护、监督、检查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选型设计
5.1.1
自动化计量系统的选型应根据工艺装置的规模、流程特点和操作要求等因素来进行。
5.1.2
设计中采用的自动化计量系统应选用经国家有关权威部门认可的、取得制造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5.1.3
自动化计量系统要安全稳定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系统合成不确定度应不大于1%。
5.1.4
在同一工程项目中,自动化计量系统规格力求统一,应有利于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
5.1.5
自动化计量系统选型报告应包含选型依据,计量点工况参数,选型设计等。
5.2
运行管理
5.2.1
自动化计量系统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程序,新安装程序或外人进入系统工作必须获得主管部门采气工艺所的许可。
5.2.2
站场值班人员应定时巡查自动化计量系统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或故障应及时上报。采气工艺所根据分队的书面报告提出应急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5.2.3
在自动化计量系统发生故障,采集不到数据,分队应做好相关记录。
5.2.4
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自动化计量系统参数和设置;更改气质组分、量程等参数需得到采气工艺所许可。
5.2.5
未经采气工艺所允许,不得对计算机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5.3 安全管理
5.3.1
自动化计量系统设备应远离火源、潮湿、有害气体、强磁场、强干扰等,工作环境的温度、湿度及洁净度等各项指标应达到要求,并保证电源安装正确及接地系统良好。
5.3.2
严禁在自动化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工作,如:游戏、上互联网、传输电子邮件等,系统的计算机设备专机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3.3
未经采气工艺所允许,不得在系统中开发、安装、运行其他软硬件设备。
5.3.4
系统与其它系统的互联方案,经采气工艺所允许后实施,方案必须具备安全措施。
5.4
技术管理
5.4.1 运行中的自动化计量系统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档案资料,由分队安排专人管理,其中包括:
5.4.1.1
设计技术资料
5.4.1.2
出厂技术资料
5.4.1.3
安装调试资料
5.4.1.4
计量技术协议
5.4.1.5
计量系统测试报告(检定或校准证书)
5.4.1.6
设备运行记录
5.4.1.7
缺陷处理记录
5.4.1.8
软件文档资料
5.4.2
对任何一种新的自动化计量系统的引入,工艺所或分队应组织1次以上(含1次)技术培训,包括理论讲解和操作实习。
5.4.3
自动化计量系统需具备必要的数据备份和硬件备品备件,并由专人管理。
5.4.4
运行中的设备作较大改进时,应经充分论证,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10 15:5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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