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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同时为两个公司使用的问题?急求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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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 发表于 2008-3-1 13: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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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波 发表于 2008-3-1 13: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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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涉及到国家计量体系的管理问题,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县级以上计量部门依法管理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校准)的周期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方便的话,可与我联系,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林波,13598220926.
 楼主| cheney 发表于 2008-3-1 13:33: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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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jlk 发表于 2008-3-6 17: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计量设备处于合格状态,两个公司可以共同使用。但从管理角度上讲,双方应该签订计量器具外来服务协议,也就是说:C公司可以将A公司作为提供计量器具的一方为自己服务。
ll83 发表于 2008-3-7 09: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是计量器具数据准确有效就可以了
lzl_1972 发表于 2008-3-7 13: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将申请材料改成C公司不就得了,不必那么较真!台帐管理上可在备注栏中标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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