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3-3-27 18:22 编辑
(三)计量的数学模型 计量过程,用数学方法表达如下。 在计量的情况下,用被检仪器“测量”计量标准,得仪器的示值M(测)。标准的标称值为B。
误差元关系: ΔM(测) = M(测) – B ΔM(测) = M(测) – Z – (B-Z ) ΔM(测) = ΔM(测真) –ΔB(真) ΔM(测真)=ΔM(测) +ΔB(真) (4) ΔM(测) 是测得值的经测量得到的误差(以标准的标称值为参考);ΔM(测真)是 仪器测得值的真误差(以真值为参考的误差);ΔB(真)是标准的真误差。(4)式体现计量标准在计量中形成的计量误差。 - 误差范围关系: │ΔM(测真)│max =│ΔM(测) +ΔB(真) │max R(测真) = │ΔM(测) │max +│ΔB(真) │max
R(测真) = R(测) + R(B) (5) (5)式是误差范围的关系式,即:测得值的真误差范围,等于测得值的实验误差范围加上标准的误差范围。 (5)式就是计量的误差方程。计量是考察误差关系,因此它就是计量的数学模型。 - (四)计量的资格 计量的目的是求得测量仪器的真误差范围R(测真),计量中直接得到的是R(测)。由(5)式知,计量标准的误差范围R(B)是计量的误差。为计量准确,要求标准的误差范围R(B)要足够小。标准指标与仪器指标之比(标议比)q值,是计量能否进行的资格条件,时频界取q ≤ 1/10,是充分的;电子等界现取q ≤ 1/3,建议取q ≤ 1/4。 - (五) 不确定度评定的模型不当 不确定度论的模型要求给出测得值函数,这在计量与测量的场合,是既不可能,也是不必要的。测量计量工作中,把测量仪器当整体看,是不需要测量仪器的测得值函数的;况且,测量者与计量者一般不可能知道测得值函数(与仪器构造有关)。 - 测量仪器的测得值函数,也就是测量仪器的数学模型,是测量仪器研制中的问题,不该混淆在测量计量中。让计量人员建立测得值函数的模型,是没道理的不合理要求。 不确定度评定的“建模”,第一混淆了场合,把仪器研制中的事,错用到测量计量中。第二,混淆了对象和手段,错把被检仪器的性能掺和到检定能力中。第三,不知道必须用单值的σ来表征变量的分散性,错误地除以根号N. - 请看,测量计量工作坚持误差理论,则思路清晰、工作易干又实效;若信不确定度论,则想不通、干不好;何去何从,请网友与有关计量领导思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