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成为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7122|回复: 1

[工程参量] 《试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27 21: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立刻注册计量论坛 交流工作中的点滴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成为会员

x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办量函(2009)393号文件下达的计量技术法规制(修)定任务的要求,由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负责《试模校准规范》的制定工作,制定工作于2009年12月开始,2010年3月完成初稿。该校准规范为新制定。

二、试模在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试模用来制作混凝土、水泥胶砂等立方体、棱柱体和圆柱体试件。

试模是一种广泛使用在交通建设、水电工程、建筑施工及科研院所各级试验室的计量器具。近年来随着人们质量意识的提高和交通、建筑等行业的飞速发展,其送检量逐年上升。而试模作为一种器具,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造成其检测和使用情况混乱;大部分的试模在使用前未进行量值溯源,不能保证结果的准确可靠;而计量部门在对要求进行溯源的试模进行检测时,由于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难于保证试模示值的准确可靠。因此制定试模的国家计量技术校准规范就显得日益紧迫而且非常必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模的检测方法,为该计量器具的广泛使用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技术法规的制定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JJF 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制定试模校准规范。在制定过程中依据了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等。另外还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JG 237-2008混凝土试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726-2005水泥胶砂试模》,形成了与标准的衔接。

2.在适用范围上从生产和使用角度出发,力求完整。目前市场上使用的试模主要有混凝土试模和水泥胶砂试模。按形状可分为立方体试模、棱柱体试模、圆柱体试模、圆台体试模。按联接形式可分为单个试模、三联试模。按材质分为铸铁制造、钢制造或采用工程塑料制造。

3.在规范制定中力求校准项目设置合理,校准方法可行,为采用新方法留有空间。

四、主要制订工作

1、按照《JJF 1071—200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制定试模校准规范。在内容与格式上保持一致,校准规范的具体内容有范围、引用文献、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的表达、复校时间间隔。

2、在制定过程中注意与标准的衔接吻合。参考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指标要求,通过咨询、走访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我们确定了6项计量特性分别为试模工作面的表面粗糙度工作面的平面度缝隙、试模底板表面与上平面的平行度工作面之间的垂直度和基本尺寸。满足了试模计量性能的控制要求。

3.分别确定了6项计量特性的校准方法。鉴于试模的形状和使用要求,工作面的平面度按对角线两个方向测量,并由间隙情况确定,150mm以上工作面测量多个位置,测量位置应覆盖工作面;基本尺寸测量对于两相对内表面的尺寸,用游标卡尺的刀口内量爪对称测量,每个尺寸均应测量两端和中间三个位置,其高度用深度卡尺测量三个位置,以三个位置测量的最大值为测量结果;对于圆柱形内表面的尺寸,用游标卡尺的刀口内量爪沿直径方向测量,均匀分布三个位置,以三个位置测量的最大值为测量结果。

4.在确定技术指标的基础上,进行了计量特性校准方法的实验验证,由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北北方建筑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对不同形式和规格的试模进行了实验,并依据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进行了试模基本尺寸误差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根据结果本校准规范的检验方法合理、可行。

五、试模校准时所涉及的计量标准器情况

本规范所涉及的校准用设备(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刀口形直尺、塞尺、游标卡尺、深度卡尺、刀口形直角尺)都是试验室常用的、必备的、经济的。

本规范实施后如需建立新的计量标准,已开展长度计量检测工作的县级以上计量检定机构均已具备以上设备,无需新的经费投入。如需购买,也仅需几百元的投资即可。

《试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rar

171.37 KB, 下载次数: 40, 下载积分: 金币 -1

发表于 2020-9-17 08: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咱们试模建标了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成为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4-26 02:13 , Processed in 0.05659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