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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平直度] 检定水平仪,人员需要取得哪方面的证书?是万能量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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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23 21: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还是不要废话的好!敢将其胡言乱语的【持有.......精密测试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的说辞是否错误,告知大家!不敢面对正题,是懦夫与痞子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0-23 22: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人除了谩骂是确切的外,其它的问题你说东他说西无一是确切的。某人除谩骂不改外,不断转移话题,想掩盖什么,想说明什么,人们不得而知。当人们问及什么证可以检定水平仪时,他给你谈历史,说1984年后才有检定员证,之前什么人不经培训和任何人许可想检啥就检啥;当人们问及那时的计量管理果真如此落后吗时,他转而诬蔑他人“偷鸡摸狗”随意“多次随意改帖、删帖,包括调整帖子顺序”;当要求他拿出证据时,其人拿不出证据又转而攻击别人的“持有.......精密测试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水平仪检定(校准)”建议,而且特意用省略号省略一些建议。对别人的问题一概避而不答,让别人跟着他的胡乱指挥棒转圈,这种人的话题我们也只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避而不答。因为其人并不是想知道什么,等你回答或反问时,其人的指挥棒又不知道指到哪里。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23 22: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精密测量 于 2014-10-23 22:55 编辑

某版主真无聊,东扯西绕,就是不敢面对其胡言乱语的正题,这些大家已经都看清楚了。其【避而不答】的说辞与贺岁片影片中“打死也不说”何其相似,这一切清楚的表明某版主就是懦夫与痞子!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0-24 21: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只要看看楼上某人34、35、37、39、42、43、45、47、49连续多层楼的帖子内容,就知道某专家除了故意转移话题和谩骂之能事,还能干点其它正经事不?对这种帖子理睬它也的确是枉然,所以没有人给予理睬,我认为我的回复的确也是多余,对于这样的帖子还是向大家学习不予理睬为好。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28 13: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表面【正经】实则懦夫与痞子的某版主说着【不予理睬】,但却【转移话题】的废话多多,其应该是忘记了“打死也不说”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0-31 20: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0-31 20:36 编辑

  楼上再次“懦夫”、“痞子”地大骂一通后,还是没有什么正经内容,本不愿理睬之,但其字里行间流露出其人仍念念不忘让本人“正面”回答他说的“从我们国家1984年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考试,到1985年对第一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发证”对不对的问题,不得不再多说几句。
  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大量地及时地更新信息,要我拿出30年前的书面文字依据的确不易,不过我们还是能够查到一些足以反击某专家对当时国家计量管理工作的中伤的残留书面依据。
  GB17167强制性标准的前身原国家经委经计[1983]244号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就是证据之一。这个文件发布时间是1983年3月16日,起草日期应在此日期之前吧?文件发布年代在计量法颁布之前,也在楼上以谩骂为荣的某专家所说的1985年或1984年之前。该文件第三大条的第3条“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明确规定了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人数和资质,白纸黑字写道:“专职从事计量检定、复核、签证的计量技术人员要取得政府计量部门技术考核合格的证件。”
  能源计量人员如此,何况其它计量人员?这个文件从一个侧面证明我国1983年前就已经在对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发证,至于规范性有效性我们暂且不说,但至少说明并不像某“专家”所中伤的那样我国当时的计量管理水平就那么低下,计量检定就那么无政府主义,不加任何培训,不需任何人准许,谁想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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