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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平直度] 关于检定平板时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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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bljc 发表于 2014-4-8 22: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讲过“电子水平尺溯源至长度标准”了吗?你敢把原话粘贴过来吗?!本人只是讲水平尺根据JJF1085的规定以及平面角传递系统表中规定,溯源至长度标准;而电子水平尺则是在平面角传递系统表中并不存在,所以根据其测量范围为-9°~99°这样一个实际状况,再根据JJF1119的规定只能溯源至分度头(面角度,准确度2″);楼上某位无聊之极,把“水平尺”与“电子水平尺”混淆起来,大家应该会搞清楚的,水平尺校准的依据是JJF1085(湖北院起草),而电子水平尺校准的依据则是JJF1119(湖南院起草),所以,水平尺与电子水平尺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仪器,只是楼上某位故意混淆来编瞎话罢了。某位真够无耻的!!!

      楼上某位不是编瞎话讲“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计量标准就在同一张平面角检定系统中”,那其敢或能把这张包括电子水平尺的检定系统表粘贴过来给大家看一下吗?以证实其不是在编瞎话,本人敢肯定,某位肯定没有这个胆量,尽管其编起瞎话来脸不变色心不跳,但其绝没有勇气自我戳穿自己瞎话的!当一个人堕落至编瞎话混迹论坛时,与社会痞子还有什么不同呢?!

     楼上某位胡言乱语的什么“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是“水平”二字,利用了自然界存在的水平面在同一个局部区域内是固定不变的这个原理”,某位又在不懂装懂了,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角度传感器有电阻、电感和电容式三种,与“自然界存在的水平面”没有关系的,某位应该是将角度传感器与水准泡式水平仪、水平尺又搞混了吧?!不懂装懂的瞎说一气,不怕被大家笑话吗?!楼上某位实在太无知了!!!
xqbljc 发表于 2014-4-9 10: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4-4-9 10:18 编辑

100楼的某位在“正弦规”与“正弦尺”名称的质疑中又在不懂装懂了。

      “正弦规”是上个世纪的1979年前的规程名称,也是国家标准中解放后一直沿用的名称。“正弦规”还是我们国家50年代第一批颁发的规程,“正弦尺”的错误名称源于1978年的桂林规程审定会,某些人表面为名称问题搞了无记名投票,实则故意与标准中的名称相违背(为什么一定要与标准中名称一致?),霸道强行改为“正弦尺”,并使这一错误名称延续了13年,直至1992年才改回名称为“正弦规”。楼上某位胡言乱语的什么“同一个东西的两种叫法而已”以及莫名其妙的“名称之争...不过是上层建筑的事”和“正名,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并不见得是个好事”等说辞,完全就是不懂装懂故弄玄虚的瞎讲一气。在1978年的桂林规程审定会上同时将正确的也与标准一致的名称“万能角度尺”,霸道的强行改名为“角度规”,并使这一错误名称延续了23年,直至2002年才改回名称为“万能角度尺”。这两个错误导致了许多规程中文字描述及标准器选择,包括检定装置名称、检定系统表的多种叫法、称谓等一系列错误,也误导了许多几何量专业的计量人士。

       主导当年桂林规程审定会的某几个人确实是几何量专业的大人物,包括某个量传检定系统表的第一位主要起草人,本人亲身经历了当初那个场合,现在参加1978年的桂林规程审定会的近100人还健在的应该已经不多了,所以本人有义务做为当年的见证人,将此事情或错误的来龙去脉讲出来,供大家了解计量史上某个阶段、某个细节的真实状况。同时告诫楼上某位:不懂装懂的信口开河并不光彩,以“心知肚明”为幌子掩盖不了其无知+浅薄的实质!某位应该好自为之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0 02: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知无知不是靠某个人的谩骂就定性的,如果大骂某人无知他就是无知了,人人都可以骂别人无知,其实大骂他人无知的人恰恰反映了自己的无知和无理。
      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计量标准是否在同一张平面角检定系统中,人人都可以去查国家平面角检定系统表,本论坛就有这个检定系统表,我认为还是某专家自己去查吧,毕竟查个资料在现代信息化如此进步的年代,对于一个知名专家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
     名称只是一个东西的符号和称呼,如果古代就称狼是马,沿用几千年再改回去恐怕没有人会接受。因此对于一个东西的名称随意改动当然是一种“霸道”行为,1978年改名“角度规”是一种霸道,2002年把延用了23年已被大家所熟知和接受的名称“角度规”改回“万能角度尺”同样是一种霸道。这种名称的改动没有丝毫价值,从经济学角度看这个问题纯属一种不顾资源浪费的表现。既然知道更名涉及方方面面,包括检定系统的更改,原检定系统表已经更改为“角度规”,偏偏将2002检定规程更名为“万能角度尺”难道就不涉及检定系统的再次修改吗?所有这些资源的浪费都应该归罪于名称的“霸道”更改。大骂他人“无知+浅薄”的人就不要倚老卖老了,这里是技术讨论的场合,不是展现谩骂水平的平台,还是自己“好自为之”为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0 02: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专家果然还是反对“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另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是“水平”二字,利用了自然界存在的水平面在同一个局部区域内是固定不变的这个原理”,在挖苦别人“不懂装懂”的同时提出的理由是“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角度传感器有电阻、电感和电容式三种”,所以与“自然界存在的水平面”没有关系。由此我们可以推论,当前许许多多的测量设备都与电学和微电子技术密切相关,也就可以把绝大多数测量设备归属于电学计量了,计量专业的分类也就简单了,何必搞个十大计量甚至还在进一步增加。
      众所周知无论电子水平仪的传感器是电阻、电感和电容哪种形式,它仍然是“水平仪”。水平仪的工作原理离不开以自然界水平面为固定测量基准。当然这个自然界的水平面可以是真正的水平面(例如水泡式的水平仪),也可以是与水平面的转化,转化成垂直于自然水平面的“铅锤面”。“电子式”的测量基准则大多是以水平面转换为铅锤面作为测量基准的。测量中仪器倾角的变化带来与水平面或铅锤面的差,而产生电阻、电感和电容的微弱变化,再加以放大处理,通过显示系统显示出仪器工作面与水平面的倾角,难道这与“自然界存在的水平面”真的没有关系吗?没有关系也就不会叫什么“水平”仪了。还是奉劝某知名专家在技术讨论中不要动不动就骂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不懂装懂的瞎说一气”,“不怕被大家笑话”和“实在太无知”,需要的倒是冷静下来想一想这些骂语会不会落实在自己身上为好。
xqbljc 发表于 2014-4-10 18: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4-4-10 18:20 编辑

楼上某位编瞎话““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计量标准就在同一张平面角检定系统中”,本人也不再屑于搭理拿说瞎话为职业的人了,毕竟大家都了解:水平尺≠电子水平尺吧!某人不懂也无知这些,实际上并不奇怪,“无知+浅薄”吗!就由其“拧种”到底,坚持瞎话得了,反正大家已经都看清楚就好。

      楼上某位在计量器具的名称问题上又似“狼”非“马”的“扯、绕”起来,完全就是在演绎现代版的“指鹿为马”,将正确名称改为错误名称是“霸道”,若干年后(13年或23年)将错误名称再改回正确名称仍然是“霸道”,言外之意;这世界上本没有公道,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只能仰仗某位那张可“横”可“竖”的两片嘴。某位这就不仅是“拧种”了,应该为“某位=拧种=赵高”了。实际上,并没有人屑于与某位“拧种”过不去,只是其自己卑下的“下里巴人”身份,造成了其人格的缺陷,自己挖坑自己跳入,还能自己铲土自埋,这也是一种能力及境界,本人及大家都不必去“搭救”,否则,其会更为加快“自埋”的“铲土”速度,毕竟大家都懂得不作x、不会x的道理,由其到了黄河也不回头好了,其早已表达了这种意思、意志及决心。

     楼上某位坚持的“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共同点是“水平”二字”观点,应该讲还不够完整,毕竟“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各5个字的名称中有4个字完全相同(电子水平),这样的话,两种计量仪器起码80%完全相同,某位再努力的“扯”或“绕”一下,争取推导出“”,则“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就完全一样了,那时JJF1119JJF1085JJG103,“天下大同”有多好,大家应该相信:楼上某位完全具备这个“扯、绕”能力,也完全愿意去做这样“首创”且为“三新”理论“增砖添瓦”的事情,我们就拭目以待好了!

     楼上某位胡言乱语的“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的共同点是“水平”二字”,并在不懂装懂的乱“扯”瞎“绕”自然水平面过程中,不小心转化出“水平面铅锤”(估计应该是“铅垂面”),某位应该是将其本人“绕”糊涂了吧?!不过,当楼上某位“绕”糊涂了的时候,却能说出正确的话,大家看一下。其所讲的“水平仪的工作原理离不开以自然界水平面为固定测量基准”的话,应该是无比正确的,“测量基准”就是仪器读数的参考面(线),这可与其过去一直坚持的“测量基准是大量的不断变化的”的说辞,完全就大相径庭了!但愿楼上某位一直处于糊涂状态,糊涂状态时出正确的真言,楼上某位及郑板桥的古训“难得糊涂”,实在是太经典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0 23: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毕竟大家都了解:电子水平尺≠电子水平尺。但有人却就是听不来话,把别人所说的两种东西有共性硬是理解成两种东西是一回事。查遍整个论坛的帖子就会发现只有一人涉及过电子水平尺与电子水平仪相不相等的话题,并无第二人说过两者相等,实在不知其反问因何而来。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都含有“水平”二字这是权威再大的专家也无法否认的事实,“水平”二字正是它们的基本工作原理。如果某平直度检测专家连水平面和铅锤面之间的关系都搞不清了,真不知道几十年的平直度检测研究和经验都到哪里去了。
      说到检定规程的整合,这也是一个必然趋势。就几何量计量来说,并不仅仅是我提到的百分表与千分表两个规程整合为一个规程,也还有许多两个以上规程合并为一个规程的情况。普通钢卷尺、测深钢卷尺、钢围尺三个规程合并为一个规程;外经千分尺、壁厚千分尺、板厚千分尺三个规程合并为一个千分尺规程;通用卡尺规程则更是由五个检定规程加以合并而成,凡此比比皆是。规程的合并主要原因是原理或结构基本相同,使用方法基本相同,被测参数基本相同,并不是测量范围或准确度的不同而可以阻挡的。电子水平尺和电子水平仪结构和原理基本相同,使用方法基本相同,被测参数基本相同,至于测量范围和允差的不同同样不能成为阻挡其合并的理由,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两个规程将实现合并。
      楼上某专家对“测量基准”没有一点点概念所以才会发出楼上的质疑。水平仪在作为独立仪器使用时,它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角度测量仪,实现小角度的测量原理正是把自然界的水平面作为唯一测量基准的,测得的读数都是与同一个自然界水平面相比较,读得被测表面相对于水平面的倾角,所以测量基准是固定不变的,唯一的。但水平仪与桥板相组合构成的新的测量系统,测量的读数则是与桥板两个支撑点接触的被测表面受检点后点(被测点)相对于前点(测量基准点)的高度差,而并不是什么小角度。由于桥板的不断逐点移动,前点在不断的变更,所以测量基准是不断变化的。对于这么浅显的道理,作为一个知名平直度检测老专家就是无法从死胡同里绕出来。自己绕不明白也就罢了,还要反反复复地挖苦讽刺他人,实在令人遗憾、令人无话可说。
      有的人就是以专家权威自居,从来都听不来丝毫不同意见,查遍其所有帖子就会发现凡有不同意见必报以恶意讽刺挖苦和恶毒谩骂。就连别人在讨论发生分歧的初期为了告诉他在没弄明白之前会坚持己见和他请教和讨论,劝慰其不必动气而自贬的“拧种”一个礼貌用词,他都可以连续几十个帖子中不停地反复使用,恶意中伤他人,这与其老者风范、专家身份、老师形象实在是太不相称了,难道这种形象就是我们心目中的老师,我们所佩服的专家,我们所尊重的计量界前辈?人们对其谩骂行为除了遗憾之外,没有别的办法,也就只能摇摇头了。
xqbljc 发表于 2014-4-11 13: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4-4-11 13:57 编辑

精神卫生中心确实在向楼上某位招手了,其讲出的“电子水平尺≠电子水平尺”还是正常人讲出的话语吗?如果电子水平尺也不是电子水平尺了,某位能告诉大家:电子水平尺到底还应该是个什么东西?莫非 电子水平尺=“拧种”?与某位分享“殊荣”?据此,大家应该能够非常遗憾的判断出楼上某位精神状态确实处于非正常状态的!

     电子水平尺与电子水平仪的工作原理是“水平二字”这样简单吗?大家都清楚,前述两类仪器通过其心脏部位(角度传感器)接受被测量的倾角变化,并通过线路放大部分传输至显示屏或计算机,这才是其结构、设计及工作原理吧。楼上某位在这些基础知识方面确实很无知的!至于某位质疑他人“连水平面和铅锤面之间的关系都搞不清”,应该讲,其质疑的非常有道理。本人和大家由于学识短浅,知识面过窄,确实搞不清“铅锤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仅是从字面上猜测着解读,估计应该是:金属铅质锤子表面吧?还是由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拧种”来给大家解读“铅锤面”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的好。我们大家向楼上某位虚心请教了。

     “下里巴人”也要谈规程(规范)的整合了(合并),如果“屎壳郎”能酿蜜,还用得着养蜜蜂吗?!几何量计量专业确实存在规程(规范)的整合(合并)的事情,由此出现了“二合一”、“三合一”甚至是“五合一”,这也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但也确实出现过本人过去谈到的由于当初一个JJG712与JJG103的合并,导致了一个全国XX计量技委会的“失联”,楼上某位也准备“失联”?大家静观某位所谈及的JJG103与JJF1119如何来合并,那可就是“三合一”了(JJG103本身就是“二合一”),某位的不靠谱及信口开河的胡言乱语使其语不惊人死不休,别说JJG103与JJF1119不可能合并,就是JJF1119与JJF1085也是不可能合并的,幸亏楼上某位身份低下,如果其混至一官半职,其可能要把几何量专业所有规程/规范全部合并,那可就是“几百合一”了,楼上某位非正常状态下的“梦”是不可能、也是不靠谱的,大家不必在意、不屑于搭理其即可!

     “测量基准”的事情,楼上某位就不要再“扯”或“绕”了,其还会说漏嘴的!编造的瞎话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楼上某位关于“拧种一个礼貌用词”的说辞,让大家都见笑了,“拧种”应该就是偏执狂吧?!拧种的故事或典故,书本上及网络中比比皆是,某位自查自落位好了!自称“拧种”,自己对自己礼貌?某位继续编着不靠谱的瞎话!至于其谈及的“心目中的老师”、“所佩服的专家”以及“尊重的计量界前辈”等说辞,本人及大家可以负责任的告知某位:其所说的话,就是个P,我们连标点符号都不相信!!!其装模作样的“摇摇头”,本人和大家就当“摇头Yes,点头No来理解,毕竟,楼上某位的伪装骗的人太多了,大家对其不再会有一丝一毫信任的,就算其今天落水了,不值得怜悯,继续痛打不已!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1 23:5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再三告诉楼上某专家,所谓的“拧种”乃是我们山东人出于对对方的尊重,向自己所崇拜和尊敬专家、老师或长辈表示自己的不同意见在没有被对方说服之前,会不停地讲述个人观点,请对方不必介意和生气,请对方耐心讲解的一种自贬。
      如果对方用“拧种”作为笑料,反过来谩骂学生、菜鸟或后辈,把别人的自贬和谦卑视为软弱可欺,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所谓的长者、老师或专家的道德品质、长者风范、专家威望、师长尊严如何低下,乃至其是否真的有真才实学也就暴露无遗,也就得以验证了。本人的确是从事几何量精密测试,特别是平直度检测多年,因此楼上某专家的确曾经是我心中的偶像之一,但,自其反反复复地以挖苦讽刺和谩骂为业、为荣之后,曾经是我“心目中的老师”、“所佩服的专家”以及“尊重的计量界前辈”的那位,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的确已经变成“就是个P”而已了。
      既然其人公开宣言“就算其今天落水了,不值得怜悯,继续痛打不已”,那么本人至此就不得不废弃对其“老师”和“专家”的称呼。其人不顾自己的颜面、威望和形象,不顾量友们的反感和劝说,还有什么不堪入耳的骂语就尽管破口大骂好了。正如其人在楼上一开始所恶毒咒骂他人的那样,“精神卫生中心确实在向楼上某位招手了”。
xqbljc 发表于 2014-4-12 15: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看到了:楼上某位108楼的帖子,是一个技术含量非常高的帖子。

      已经落水的楼上某位,遭“痛打”后情急之下又“跳墙”了。事情至于发展到这一步吗?唧唧歪歪的谈论什么“品质、风范、威望、尊严、偶像、老师、专家、前辈......”,某位可谓好话说尽,丑事、坏事做绝,其大概忘记了那些尖酸刻薄包括“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倚老卖老”、“丑媳妇不想见公婆”等等大量的近似黑话了吧?楼上某位在矫情其自称“拧种”时,又冒出了什么“我们山东人”的说辞,告知某位一下,你搞地域攻击已经多次了,实在太不懂得自尊自爱了!

      楼上某位在所有的事情上都是在“扯”或“绕”:刚刚还在说什么“拧种一个礼貌用词”,转眼就说什么自称“拧种”是“自贬”,告知一下,大家都懂得:“拧种”就是偏执狂的意思,以偏执狂自誉,还会有什么好人或正经人吗?!不就是有那么点文化的“痞子”吗?!其当面讲人话,背后做鬼事,表里不一、阴奉阳违,大家早已领教过了,也忍受够了。自作孽,还会有好下场???!!!

      楼上某位又在往自己脸上贴金了,自誉其“从事几何量精密测试,特别是平直度检测多年”,有这样自卖自夸的吗?这脸皮城墙般厚吗?如果真是资深人士,会如此浅薄+无知,包括在论坛中散布大量所谓“三新”伪理论,误导公众的吗?!其所谈及的所谓技术问题用的着胡“扯”瞎“绕”的吗?所以,某位的话,大家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相信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3 00: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便楼上如何叫骂,哪怕是再恶毒,再不堪入耳,本人是绝不会像其一样与其对骂的。世人皆知,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是祖国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发祥地,我相信只要是中国人都知道骂人成癖的特性与中国人的道德是格格不入的,何况对山东人来说更是格格不入。对一个所谓的省内计量界最高研究机构中的著名老专家来说,不知廉耻,不顾自身年龄、品质、风范、威望、尊严愿意在那里每帖必骂,就自己对着镜子骂去吧。是谁“搞地域攻击已经多次了”我不想点破,毕竟每个人的帖子,一言一行都在论坛中记录在案,人人都可以看到。
      只要是山东人都知道,当学生、菜鸟、晚辈与老师、专家、长辈有意见分歧时,经常用的一个谦卑和自贬的词就是说自己是个“拧种”,目的是请其不必动气,请其耐心讲解。但如果反过来说别人“真是个拧种!”那就如楼上所说一定是在骂对方“偏执狂”无疑。楼上之人把别人的自贬和对其的尊重毫不当回事,并视为“以偏执狂自誉”,在全世界都可以看到的网上公开宣言“就算其今天落水了,不值得怜悯,继续痛打不已!”大有坚持不停地破口大骂,而且还要继续痛骂不止的意志和决心,其人还有一点点作为老师、专家、长辈,作为中国人、山东人的基本道德吗?正如其在楼上所说既然其人要“自作孽”,我们也没有办法,就只能等待看其人的“好下场”了。
      “从事几何量精密测试,特别是平直度检测多年”是事实还是“自誉”,自有历史事实作证,本人丝毫不想辩白。在平直度检测方面,是某个所谓的平直度检测专家在误导公众,还是本人在误导公众,作为当事人,本人也不想像楼上一样大骂对手的观点是“伪离论”,还是留给量友们自己去判定吧。本人只不过是看到有违计量学基本常识的东西,提出一点不同意见以供量友们识别正误做个参考罢了,至于某人提及的“三新”理论完全是抛砖引玉,可以任人评说,我相信大家的眼睛,相信大家都有真伪识别能力。
xqbljc 发表于 2014-4-13 13: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大家愿意不愿意听,楼上某位总要唧唧歪歪的抱怨个不停,“拧种”=“怨妇”?!

     楼上某位那张可横可竖的嘴确实了得,胡言乱语什么“有意见分歧时,经常用的一个谦卑和自贬的词就是说自己是个“拧种””,大家应该都见过不要脸的,但象楼上某位如此不要脸的,大家应该是第一次见识吧?!“拧种”就是“偏执狂”大家公认也都可以接受的。到了某位的嘴里,其把嘴一竖,就被美化为“谦卑”了,本论坛的量友们成千上万,有一个如此谦卑自称为“拧种”的吗?楼上某位应该是本论坛中万里挑一的独(毒)一份吧!当初一日,楼上某位自誉为“拧种”时,是何等的“豪情满怀”、“不可一世”,所发的帖子就必然充满了歪理戏说、胡搅蛮缠、不靠谱的瞎比喻、漫无边际的“扯、绕”以及尖酸刻薄、无事生非、蓄意挑事、黑话连篇,如上所述,应该都是“拧种”或“偏执狂”的基本症状吧?!其“病入膏肓”,自作孽没人救得了他!还是回“中心”的好,免得祸害大家!

     楼上某位又在为其散布的“三新”理论增砖添瓦了,提醒某位给大家解读一下“伪离论”是个什么东西?把“差”说“话”了?还是更加深不可测?某位今生今世应该是不会靠谱了吧???
军人 发表于 2014-4-13 15: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X老师的确太过分了,这里是计量技术的论坛,不是骂架泄愤的擂台,因此不得不站出来说几句话。
      只要稍微查一下各有关帖子的记载,似乎每次纷争都因为X老师在无法用理论和事实表达自己的观点时就开始对规版实施大骂,而且一旦开口就不断将谩骂升级,发明了不少极其凶狠的骂词,什么“无知+浅薄”、“精神状态不正常”、“精神卫生中心在向××招手了”、“病入膏肓”、“落水×”要痛打,无法一一枚举,同时既然明知别人已向您自贬为“偏执狂”了,为什么还反而成了自己反复骂对方“拧种”的理由了呢,骂语那么不堪入耳,令人费解,甚至还在网络中公开誓言将谩骂进行到底,大有不骂死对方誓不罢休之雄心。所有这些,放到任何人身上都是不堪忍受的,规版却仍然那么淡定令人敬重。
      我认为X老师的谩骂已经超出了技术讨论的基本底线。大家都是为了搞好计量工作走到一起来的同一个战壕中的战友,我真心希望X老师能够在骂架的能力上有所收敛。每个人都要自重,也要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的人,绝不会被人尊重。迫切希望X老师收回其“继续痛打不已!”的誓言,立即中止谩骂语言。任何人都有权发表不同的技术观点,衷心希望X老师与规版握手言和,允许不同观点的发表,不要视不同观点为洪水猛兽,不要视不同观点为“伪离论”,观点对错大家自有判断,要相信大家都不是阿斗。也期盼X老师能够向规版学习,在各个论坛板块中多给我们讲一点有益的知识和新观点。
      本帖子的目的是希望保持计量论坛这片技术讨论的净土,希望就此中止所有与技术讨论无关的言语,特别是骂语,大家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知无不言、共同讨论、共同进步,此外别无它意。对不起,多说了一点,说得对不对,都不希望招致不测。
xqbljc 发表于 2014-4-13 18: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楼上的人应该是第二次打交道了。

      对于其所谈及的“反复骂对方“拧种””的说辞,我想需要澄清一点:这“拧种”一说非什么骂人,而是楼上某位的自称,且是其豪情万丈的自誉,其要表明为“偏执狂”,他人是无能为力的,既然某位都自称其为“拧种”,为什么别人就说不得,一说就成了骂人呢?

      至于二次打交道的人谈及的楼上某位“仍然那么淡定”的说辞,本人就想讲一句,如果“绕来绕去”、“胡搅蛮缠”,包括“市井”、“泼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人笑掉大牙”、“倚老卖老”、“丑媳妇不想见公婆”、“讳疾忌医”、“道貌岸然”、“洋专家”、“脑子进水或精神状态出问题”、“贼喊捉贼”、“愿意男人女人地讨论问题”、“专家精神是否正常”、“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等言词,均可以称为“仍然那么淡定”的话,那想象不出整个论坛还有哪个人是不那么淡定的呢?对楼上某位上述说辞表示“敬重”也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没人“视不同观点为“伪离论””起码对于“伪离论”的词义本人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呢,当然这与二次打交道的人无关,这需要当事者的楼上某位来给以解读。

      本人不会“向规版学习”的,一个“拧种”已经将论坛搅得乌烟瘴气了,不需要再增加人力了。

      本人对二次打交道的人所言“似乎每次纷争都因为X老师在无法用理论和事实表达自己的观点时”的起因,应该是没有看明白,首先“似乎”的说辞,估计应该是猜测或想象吧?其次, 本人“用理论和事实表达自己的观点”的帖子,应该不少吧?!不多讲什么,希望112楼能够多看一下相关的帖子。

      112楼所发的帖子,本人只能表示理解其初衷,但无法完全接受其说辞,希望其能够理解。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3 2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对“伪离论”是什么没有搞明白的话,就没有人明白了,因为这个词就出自某人111楼的最后一段文字。既然某人提出“需要当事者的楼上某位来给以解读”,我就不得不斗胆猜想是某人的一个错别字罢了,无非是想给不同观点扣上“伪理论”的大帽子而已。我认为,112楼关于在论坛中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发言权的说法完全正确,动赢给人戴高帽子、挥舞大棒子的年代已成历史,一个观点的正误不是凭某人的一顶高帽子和一顿大棒子就定案了的。本人鼓励每个人毫无保留地的发表个人观点,即便是错误的观点也不要怕,在大家讨论中会得到共同提高的效果,而不能一棍子将人打死。
      至于在有意见分歧时,向老师、专家和长辈自称“拧种”是不是一种自贬以求得老师、专家和长辈的谅解,用“拧种”一词诬蔑对方为“偏执狂”是不是一种恶劣的骂人行为,每一个山东人乃至所有中国人都清清楚楚,本人并不想多做解释,以避免某人的谩骂进一步升级。
      作为当事人,本人对112楼的帖子保持沉默。本人始终抱着大家的眼睛是明亮的信念,相信每个人都有识别是非的能力,是非正误还是留给大家去评判。如果某人一定信誓旦旦地将谩骂进行到底,就自己对着镜子骂吧,无论某人骂得如何狠毒,如何凶恶,为了论坛的清洁,本人将一如既往拒绝与某人对骂,本人也将努力排除谩骂影响,一如既往地发表在计量工作方面的个人所见、所闻、所学、所想,一方面求得大家的帮助不断提高和完善,另一方面若对大家真的有所帮助也是一件快事。
      某人列举了本人“骂人”例证,可以说,我对一遇到与己不同观点就破口大骂的行为一贯深恶痛疾,因此对以谩骂为荣,以谩骂证明自己正确的行为斥之为“市井”、“泼妇”、“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人笑掉大牙”、“倚老卖老”、“道貌岸然”、“洋专家”。至于“脑子进水或精神状态出问题”、“贼喊捉贼”、“男人女人地讨论问题”、“专家精神是否正常”则正是本人引用某人的原话告诉其人,使其体会到技术讨论中使用这些语言太过分了。这些话语是谁的“发明”都有原帖可查,毕竟大家都可以看到是谁在骂声不止,置人于死地而后快,因此我说这都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如果在情不得已的情况下说这些话也叫骂人,那么某人可以自己比较一下与其恶毒骂语相比,又该作何解读。本人坚决响应112楼关于停止骂战,握手言和的建议,对某人的谩骂承诺绝不还击。骂人的确有损于个人的形象,真心希望某人的长者、老师、专家的形象得以再现。
xqbljc 发表于 2014-4-13 22: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光天化日之下编瞎话已经成为习惯,不讲瞎话,其也就枉为本论坛唯一的“拧种”了!

      现将本人在111楼帖子“最后一段文字”原文复制粘贴如下:
      【楼上某位又在为其散布的“三新”理论增砖添瓦了,提醒某位给大家解读一下“伪离论”是个什么东西?把“差”说“话”了?还是更加深不可测?某位今生今世应该是不会靠谱了吧???】
       提请大家看清楚:“伪离论”是蓝色字体,是引用楼上某位的。这个出处,正是源于楼上某位110楼“最后一段文字”,先原文复制粘贴如后:“对手的观点是“伪离论””。不多说了,大家应该可以看清:是谁首先讲出了“伪离论”的术语?毕竟110楼应该在111楼的前面吧?讲了瞎话,又没有勇气承认,还要倒打一耙,用其自己的话来讲就是“贼喊捉贼”,“拧种”如此恶劣的品行大家还会“敬重”吗?

      做为“拧种”的楼上某位编瞎话的历史由来已久,其连“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样的近似黑话都不敢承认了,甚至把“专家精神是否正常”这样的说辞也编瞎话为“引用某人的原话”,某位在编瞎话时,是否也能多少靠点谱才好呢?就不能编出的瞎话尽可能自圆其说吗?!
xqbljc 发表于 2014-4-14 15: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某位的人品真差,其不仅大量的删除不同意见的帖子,现在竟然连其自己当初自称“拧种”的帖子也给删除了。

      为了给某些人误认为“反复骂对方“拧种””误解一个解释,本人查阅了过去的许多帖子,发现大量的不同意见帖子已被删除,包括楼上某位自称“拧种”的帖子也被删除,这就造成了某些主题版块的“楼层”严重错位,讨论问题的帖子顺序乱七八糟,无法理清了。

      楼上某位确实心术不正,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什么卑鄙的做法,包括“偷鸡摸狗”的下作之事都可以干得出来,编瞎话相对其删帖、改帖也就小巫见大巫了,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4 16: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4-14 16:07 编辑

随便楼上怎么骂吧,本人拒绝回复。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这样并不指特定人,也包括说话人自身的话如果也是黑话,那就自己去查一下自己比这凶狠和恶毒百倍的骂语吧。“专家精神是否正常”是不是“引用某人的原话”,也请某人自己去查一下自己的帖子,如果某人不破口大骂别人“精神不正常”,别人会不会告诉你先查一下某“专家精神是否正常”呢?可以说本人绝没“发明”一个新骂词,所有极其恶毒的骂词均由那位谩骂成性的某人所发明,本人的引用只是告知某人再仔细分析一下这样骂人是不是太过分了,是不是也在伤害骂人者自己。之所以“遗漏”了某人列举的骂语,只不过是没有必要将其骂语一锅端,毕竟帖子在网络中,全世界的人都可以查到。
      本人再次重申,上帝授予本人的权限是对“计量管理”板块实施管理,非本人管理的“计量管理”板块的帖子,本人绝无权限也绝无能力删除和处置。在本人管理的板块本人删除过的帖子也只是一字未改的重复发帖或违规广告。对于楼上的造谣诬蔑,本人这次仍然视为其人对论坛管理制度的无知,可以不予追究。但本人这已经是不止一次告知其板块分工管理的权限。本人郑重声明,如果某人继续造谣诽谤,恶毒谩骂本人“心术不正,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什么卑鄙的做法,包括‘偷鸡摸狗’的下作之事都可以干得出来,编瞎话相对其删帖、改帖也就小巫见大巫了”,甚至骂出其它更为恶劣凶狠的新花样,既然某人视本人的淡定为软弱可欺,本人将维护个人名誉权,对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某人自重,所有证据都在帖子中。
xqbljc 发表于 2014-4-14 21: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说的不如会听的,楼上某位可以狡辩,但事实就放在那里,其无法掩盖的。

      什么叫“并不指特定人”,楼上某位那张可“横”可“竖”的嘴,在尖酸刻薄、比喻戏说、无事生非、胡搅蛮缠包括黑话连篇等诸多方面,从未消停过。如果别人在回帖过程中有什么措词尖锐之处,应属楼上某位应得的报应!楼上某位所谓“遗漏”之说,纯属欲盖弥彰的“隔壁王二不曾偷”的笑料,某位表里不一,典型的假正经立牌坊,当其言必称“老师、专家和长辈”之际,也正是其对冒犯的人恨之入骨,使用倾其所有、无所不及的手段包括尖酸刻薄言辞损人之时,上述这些,本人及许多量友均有切身感受,楼上某位不会有好下场的,仅是时机还不到罢了,大家拭目以待即可。

     楼上某位肆意删帖、改帖,包括篡改发帖的时间等,造成了某些主题版块的楼层严重错位,甚至出现了某些人自己反驳自己帖子的事情,这如果不是偷鸡摸狗的下作之事,莫非还成了正大光明的正义之举?楼上某位虚张声势的表示“将拿起法律武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太好了!只说不做非男人,大家都在看着、等着!这源于大家也都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4-14 23: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楼上所说人“可以狡辩,但事实就放在那里,无法掩盖”。
      本人郑重声明,本人接受量友们提出关于刀枪入库、握手言和的建议,对于某人毫无技术内容的谩骂和纠缠帖子将至此中止回帖。论坛不是一家之言的平台,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平台,任何不同观点都有平等的发言权,鉴于版主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只发表技术讨论方面的帖子,包括针对个人认为虽然并不正确但尚且有点技术含量的内容发表个人见解,供量友们在识别真伪时参考。虽然某人把本人列入了誓言要“痛打”到底、势不两立的敌我矛盾之列,本人无缘称其为“老师”和“专家”,但至今仍将其视为计量论坛中的量友之一,暂不追究其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责任。
      在此,本人顺便再次重申,如果某人一定要势不两立,”痛打“到底,继续骂声不绝于耳,甚至骂出其它更为恶毒凶狠的新花样,本人保留要求其向相关机构提供关于本人的“心术不正”、“偷鸡摸狗”、“典型的假正经立牌坊”、随意“删帖、改帖”、“篡改发帖的时间等”的“罪证”。对由某人恶毒谩骂和栽桩诬蔑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保留在必要的时候追究其在网络公众场合恶毒伤害个人名誉权的权力。再次请某人自重,所有证据都在网络和帖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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