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 (5)级线性:在参考级量程上,1 kHz频率上的线性工作范围至少60 dB,对于其它级量程及频率应给出线性工作范围的下限和上限。对于A计权,在其它频率(尤其是低频时)线性工作范围将小于60 dB。级线性误差再加上测量的扩展不确定度后,对1级不应超过±1.1 dB,对2级不超过±1.4 dB。这里包括上限波形失真引起的误差,和下限因本底噪声引起的误差。当输入信号以1 dB到10 dB任意变化时,其偏差对1级应不超过±0.6 dB,2级不应超过±0.8 dB。这一点在以往自动量程转换声级计中比较难做到,有的可能达到几个dB。 (6)自生噪声(本机噪声):声级计的自生噪声将影响声级计测量下限及低声级测量的准确性。声级计不仅要给出最大自生电噪声,而且要给出低声级声场中最高自生声噪声,声噪声大于或等于电噪声。以前规定的自生噪声比测量下限至少低5 dB的规定没有了,但是根据级线性误差要求,对自生噪声的要求更高了。不考虑不确定度,对1级误差应不超过±0.8 dB,相应自生噪声应至少比测量下限低6.7 dB;对2级误差应不超过±1.1 dB,相应自生噪声应至少比测量下限低5.3 dB。 但是,现在有的厂家出厂技术指标中的测量下限指的是最大自生噪声,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实际测量下限应该提高5.3~6.7 dB。 (7)猝发音响应:对于指数时间平均声级,老标准仅要求测量200 ms(对F)或500 ms(对S)的猝发音响应,新标准则要求测量0.25~1000 ms(对F)或2~1000 ms(对S)的猝发音响应。以前的声级计基本上都达不到新标准的要求,部分声级计仅仅可以达到JJG 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的要求,它规定周期检定时猝发音的持续时间为10~500 ms,但也不符合IEC 61672-3中对周期试验规定的使用200 ms, 2 ms 和 0.25 ms测试F时间计权,使用200 ms 和 2 ms测试S时间计权。 对于积分(平均)声级计,同样的要求测量0.25~1000 ms的猝发音响应,以及重复猝发音响应,这比老标准中要求也更严格。以往的噪声统计分析仪从指数时间计权声级(F或S)通过取样计算等效连续声级的做法是不能满足这一要求的。 (8)过载指示和欠量程指示:新标准要求声级计都应有过载指示器和欠量程指示器。过载指示对所有级量程和频率范围内的任何频率都适用。检验时使用正半周和负半周信号进行测试,两者相差不应超过1.8 dB。如果测量的声级小于规定的线性工作范围下限,欠量程状态应在超过线性误差允差范围前显示出来。 (9)电磁兼容性:仪器及电气设备增加电磁兼容性要求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不仅声级计,滤波器和声校准器等都增加了该要求。电磁兼容性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声级计本身发出的干扰,它可能是射频幅射,也可能是通过电源线对电网的骚扰。由于声级计本身发出的干扰信号都很弱,一般都能达到规定要求。第二是静电放电,要求能承受±4 kV的接触放电和±8 kV的空气放电不会导致声级计永久性的性能降低和功能损失,也不能有临时性的工作状态变化、结构变化或储存数据变坏或丢失。第三是声级计受环境中工频和射频场的干扰的抗扰度。一方面要求声级计放在规定的工频和射频场中时不应引起任何工作状态的变化、结构变化或存储数据的变坏或丢失;另一方面对工频场和射频场敏感性对74 dB A计权声级的影响不应大于±1.3 dB(对1级)或±2.3 dB(对2级)。由于试验条件的限制及起步较晚,这一性能不是太容易达到。 (10)使用说明书:新标准对声级计的使用说明书规定了很多要求,对于仪器的类型、设计要点、性能指标、校准、操作方法、附件、环境影响、声级计测试方面的信息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国内目前许多声级计的使用说明书过于简单,仅仅起到操作说明的作用,这一点生产厂家应予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