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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使用强检计量器具 大同市周家店一售煤点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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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omeiti 发表于 2007-12-3 17: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法使用强检计量器具 大同市周家店一售煤点被查
作者:霜红  来源:大同日报  发布时间:2007-12-3

  未经质监部门检定,就使用台秤和电子汽车衡进行贸易结算。11月30日,因违法使用强检计量器具,位于大同市周家店村的一售煤点被质监部门责令停止使用计量器具。
  根据市民举报,11月30日上午,大同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该售煤点。经执法人员检查,该售煤点使用的1吨台秤和20吨电子汽车衡均未检定过,而售煤点却违法使用这些计量器具售煤,并向来售煤点称煤的煤贩子收取过秤费。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售煤点停止使用计量器具,并限期到质监部门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据市质监局稽查分局的工作人员讲,该售煤点用于贸易结算的台秤和电子汽车衡都属于强检计量器具。根据《计量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强检计量器具前,使用单位必须申请检定,质监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频繁使用的强检计量器具须半年检定一次。他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看商家的计量器具上是否有检验标签,没有检验标签的计量器具很难保证其计量的准确性,顾客的利益势必会受到损害。

[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7-12-3 17: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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