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1-5-18 07:20 编辑
论B类评定——五评不确定度论 史锦顺 计量技术规范《JJF-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是新版(以下简称新规范),同一技术规范的老版本是JJF1059-1999(以下简称旧规范),二者的不确定度B类评定如下。(有下划线的是原文) 甲 新规范 B类评定基于以下信息: -权威机构发布的量值, -有证标准物质的量值, -校准证书, -仪器的漂移, -经检定的测量仪器准确度等级, -根据人员经验推断的极限值等。 乙 旧规范 B类评定的信息来源有以下六项: a)以前的观测数据; b)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测量仪器特性的了解和经验; c)生产部门提供的技术说明文件; d)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其他文件提供的数据、准确度的等别和级别,包括目前暂在使用的极限误差等; e)手册或某些资料给出的参考数据及其不确定度; f)规定实验方法的国家标准或类似技术文件中给出的重复性限r或复现性限R.
【史评】
1 根源考察。旧规范中之第4条的后半句为我国旧规范所加,表明其终将取消极限误差的意图;除此之外的前五条,出自GUM(1995版2008版都是这样)。第6项是我国旧规范所加,不知所云,好在新规范中取消了。 新规范出自VIM(第三版,2008年),第6条是我国新规范所加,没说明该如何推断极限值,等于没说。 2 自相矛盾。同一个JJF1059,新规定与旧规定二者差别太大了。或者说同样宣传不确定度论的GUM和VIN,二者的B类评定相差太大了。让人信哪个? 3 没内容。B类评定,除了看说明书检定证书之外根本没有实质内容,看说明书、检定证书算什么评定?因此B类评定等于没评定。 4 不要实测。这是不确定度论B类评定的要害。计量是实验科学,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取消实测,就等于否定自身存在的必要。 5 总的评价:没用。 综观这两个规范的B类评定,也就是GUM和VIM的B类评定,告诉我们些什么呢? 要看测量仪器的说明书是怎样规定的,要验证计量证书。这两条是对的,但这太简单了,计量人员谁不知道,是用不着去规范的。除此之外的条款,实在是没用。 测量仪器的误差范围,即准确度,由设计、制作、检验、计量等程序确定,其中核心是方案选取、误差分析、制造、分项误差指标测试,总指标测试等,说到底是靠实测(下节进一步讲)。解决问题还得靠误差论,不确定度论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