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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厂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核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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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jw970 发表于 2007-10-11 15: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在我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规定,“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哪么药厂属于“医疗卫生”吗?我觉得不应属于。
2、如果属于,是不是药厂的计量器具凡在“强制检定目录”中的计量器具,都要去强检?
3、现在企业想自已对其中的温度计、微压差计进行企业内部的校准,不知行否?我们目前只有拿到中级计量证书的技术人员。
4、现在准备编订校准的具体书面规范,是”校准“合适,还是”比对“合适。

  请各位前辈赐教!!!
lixianbo8257 发表于 2007-10-11 15: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应该不包括药厂,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强检可参考国家强检目录。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07-10-11 17: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1、药厂属于工业企业,不属于医疗卫生。
2、温度计、微压差计看是否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计量器具,如是应强检。
3、校准最好适用于建标的企业。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10-13 18:08 编辑 ]
计量员-2 发表于 2007-10-11 19: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1、医疗卫生应该特指医院和卫生防疫系统,药厂应属于工业企业,不属于医疗卫生;
2、药厂的计量器具应该根据生产工艺对产品质量有关的应该加强控制,进行周期检定;
3、温度计、微压差计应该根据生产情况来确定,如果要校准必须要有使用的标准、校准的人员应该持有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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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16897168 发表于 2007-10-11 19: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度计,微差压表可以校准。
买个温度验证仪,大概一两万左右,温度计热电偶都可校。
九江风云 发表于 2007-10-11 21: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不属于所指的“医疗卫生”,凡是属于强制检定和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都应该进行检定。企业如果对所用的计量器具自行检定,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必须建立标准后才能进行。建标的程序和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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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sts 发表于 2007-10-12 21:5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药品,最后是作为医疗卫生行业使用的,需要领取生产许可证,是特殊的企业,要满足GMP的要求。产品检验使用的计量器具,我们村是按照强制检定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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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ana 发表于 2007-10-12 22: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江风云 于 2007-10-11 21:17 发表
药厂不属于所指的“医疗卫生”,凡是属于强制检定和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都应该进行检定。企业如果对所用的计量器具自行检定,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必须建立标准后才能进行。建标的程序和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可参照有关法规。 ...


列入强剑目录并做相应用途的才强检的吧

比如一个秤  用来秤配件给一线人员装配就没必要强检了 如果用来称量和别人交易就需要强检
zmwangping 发表于 2007-10-13 18: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厂用于生产的计量器具不属于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计量器具。当然,不排除有强检的,如用于贸易结算及用于环境保护和用于安全防护方面的。
如果是计量器具,就要检定,不论到哪里,不论周期多长,总得检定。这是现行计量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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