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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准证书上的CNAS标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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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s 发表于 2014-11-3 16:3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大侠们:

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cnas认证通过了JJG 707-2003项目,现在要更换标准为JJG 707-2014了,
我们公司如果按照2014版的检了仪器,可不可以在证书上打上CNAS的标志呢?依据是什么呢??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4-11-5 08: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需要填写CNAS申请书中附表6,向CNAS申请能力变更,待CNAS批准后,方可在变更后的证书上使用CNAS标识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11-5 12: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INTEL 发表于 2014-11-5 10:28
国家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有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一般都是实施日期到了才能买到,这个就耽搁了时间,如果发 ...

这确实是个好建议。实验室在拿到新规程/规范后是要先学习的,通过参加宣贯或是内部学习,掌握了内容之后还需要进行规程/规范变更,这都是需要时间的。可是现在好多规程/规范都快要实施了却还买不到,是不是相关部门和出版社没有协调好工作呢。希望能解决一下。
text 发表于 2014-11-3 23: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JJG 707-2014 扭矩扳子检定规程 实施时间是2014年12月15日,首先实施的日子都还没到,你怎么能换依据呢?
另外你要用新的规程,首先要通过自己的内审,一般来说,主标准器满足要求,标准变动不大的情况下你使用CNAS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你连标准都更新了,方法也和原来不一样了,我劝你等评审后了在盖。
 楼主| jiangys 发表于 2014-11-4 08: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text 发表于 2014-11-3 23:43
JJG 707-2014 扭矩扳子检定规程 实施时间是2014年12月15日,首先实施的日子都还没到,你怎么能换依据呢?
...

谢谢了
我只是举了一个例子,
在卡尺的改成2012版时,我们依内部程序完成了换版
当时我们CNAS认证时是2002
我们公司就没有在证书上打CNAS的标志
我的意思是,检定规程是一直有更新的,
但是我们在更新后的检定规程上可不可以打CNAS的标志呢(以前认证的是旧版的检定规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4 11: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JJF1033的7.2 条规定在计量标准的有效期内,发生除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以外的其他更换,应当按下述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如果开展检定或校准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生更换,应当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如果这种更换使技术要求和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化,则应当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申请复查考核时应当同时提供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化的对照表。
  因此,你开展检定或校准所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发生更换,应该对照原规程/规范检查是否发生实质性更换。
  如果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应当按照《计量标准履历书》第八条“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更换)登记表”的要求予以记载,登记内容为:现行的汁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代号及名称、原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代号及名称、更换日期和主要的变化内容,只需在《计量标准履历书》中予以记载,并不影响你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法律有效性,一切工作可照常进行。
  如果技术要求和方法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则应当提供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变化的对照表,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在新规程/规范实施前仍可按原规定开展工作,新规程/规范正式实施后,计量标准尚未通过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前,应暂停该项目的检定/校准工作。
  另外根据CNAS-GL01的6.5.1条“获准认可实验室的变更处理”规定,获准认可实验室在发生下述任何变化时,应在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CNAS:c) 认可范围内的重要试验设备、环境、检测、校准工作范围及检测项目发生重大改变;d) 其它可能影响其活动和体系运行的变更。CNAS 在得到变更通知并核实情况后, 视变更性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进行监督评审或提前进行复评审;d) 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CNAS的上述规定应该也适用于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发生更改的情况,对于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无重大原则性变化时,CNAS将对变更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如果有原则性重大变化,CNAS将安排“监督评审”或“进行复评审”。
  卡尺改成2012版后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并无实质性变化,检定工作和CNAS印章的使用应该可以不受影响,但应该报告CNAS,在CNAS 进行登记备案。
INTEL 发表于 2014-11-5 10: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检定规程或者校准规范有发布日期和实施日期,一般都是实施日期到了才能买到,这个就耽搁了时间,如果发布日期后就能拿到新的标准,实验室应该是有时间向CNAS申请变更的,现在是本来拿到新标准时间就晚,CNAS回复或者批准你变更时间又拖得长,实验室容易出现断档期。你用旧的不行,用新的又不能使用CNAS标识,所以希望规程规范能在发布日之后就能买得到,CNAS审核批准这种一般标准变更的时效能快一点,能让获认可的实验室工作不为难。
ydq 发表于 2014-11-6 07: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dq 于 2014-11-6 07:55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11-5 12:59
这确实是个好建议。实验室在拿到新规程/规范后是要先学习的,通过参加宣贯或是内部学习,掌握了内容之后 ...


现行有效的法规性技术文件规程/规范一般都可以在本省的情报院买到(提供编号),即使他们因种种原因还没有拿到计量出版社印刷的规程/规范,也可以凭借他们已付费的会员卡,在网上查到用户需要的规程/规范,并两面打印后装订出售,该打印后的规程/规范封面有数码防伪标识(不干胶粘贴),内页也有红色印章标识,不属盗版打印的(仅是封面、封底与印刷的颜色不同,都是白色复印纸)。
 楼主| jiangys 发表于 2014-11-6 10: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谢谢了,我知道,但是我们是企业内部的实验室
主要时上面的领导怕麻烦,
就不要打上标志了
等下次评审过了再来一起打上标志
唉。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11-6 13: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ydq 发表于 2014-11-6 07:51
现行有效的法规性技术文件规程/规范一般都可以在本省的情报院买到(提供编号),即使他们因种种原因还没 ...

谢谢老师告知。以前单位负责购买技术法规的同事说网上买没有出售,不只是在哪买的。回头我跟他说一下这种方法。谢谢您!
ydq 发表于 2014-11-6 13: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dq 于 2014-11-6 14:34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14-11-6 13:11
谢谢老师告知。以前单位负责购买技术法规的同事说网上买没有出售,不只是在哪买的。回头我跟他说一下这种 ...


          现行有效的法规性技术文件规程/规范,或者已经印刷完毕,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发送到各省情报院待实施的规程/规范(包括标准),再有就是各省情报院已经买光的规程/规范(包括标准),使用者只要向情报院提供出其编号,均可以在其处按所标发行价买到(打印),这不属盗版的,而是一种发行方式。已经作废的包括过去价格低廉的规程/规范(包括标准),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参考比对),也可以在各省情报院查到购买(或购买打印件),只是价格不再按过去低廉的价格,相对现在的复印费用转化一下即可。如果不能提供规程/规范(包括标准)的编号,需要使用各省情报院的查询系统的(你讲明情况,他们给查),除付规程/规范(包括标准)的实际费用外,还要单独付查询费。如果是邮寄,还要付邮寄费,这些技术文件购买的各种服务,各省情报院均在做。至于市、县级情报所估计还没有开展这项服务工作吧。
      另外对规程/规范(包括标准)需要非常迫切及时效性比较强的,可以参加各省情报院的会员服务,一旦其需要的某些类别的规程/规范(包括标准)即将发行,情报院会马上通告信息,便于用户购买,这当然要付会员费的。
      需要查询某些国外标准的,也可以到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的情报院查询、购买,他们应该提供查询、打印、复印、包括对原文的机打或手写翻译件(有的话)等项服务,当然这需要需用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付查询费、打印费、复印费、翻译费及邮寄费。在上个世纪的70~90年代是没有计算机查询系统的(包括网络资料的付费打印),只能自己自行根据需要,去情报院查其馆藏资料的文字目录(及原件档案抽屉),查到后,即可交其复印,并将原件放回原档案抽屉(进馆藏档案室要寄存所带的包,以当时人的素质,没有顺手牵羊的),并在交了复印费后将所需文字资料的复印件带走。也就不需要或没有查询费、打印费、及邮寄费了,那个时期即使翻译费也是非常低廉甚至不收的。现在应该讲各省情报院提供的有偿服务更多了(公益性服务少了或没了)但由于方便了,也算是与时俱进吧?!
      不必感谢,希望提供的信息能够帮助到论坛中的量友们。
INTEL 发表于 2014-11-7 14: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ydq 发表于 2014-11-6 13:58
现行有效的法规性技术文件规程/规范,或者已经印刷完毕,因种种原因还没有发送到各省情报院待 ...

之前一直是在计量出版社买,您的意思是在中国计量出版社能买到之前,在各地方的省院的情报院就能买到了么?好像不太可能吧,回头试一下看看。。。
浪子剑客 发表于 2014-11-7 21: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评审时,向CNAS申请JJG 707-2003能力变更为JJG 707-2014,待CNAS批准后,方可在变更后的证书上引用JJG 707-2014检定规程CNAS标识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4-11-9 15: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4#规矩湾锦苑:
规程、规范的变更比较频繁,每一份变更后都要CNAS备案吗,国防口没有这样要求,但国防口的很多实验室使用CNAS标识不多,如果不使用标识可以监督评审或复评审时一并申请,国家这块如果不申请备案,是否不能使用CNAS标识,但可以使用认可声明吧。
剑客 发表于 2014-11-10 10: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更新了,那么你要向CNAS申请标准变更,审核通过后,证书上方可盖‘CNAS’ LOGE
hamlan 发表于 2014-11-10 11: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4-11-5 08:16
你需要填写CNAS申请书中附表6,向CNAS申请能力变更,待CNAS批准后,方可在变更后的证书上使用CNAS标识 ...

这是正确的做法。
makemyday 发表于 2015-1-6 15: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还没碰到这种情况
lk99151 发表于 2015-1-6 20: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先进行申请,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stellarzhong 发表于 2015-1-14 09: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换以后,相关测量设备必须重新进行标准复审
Tekasen 发表于 2015-1-21 23: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做变更申请
xwj0562 发表于 2015-2-3 12: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向CNAS申请能力变更,待CNAS批准后,方可在变更后的证书上使用CNAS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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