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角度/平直度] 检定水平仪,人员需要取得哪方面的证书?是万能量具吗?

 关闭 [复制链接]
路飞 发表于 2014-8-30 18: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定水平仪,人员需要取得哪方面的证书?是万能量具吗?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18 11: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要阻挠论坛的量友们【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本人仅是针对某版主胡编乱造、瞎讲一气的计量发展史给与了澄清与斥责,大家都清楚:【拧种】很难尊重历史事实,也绝不会回头是岸,但起码其在近期10几个帖子中已经不敢再继续瞎讲一气了,某版主应该清楚,这个论坛中熟悉并了解计量发展历史的人还是很多的,大家绝容不得某版主不知装知的瞎讲一气,在谈论计量发展史方面,某版主还是闭嘴,一边呆着的好。至于其无聊的“扯”、“绕”、“揉”,包括唧唧歪歪的瞎抱怨,就由其将脑袋插入砂堆,捂着耳朵自言自语好了,这就是某版主的本性使然。
        本人已经在本主题版块的几个大篇幅帖子中,将历史上省级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员首次统考、取证的事情讲清楚了。大家也都了解了,某版主除了不知装知的瞎讲一气,是提供不出任何有价值的历史资料来考证的,这让自称【有着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某版主情何以堪,奉告某版主还是那句老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善待历史,也就是善待自己!无知归无知,脸皮总还要顾及的吧?!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13 18: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精密测量 于 2014-10-13 18:53 编辑

[p=30, 2,就是历史!我们国家上个世纪的1958年发布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全部没有提及“检定周期”的事情,你莫非还要攻击这些首次的国家规程违背了《计量法》?号称【有着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某版主,确实让大家笑话啊!
         捎带着再谈一点【检定员取证】的计量发展史,在84年、85年、86年国家局对省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首次考试(包括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及补考)、发证后,86年后期开始了对各地、市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及企业的计量检定人员进行的专业考试(理论和实际操作),这期间,十几分册的复习资料、过去的考卷试题,以及标准答案都出版了,同时也举办了各类计量专业项目的学习班(非称培训),我们首次举办的XXX计量检定学习班,仅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的讲课就10天,实际操作的实习3天,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3天,答疑1天,整个学习班收费为60元(食、宿、出差费自理),资料费20元。学习班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基础知识20分、专业理论80分,实际操作100分),发给“结业证”,个人凭该结业证到相应的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换发、办理检定员证。这相对于现在的某个计量专业项目的【培训】时间3天,收费4位数元,确实又要被某版主指责为不与时俱进了,没办法,这就是历史。希望大家都要尊重这个历史,而不要像某版主那样在不了解历史的基础上对历史说三道四、胡编乱造。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0-13 23: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谁都知道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国开始对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发证,没必要重复说来说去。本人也再次提醒楼上某位,我并不和你比资历,再说了本人也早已不是竞争的年龄,也没有和任何人竞争的必要,过去的陈芝麻烂谷子那点事本人也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过去从事计量检定工作是不是可以不经任何培训,不经任何人或机构授予资质就可以随意自行开展。楼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回答出:“起码在60年代末至85年间省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从事的计量检定工作是不需要取证的,那个年代,不存在【能力需要培训】的说辞”,“所谓的【培训】应该是计量行业90年代中期才出现的词语”。也就是说1984年前我国的计量检定员不需“培训”,也不需谁授予“资质”,谁想搞计量检定,随意i自行开展就是了,培训和资质都是“90年代中期才出现的词语”。原来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计量工作竟是这样的,阿门!事实果真如此吗?希望某专家的说法不是“篡改历史”和“胡编乱造”。
  每一个老一代计量工作者都知道计量法颁布的年代,但也都知道没有颁布计量法之前,无论检定规程对检定周期有没有统一规定,计量器具就已经按检定周期实施检定。也许某专家所在单位当时没有周期,想什么时候检就什么时候检,周期无限长不检了也就不检了,无人过问。但作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万万不敢不按周期实施检定。
  至于某专家所讲的自己省内培训现状也许是当地乱象的真实写照,这个乱象如果是真,我相信不会有人认可它是对的,并依此攻击过去的培训不与时俱进,也请某专家不要把自己说不出口的“攻击”随意嫁祸于人。即便楼上盛赞了自己当地当时举办的培训排除食宿差旅费自理后的80元收费标准何等低廉,但任何事情都不能脱离历史背景而和现代相比,在工作了十几年的老师傅月收入三四十元的那个年代也并不见得就真的那么合理。对于其经济发达地区而言,按如今的工资收入水平计算,两个月的工资也接近于“4位数元”了,并不值得大肆吹嘘。我可以告诉某专家,我所经历的当时培训恐怕比某专家的培训收费标准至少少一半,甚至有时候完全免费,那个时候组织者和学习者的确都是一心一意要把企业的计量工作和国家的计量工作搞上去。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8-30 23: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仪肯定不属于“万能量具”,仅持有万能量具检定员证的人员不能开展水平仪的检定。水平仪是一种小角度测量仪,且用于工程测量(有称精密测试的),因此我认为持有角度仪器检定员证和精密测试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具体情况请咨询负责组织考核和发证的当地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
心空 发表于 2014-9-1 10:3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术业有专攻啊,严格按照既定规则执行。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9-1 12: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精密测量 于 2014-9-1 12:59 编辑

回复 1# 路飞


    水平仪属于几何量角度项目,所以仅持有万能量具的证是不可以做水平仪检校工作的。只有持有角度证才可以做所有水平仪的检校工作。但由于角度证包括的内容太多,所以基本上没有这方面的培训,一般是根据取证人员的实际需要,仅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考试,使他们分别取得框,条式水平仪或电子,合像水平仪的检校资格证书,毕竟上述两类水平仪检校的标准器是完全不同的。
     某版主瞎讲的有【精密测试证书就可以从事水平仪的检校工作】的说辞,是不负责任的蓄意误导,大家切不可以听信其胡言乱语。否则受害的是自己和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同时敬告某版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培训,考试工作,还是不要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好,切不要忘记其他量友告诫你的话“要自重”!这告诫的话,分量很重的,某版主好自为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1 23: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9-1 23:25 编辑

当然,有人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那点经济利益,大可以针对数以千计的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每一个都要求企业接受培训颁证,我相信这种做法并不是国家强调能力培训和持证上岗的本义。企业基层人员早已对这种拉大旗作虎皮,打着培训颁证的旗号捞取经济利益的做法深恶痛疾。国家也在逐步整顿技术职业资格管理,取消了一批(还将进一步取消一些)职业资格证是深得人心的。在此也用楼上的话告诫其人“要自重”,要“好自为之”。
  本人也参与过数十年的检定人员培训和取证组织工作,包括市一级的计量检定和调修技术比武活动,我并不反对计量检定员的能力培训和颁证,但这种颁证至少应该合理合并,不能过细过滥,一个检定规程一个证的做法也早就被大多数地方政府计量管理部门所抛弃,看来只有楼上某位在坚持。我对楼主提出了建议,并请他咨询负责组织考核和发证的当地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我相信当地政府计量管理部门会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9-2 10: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主题版块中,没人谈及【一个检定规程一个证的做法】,某版主转移话题的做法,确实无聊!     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中的【拉大旗作虎皮,打着培训颁证的旗号捞取经济利益的做法】问题,不曾被本主题版块涉及,某版主胡“扯”、瞎“绕”、乱“揉”的目的,无非就是避开其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持有【精密测试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的蓄意性误导。告诫某版主一下:论坛中的量友们都在看着,想转移话题,掩盖其自己的错误是办不到的!如果某版主确实不懂得何为“自重”,那大家也就无话可说了。
      某版主煞有其事的显摆其【也参与过数十年的检定人员培训和取证组织工作】,首先从我们国家1984年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考试,到1985年对第一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发证,至今20多年,某版主【数十年】的夸大其词的不确切说法让知情人及大家见笑了,至于这是否为【拉大旗作虎皮】可由大家评论,至于某版主做了【检定人员培训和取证组织工作】的谎言,不会有人相信的。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不会将这些重要的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企业来做,我们不说其【下里巴人】,起码其不具资格的。实际上,真正参与国家局、省局出题、培训、考试、发证等具体工作的人,包括培训了数千名计量检定人员,并给国家XX航天城培训计量检测人员的计量资深人士,本论坛还是有的,但没人愿意像某版主那样穷显摆,说句实在话,要讲这些的话,某版主根本就靠不上边,也靠不上谱,还是一边呆着去吧!
hblgs2004 发表于 2014-9-2 11: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共同探讨,没必要互相指责,和协共赢,对抗俱 伤
sdlhjc 发表于 2014-9-2 11: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2013版有明确分类,军工 国防就不清楚怎么分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2 14: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因为我在2楼和5楼讲到的建议和提到的某种社会现象,个别地方不经意间刺痛了个别人,所以引起某人的破口大骂也是预料中的事,毕竟有的人骂了不止一年了,也许就当成了自己的习惯。有的人自以为在某个上层建筑单位工作就变成“达官贵族”了,视基层工作者都是“下里巴人”,没有视为草芥我们还是该感激涕零了。论坛平台上人人可以发表观点,无论对错都可以毫无保留地说出来共同探讨,相互之间提个醒,提个建议都属于正常之举。当然,有的人自以为在“天庭”工作就高傲无比,谁提出不同意见,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那就是触犯了他的天威,轻者招致挖苦讽刺,重者招致破口大骂,在此诚心诚意提醒有的人,这正是滋生苍蝇老虎的土壤,长此以往再高傲无比的人也会向苍蝇老虎成长之路发展的。
  其实某人若真的有本事,何不心平气和和耐心地指出他人观点错在何处并引经据典向对方解说自己的“正确观点”呢?幸运的是我国大多数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公仆们和科研教学机构的专家老师们并不像这种自以为高傲的人,他们工作勤勤恳恳,对基层同行平等对待,他们诲人不倦,从不摆官架子,动赢大骂出口,他们关爱和重视基层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基层计量工作服务。我非常庆幸我所遇到的政府计量管理部门官员、国家级计量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和大专院校计量专业的知名教授们没有一个像那位自持高傲无比,因此才能这样一路走来。我是否参与过检定员证培训考核组织工作并不重要,而且那毕竟早已成为历史,我本来是想说明我对检定员培训考核的情感,实在没有想到触犯了某位高傲的达官贵族惹来一顿痛骂。
  我非常赞成7楼的建议,任何计量问题,任何不同观点,都可以提出来共同探讨,千万不要挖苦讽刺和谩骂。因此我还是想请教一下某人,1984年才搞检定员取证,在此之前是不是有人想对计量器具检定自己干就是了,能力不需要培训,资质不需要认可?
feyan 发表于 2014-9-2 17: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条式水平仪框式水平仪校准
wjyiscool 发表于 2014-9-2 19:29:1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告诉发帖人答案即可,不知者潜水,何必争吵!
ydq 发表于 2014-9-2 20: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wjyiscool


   4楼的回复意见是正确的,那就是直接获取角度检定员证。或者与培训、考试的机构协商,根据取证人员的实际需要,仅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考试,使他们分别取得框、条式水平仪或电子,合像水平仪的检校资格证书,这样做是有先例的。毕竟角度检定员证的取证由于牵扯内容太多,比如讲:大、小角度,线角度、面角度、空间角度以及大量的角度仪器等,上述内容牵扯的规程/规范太多,牵扯的应知应会的基础理论也相当多,但真正与楼主的实际工作需要联系的并不多,估计培训起来时间牵扯太长,各方面的困难比较大,那就不如实事求是取得角度检定员证其中某部分捡/校资格即可,这样既满足了取证人员的实际工作需要,也节省了时间,能够尽快开展工作。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ydq 发表于 2014-9-2 21: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的某版主真能胡扯瞎绕,这痴人说梦的【刺痛】说;无聊荒唐的【达官贵族】论;甚至在论坛的帖子中也要搞什么“反腐”,其提及的【苍蝇老虎】还有点靠谱吗?!至于其反诬的【视基层工作者都是“下里巴人”】的说辞,某版主应该是太健忘了,这【下里巴人】应该是某版主当年豪迈的自称吧!!!     奉告某版主不要胡扯瞎绕了,不是一直标榜在论坛中发帖从来都是直来直去、想啥说啥吗,那就针对其自己所讲过的【精密测试证书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的说辞,明确告知大家:这到底是正确的建议呢?还是错误的误导呢?某版主拿出点勇气来,面对量友们的正题质疑,再去扯那些闲篇子,大家会更加看不起你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2 23: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在有些自持高傲的达官贵族眼中,基层计量人员也就只能是下里巴人了,讽刺挖苦和谩骂是达官贵族的专有特权,下里巴人只能被人骂而不能骂人,哪怕是无意间的一句话甚至是出于友善的一个词语也会引来某些人的怒不可遏,强烈地震,就随他们爱怎么骂就怎么骂吧。
  还是11楼的建议对,和这些人争吵毫无意义,因此我只重复早在2楼提出的建议,我认为“持有角度仪器检定员证和精密测试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具体情况请咨询负责组织考核和发证的当地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这个引起个别人强烈愤怒的建议,至今我并不认为有什么不该提。论坛中所有人(包括自认为高傲的达官贵族,也包括被贬的下里巴人)的建议和帖子都只能供参考,不管他怎么说,可能正确也许不正确,但我们还是咨询一下负责组织考核和发证的当地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比较稳妥,不必去在乎一些人的争吵和谩骂。
wenzhanlong120 发表于 2014-9-4 08: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条式和框式水平仪在注册计量师注册时属于“万能量具-角度量具”的类别。
参见《国家计量专业项目分类表(2013版)》。
hanzhou343 发表于 2014-9-7 11: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角度量具现在好像属于万能量具了吧?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9-7 18: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渴望被骂的怪怪心理让人无法理解,唧唧歪歪的瞎抱怨个啥,将那些【破口大骂】的话语、词组(包括标点符合)粘贴过来让大家看一下不就得了。      某版主无所不知,四处说教,现在竟然在9楼对【检定员取证】的历史衍变要【请教】了,莫非【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竟然是吹牛不交税?某版主又一次让大家见笑了。我们国家在上个世纪的1985年之前,是没有【检定员取证】一说的,而在1984年9月,当时的国家标准计量局才开始对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进行全国统考,这有某位量友在本论坛上传的当年准考证为证,当年的考试全国的试卷均是铅字打印、现场拆封、闭卷考试、专人监考,考场纪律非常严格,考试结束后,统一封卷,押运至南戴河现国家局培训中心封存,并由国家局组织国家院(包括成都分院)的专家统一批卷,当年不及格的人员应该在30%左右,后来,国家局又组织了多次补考,有些检定员3~4次补考后才过关。当然这些当年的历史与企业无关,所以,某版主一无所知也就不足为奇了。发证是在1985年,清楚的记得,当年的首次检定员证非常“豪华”,墨绿丝绒的封面应该不次于护照的水平。由于考试、取证都是历史上的首次,所以没有专门的复习资料和复习题,也就是在1985年后,国家局才组织各专业的专家编写了十几个分册的复习资料(各个计量专业)以及考题及标准答案。历史就是历史,我们应该尊重历史,那些号称【有着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人,竟然对这段计量的历史丝毫不知,今后就不要瞎吹了!
     正是有了1984年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人员的全国统考,以及1985年的省级检定机构的检定员首次取证,才逐渐推行到全国各个单位、部门、企业所有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培训、考试(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以及取证工作,到了80年代末,检定员取证工作才逐渐下放至由各省、市计量行政部门来做。不多讲了,某版主对计量发展历史过程中的【检定员取证】衍变过程一无所知,所以才提出了什么【自己干就是了、能力不需要培训、资质不需要认可?】的可笑疑问!在这里,还可以告知某版主一下:当年的万能量具检定员证就是一个,不像现在这样分为游标、指示表、微分类三种,光学仪器证也是一个,不像现在这样分为端度仪器、角度仪器和粗糙度仪器三种,这些,所谓资深某版主去考证、去了解历史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7 21: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多次强调,世上本不存在“无所不知”的人,也不存在永远正确的人,但一定存在愿意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历所想,无论正确与否都毫无保留地贡献给大家的热心人,任何试图通过挖苦讽刺和谩骂堵住别人的口,封杀不同于自己意见的做法都会无济于事。
  楼上追忆了检定员证的发展衍变历史还是值得一读,不过按楼上说法,1984年前如何确定检定员的上岗并没有提及,“衍变过程”也是有尾无头,似乎之前任何人不经培训不经考核就可以想进行什么项目检定就自行进行检定了。本人在9楼提出了【自己干就是了、能力不需要培训、资质不需要认可?】的问话,楼上避而不答,甚至认为是可笑疑问,难道这个问题就真的可笑吗?如果真的可笑,为什么又要在全国推行计量检定员证的培训考核并写入第一部《计量法》中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并不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我们现在仍然是万能量具检定员证就是一个,几何量计量光学仪器检定员证也是一个,并没按有的人所期望的和执行的那样一个检定规程必须考一个检定员证。说明我们这里的省市政府计量管理部门并没像有的人那样借培训考证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他们在能力培训和取证方面仍然一直立足实际,追求实效,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
  至于楼上的讽刺挖苦之语,还是那句话,与主题讨论无关,就恕本人不予回复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7 21: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多次强调,世上本不存在“无所不知”的人,也不存在永远正确的人,但一定存在愿意将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历所想,无论正确与否都毫无保留地贡献给大家的热心人,任何试图通过挖苦讽刺和谩骂堵住别人的口,封杀不同于自己意见的做法都会无济于事。
  楼上追忆了检定员证的发展衍变历史还是值得一读,不过按楼上说法,1984年前如何确定检定员的上岗并没有提及,“衍变过程”也是有尾无头,似乎之前任何人不经培训不经考核就可以想进行什么项目检定就自行进行检定了。本人在9楼提出了【自己干就是了、能力不需要培训、资质不需要认可?】的问话,楼上避而不答,甚至认为是可笑疑问,难道这个问题就真的可笑吗?如果真的可笑,为什么又要在全国推行计量检定员证的培训考核并写入第一部《计量法》中呢?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并不像楼上所说的那样,我们现在仍然是万能量具检定员证就是一个,几何量计量光学仪器检定员证也是一个,并没按有的人所期望的和执行的那样一个检定规程必须考一个检定员证。说明我们这里的省市政府计量管理部门并没像有的人那样借培训考证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他们在能力培训和取证方面仍然一直立足实际,追求实效,尽心尽力为企业服务。
  至于楼上的讽刺挖苦之语,还是那句话,与主题讨论无关,就恕本人不予回复了。
benjiming 发表于 2014-9-8 18: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计量检定员取角度证
LXMXSQ 发表于 2014-9-9 0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水平仪属于万能量具项目中的角度量具子项目
ydq 发表于 2014-9-9 10:5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常所讲的万能量具,按传统的认知就是游标,微分,指示三块,现在竟然将水平仪类角度量具或称量仪也归类至万能量具,这传统称呼的万能二字可就成了无所不包的法力无边的万能了。
波洛卡特 发表于 2014-9-10 10: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看楼主在哪个地区,有些地区没有大项目,只能申请考水平仪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9-12 12: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波洛卡特 发表于 2014-9-10 10:58
应该看楼主在哪个地区,有些地区没有大项目,只能申请考水平仪

你谈到的情况是符合实际的,支持!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9-12 14: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精密测量 于 2014-9-12 14:31 编辑

      某版主在18楼、19楼发出两个完全相同的帖子,目的应该是反复强调【世上本不存在“无所不知”的人】,既然如此,某版主今后就不要在不了解历史,不懂装懂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了!至于其所谓的【所见所闻所历所想】,以及【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虚构戏说,仅重复性的告诫其一句话: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对计量行业历史的衍变,一定要尊重!在真正的【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前辈面前,还是不要拉大旗、做虎皮,即包不住自己,也唬不住他人。在论坛中,做【热心人】奉献的前提是了解历史,给大家提供有价值的东西,而不是道听途说、胡编乱造、信口开河的【热心】误导!真心希望某版主能够好自为之。
     某版主谈及的【1984年前如何确定检定员的上岗并没有提及,“衍变过程”也是有尾无头】,应该是某版主确实没有经过这一切。大家都清楚,【上岗】及“下岗”是80年代改革时期开始的术语,但在1984年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人员的全国统考,以及1985年的省级检定机构的检定员取证,本人都曾亲身经历、参与过,也都描述的非常清楚了,当年的“统考”和“取证”都是计量历史上的“首次”,当时在计量行业没有【上岗】、【资质】一说。如此,某版主瞎讲的【自己干就是了、能力不需要培训、资质不需要认可?】显然就是不懂装懂的可笑疑问了。另外在此告诫某版主:经常性的编瞎话与高喊“狼来了”的孩子无异,大家一笑了之。但在《计量法》的头上编瞎话显然就太不道德了,什么【全国推行计量检定员证的培训考核并写入第一部《计量法》】,你倒是告诉大家,1984年的首部《计量法》中的哪一项、哪一款、哪一条提及到了【计量检定员证】这6个字?即使《计量法实施细则》提及到了检定员取证的事情,那毕竟也是1987年的事了,相对于1984年的省级计量检定机构人员的全国统考,以及1985年的省级检定机构的检定员取证,是不是1987年应该在1984年、1985年之后?再次告诫某版主,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严肃的,是至高无上的,拿着国家法律法规戏说甚至编瞎话,除了表现为无知外,是要被“打屁股”,被大家所唾弃的。
     在这里,还可以告诉自称【40余年的计量工作经历】的某版主一段计量历史,我们国家上个世纪的1958年发布的第一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全部没有提及“检定周期”的事情,你莫非还要攻击这些首次的国家规程违背了《计量法》?毕竟1984年应该在1958年之后吧?!你不了解计量发展历史的衍变,不懂得尊重计量发展的历史,但请不要篡改计量发展的历史!尤其不要不懂装懂的瞎说一气,甚至为了显示自己编瞎话来在计量历史发展的衍变上误导公众!!!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计量论坛 ( 闽ICP备06005787号-1—304所 )
电话:0592-5613810 QQ:473647 微信:gfjlbbs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0072号

GMT+8, 2024-5-8 09: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3,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