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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领导该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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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lingbaozhen 发表于 2014-3-31 10: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格,可以出校准证书,
lzl_1972 发表于 2014-3-31 15: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1# zhilingbaozhen


    同意楼上的!出校准证书,给出具体校准结果;让使用部门去判定能不能用!
路云 发表于 2014-4-1 06: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bappqig

客户利用你出具的证书去干掺杂使假违法的事,你也“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要求”吗?
吉利阿友 发表于 2014-4-1 08: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3# bappqig


    呵呵,你就不担心自己检定过的天平会坑了自己?
阴雨晓梦 发表于 2014-4-1 10: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tsfhfh


    这个。。。。习以为常了吧!关键是看你怎么做了。
3500lbs 发表于 2014-4-1 11: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刚把热电偶从计量院拿回,发现根本没有检定,连塑料扎带都完好无损,还堂而皇之出了检定合格证书,没有任何数据,收了180/根,共720元的费用。很感慨,国家就养着这么一帮人!这事业单位改革真的是迫在眉睫。必须要改了这帮人的根本!
路云 发表于 2014-4-2 06: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4-1 10:46 编辑

回复 56# 3500lbs

这个完全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若真未检,他们拿不出原始记录。必须让他们提供数据,这是最起码的常识问题。计量界的蛀虫啊,应该狠狠地制栽一下。
 楼主| stsfhfh 发表于 2014-4-2 07:4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路云


   原始数据?前辈是知道的,记录是可以是编造的,我们天天写记录,都是编的,您的明白。
路云 发表于 2014-4-2 12:4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4-1 16:46 编辑

回复 58# stsfhfh


    你将这批器具再送其他具备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检出的数据不可能与他编造出的数据一致。数据如果没有可复现性,那就没有检定的必要了。
 楼主| stsfhfh 发表于 2014-4-2 14: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sfhfh 于 2014-4-2 14:34 编辑

回复 59# 路云


   一般企业都只要个证,我们为了应付机构审查才写记录,在我来之前据说根本就没有记录这一说,我听了都想笑。我也是真的希望机构正规起来,也许我太较真了,麻木一下兴许好些。其实除了来论坛讨论一下技术问题、学点知识,在实际中学到的很少,钱证交易呗。收的那些检定费,用在实际工作中的少之又少,上头也不重视,只要弄来钱就高兴。
lishengchun 发表于 2014-4-2 16: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了计量的基本原则
 楼主| stsfhfh 发表于 2014-4-3 07: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1# lishengchun


   巡视组应该查查他们
jiutianwuyin 发表于 2014-4-3 09: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和16楼的观点非常认同。
领导提出这种要求,肯定有问题。但是只会影响到个别结果。
有些规定检合格的没问题,不合格的不收费,可能影响到检定员的利用,会造成系统性问题。
但是如何平衡各方面关系,在中国是个问题。
hangyuanhu 发表于 2014-4-3 16: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以前见清单直接开证,只要有仪器名称,检定证书就出一份。甚至型号编号都可以不出具。哪管什么有没有仪器,好使不好使。
lvxuzheng 发表于 2014-4-3 18:4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迟早会出大事的!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4-4-3 1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又收了个不合格的天平,领导非让它合格,好像跟送检人有关系,拿钱出证。这计量机构的公平公正不复存在 ...
stsfhfh 发表于 2014-3-25 09:00



    建议出校准证书,给出真实的计量数据,不做合格与否的判定,由送检单位自己进行计量确认:是否能用、以及如何根据校准数据对测量数据进行修正。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4-4-3 19: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太坏了吧,敢把领导记录起来
酱里个酱 发表于 2014-3-25 20:41



    此法不可取啊!私下取领导的证,不合适,对自己也发展不利,将来你的领导是否只能跟你笔谈啊?
    再说也没有必要,你又不是公检法人员,取证没有效果吧?我认为个人的录音取证是否能作为证据都还两说。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4-4-3 20: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
坚持原则得罪领导,不坚持原则有违计量公正性原则
那么作为我们普通的计量人员只有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把事情做好
比方说按照风老大的意见,花点时间精力为用户尽量调整合格,解决了问题还可以收取一点调试修理费
或者直接给出真实的实测数据(校准证书),也可不下结论,由用户自己确认是否可用、如何修正
最重要的也是我认为不可沟通协调的:作为计量人员,任何时候都要为自己出具的证书或数据负责,其他的干扰原因或说法都不能作为解释或推脱的理由,你是计量人员,测试数据以及检定/校准/测试证书是你出具的,领导不会去测试及出证书吧?
hupeizhong 发表于 2014-4-3 20: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回复为我关于计量工作的一点感想,望大家指正!
还有再明确一点,作为专业计量站、行业计量站或地方计量站来说,任何计量站的领导都应该知道计量的意义,也知道计量的概念,外行领导内行在计量这个领域我不多见,我认为计量站(计量所、计量院)不会坚持让检定人员出具虚假报告,一己之见,供大家参考。
 楼主| stsfhfh 发表于 2014-4-4 07: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hupeizhong


   我不管签字,爱谁签谁签,哈哈。我检的我签
huanyuz 发表于 2014-4-5 17: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失去了意义,主要是计量法这个环节太薄弱~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4-4-7 08: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12楼版主的意见,版主真是高人。其实我们站在领导的角度想想,也不会直接拒绝,在中国办事都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和权益,违法的事领导应该比员工更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但如果能像风版主说的那样解决不是皆大欢喜吗。如果我们出具了校准证书,不合格要让它合格的企业,具有确认的能力吗,如果具有确认的能力还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吗?
路云 发表于 2014-4-7 09: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4-4-6 13:21 编辑

回复 1# stsfhfh
今天又收了个不合格的天平,领导非让它合格,好像跟送检人有关系,拿钱出证。这计量机构的公平公正不复存在,为什么还能存在。我现在是根本不相信这些证书了,废纸一张
stsfhfh 发表于 2014-3-24 13:00

正确理解领导的意思,他是让你将天平弄合格,不要老想着领导让你出具假证。是不是没有能力调修啊?可以征求用户的意见,看是否同意送厂家维修。
阿K 发表于 2014-4-7 22: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风吹石


   这是一种成熟的处理方式,值得所有新手学习!赞
 楼主| stsfhfh 发表于 2014-4-8 07: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sfhfh 于 2014-4-8 07:49 编辑

回复 73# 路云


   大哥,这个天平是坏的,校准功能都坏了!!显示器都破了。领导跟这斯是老关系,给钱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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