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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量仪器] 直线度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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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敲打打 发表于 2014-11-23 2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JJF 1097-2003 平尺校准规范中的数据计算直线度时用了两种方法,如图线1是用最小条件法得到6.7μm,二是两端点连线法得到8.8μm。为什么结果会不一样呢,差2微米。我想问问题在哪

平尺直线度计算

平尺直线度计算
ydq 发表于 2014-11-24 20: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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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yoyoyoyo 发表于 2014-11-23 22:4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仲裁结果应该用最小条件法,两种方法都可以,只不过有一些偏差,这是正常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3 23: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线度误差的评定基准有最小包容区域直线、最小二乘直线、两端点连线等,不同的评定基准评定出来的直线度误差当然是不相同的,但还是比较接近的。你所说的“最小条件法”应该是“最小包容区域”法,直线度误差产生争议时,这是直线度误差的仲裁依据,以两端点连线和最小二乘直线为评定基准评定的直线度误差均不是符合直线度误差定义的误差值,只能算直线度误差近似值。
 楼主| 敲敲打打 发表于 2014-11-24 21:44:42 | 显示全部楼层
ydq 发表于 2014-11-24 20:09
针对楼主提出的“ 直线度计算问题 ”,应该讲其谈到的“根据JJF 1097-2003 平尺校准规范中的数据计算直线度 ...

谢谢楼上量友非常仔细的回答我的问题。不好意思是我表述有误,JJF 1097-2003 平尺校准规范实例只使用了最小条件法这一种方法,是我用了两种评定方法。这个折线图是我自己做的,测量原始数据来源根据规程上计算后出来画出的,计算过程是用excel做的就没上传了,我画折线图只想更直观的表达我的问题,同时还特意把“两端点连线法”进行坐标平移3.2μm。看了你的的第二段话应该就是我想要的答案了,在此十分感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4 23: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赞成楼上观点。一点点更正,JJG1097-1983应改为JJG116-1983。最小二乘直线、两端点连线等作为直线度误差评定基准评定出来的误差值是近似值,略大于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评定的误差结果,但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是简单的,常用的,只要评定结果证明被测表面直线度误差合格就没有必要进一步用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评定工作,这种做法对被检平尺直线度误差的质量是安全的。但如果在略大于允差的不合格区,特别是涉及退货、换货的计量纠纷,就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用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评定。
  另外,有一点与楼上的不同意见如下:
  无论用最小二乘直线、两端点连线还是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作为评定基准的理想直线都是从被测表面外部平移至与被测实际线相接触,用另一条平行于该理想直线的直线从被测表面内部向外平移,与被测实际线接触,两条直线的距离即为该评定基准下的直线度误差。实际上就是平行于评定基准线的两条直线,分别从被测实际线内外两侧向被测实际线平移,与被测实际线接触,因此楼主的做法是正确的。
  例如楼主图中粉红色的以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时,两端点(高度值3.2)连线穿入了被测表面实体,此时作平行于该直线的两条直线分别从被测实体内外向被测实际线平移靠近,与被测实际线相接触,就会分别与高度值0和8.8的两受检点接触,两条平行直线的距离(高度差)即为8.8-0=8.8,8.8μm即为用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评定出来的直线度误差。如果用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作为评定基准,按“高-低-高”或“低-高-低”判定准则,仍以分红线为测量值,可以立即发现中间的0高度和右边3.2高度可为两个“最低点”,作与两点连接线平行的直线由上至下平移,就会与最高点(高度8.8)接触,在高度方向上(垂直坐标轴方向)量取两条直线的距离(高度差)6.7μm即为符合定义的直线度误差值。
ydq 发表于 2014-11-25 13: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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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敲敲打打 发表于 2014-11-25 20: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已经明白了,附上我的计算过程
计算.jpg
ydq 发表于 2014-11-25 22: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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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guan 发表于 2014-11-26 10: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学习学习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6 19: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敲敲打打 发表于 2014-11-25 20:18
问题已经明白了,附上我的计算过程

  在日常直线度误差检测工作中,建议将下图作为第一张图,通过这个计算证明被测表面合格,就不用往下测量了。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评定的直线度误差是符合定义的误差值的近似值,可以用于符合性判定。如果这张图计算结果说被测表面不合格,对于企业内部可以要求返修或返工,这样只会降低产品质量不合格风险。对于需和外部交涉时,就应该在此基础上以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进一步评定,用以最小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的评定结果与外部组织进行交涉,以确保纠纷“官司”的成功。
  下图作为第一张图表放在上面,第1列序号是受检点的编号,第2列是测得值读数(格),第3列是对测量基准的统一,统一方法是累积法,不必把起始点化为零。利用起始点与终端点等高得到:0x+0=10x+48,x=-4.8,分别与序号相乘得到第4列(你的应该加负号)。第4列与第3列相加得第5列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的直线度误差(格),其中最高点8点5.6,最低点4点-3.2,所以直线度误差=5.6-(-3.2)=8.8(格)。因为使用的桥板跨距L=100mm,水平仪分度值C=0.01mm/m,则组合起来的测量系统分度值t=C·L=0.01mm/m×100mm=0.001mm=1μm,删除最后一列,被检平尺的直线度误差为格数×分度值=8.8×1μm=8.8μm。
  上图作为第二张图放在下面,删除第2列和第3列,第4列改为初始值作为第2列,将第一张图的最后一列复制粘贴即可(电子表格可自动实现)。可以观察到最高点为8点5.6,最低点为4点-3.2,相对最高点的另一侧最低点(称为次低点)为10点0,令次低点与最高点等高得:4x+(-3.2)=10x+0,x=-0.53。删除第5列“旋转”,第6列旋转量作为第3列即为第1列序号与-0.53相乘的结果,其中4点为-2.1,第8点为-4.2,第10点为-5.3。倒数第2列作为最后一列(第4列),由前两列对应相加,其中4点为-5.3,8点为1.4,10点为-5.3,则直线度误差为1.4-(-5.3)=6.7(格)。乘以组合测量系统的分度值为6.7×1μm=6.7μm。
  经改进后第一张图表需要5列,第二张图表只需4列。如果取消第二张图表,在第一张图表基础上往后延伸,则只需要延伸2列共7列,比你的案例减少一张图表基础上还比第一张图表少1列,会更加简洁明快。两张图可设计在表格下方并列,图的下方给出自动计算两种不同评定基准下评定的直线度误差测量结果即可。
  对为什么这样改进的解读如下:
  前两列第1列是布点(编排序号并在被测表面做记号),第2列是数据采集,从而完成了直线度检测的第一大步。
  第3列起就是直线度检测的的二大步,即作统一测量基准的工作。众所周知节距法的测量基准是变化的,各受检点读数均相对于其前面一点读出,因此统一测量基准是必须的一步。统一测量基准的有效方法是累积法,以起始点为同一测量基准统一即可得第3列。第4列是为了便于观察,将终端点转换(过去称旋转)为与起始点等高,相当于得到按两端点连线作为同一测量基准的读数。
  第5列开始是直线度检测的第三大步,即直线度误差评定工作。其中第5列是以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时的直线度误差值(格)F(d)。第6列开始进行以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的评定工作,其中第6列是评定过程中的变换量,第7列是各受检点以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的直线度误差值(格)F(z)。
  组合测量系统的分度值t=C·L,直线度误差值 f=t·F,电子表格均可自动计算显示计算结果。
  7楼的做法不能说不行,只能说有点陈旧和落后,其中对节距法的解释也有一定错误,我们已经争议过两年多了,为了节约量友们的眼球,恕我不再重复评论,两方面观点的讨论可查阅本论坛相关的主题帖,我已经收录在http://www.gfjl.org/forum.php?mo ... ion=view&ctid=5“淘帖”专辑中,只需点击论坛页面的第一行“淘帖”即可看到。
ydq 发表于 2014-11-27 14: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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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q 发表于 2014-11-27 17: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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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q 发表于 2014-11-28 13: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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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8 23: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1-28 23:41 编辑

  直线度误差(值)的定义是:实际(直)线对其理想直线的变动量,理想直线的位置应符合最小条件。即用直线度最小包容区域的宽度 f或直径φf 表示的数值。众所周知“包容”一词靠一根直线是无法完成的,必是一对直线,这一对直线必须同时平行于“理想直线”,理想直线的位置以及是否穿入被测对象实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方向。只要被测实际线不是纯凹或纯凸形,大多数情况下两端点连线都要有部分线段穿入被测对象实体,但其方向已经确定。只要用两根平行于它的直线从被测实际线两侧向实际线平移,并与被测实际线相接触,就对被测实际线实现了“包容”。这两根直线的距离,即包容区的宽度就是以两端点连线为评定基准评定的直线度误差。
  以最小二乘直线和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为评定基准评定的直线度误差也与此类似,不再累述。
  对楼上的观点,其人无非是重复已发表的帖子内容,本人也已经发表过评论,两年多来两种观点的帖子碰撞尽收集在http://www.gfjl.org/forum.php?mo ... ion=view&ctid=5之中,本人的确不想再重复来重复去,浪费量友们的眼球,恕我对楼上的三帖就不再回复了,感兴趣的量友可以点击上述的链接查看详细内容,如有疑问,本人一定针对疑问毫无保留地讲述自己的看法。
  至于楼上平直度检测专家的观点坚持节距法测量的测量基准不是变化的;坚持节距法测量原理是“小角度”测量原理而不是直接测量反映直线度误差线性值的高度差;坚持不认可当前国内外标准公认的“测量设备”定义,把水平仪和桥板组合的测量设备仍看作相互独立存在的仪器和工具;坚持平板老规程公式中的系数1000是必须的不能取消,如此等等,这些观点是否陈旧和落后不用评论也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1-29 0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鉴于有量友私聊提出了节距法检测平直度误差时测量基准为什么是变化的,我想还是有必要再重复一下我的观点。
   在测量过程中,获得测量值的参考几何要素就是测量基准,几何要素包括了各种点、线、面。直线度检测使用的测量基准可以是一个点、一条直线、一个平面中的任何一个,节距法检测直线度使用的测量基准就是“点”。为什么这么说呢?
  节距法必须使用水平仪和桥板组合在一起的测量系统,水平仪和桥板缺一不可。组合测量系统的分度值(单位μm)是t=C·L,式中C是水平仪的分度值,计量单位mm/m,L是桥板跨距,计量单位mm,若桥板跨距L=100mm,水平仪分度值C=0.01mm/m,则组合起来的测量系统分度值t=C·L=0.01×100=1μm。此时水平仪不再是水平仪,而变成了测量系统的读数装置,桥板不再是“辅助工具”,而是测量系统的高度差传感器,它们共同组合成直线度误差检测测量系统,测量中不能再分离。
  当桥板跨在起始点0与第1点时,在测量系统的读数装置(原水平仪)上就可读得点1相对于0点的高度差;桥板跨在1、2两点时,就读得点2相对于点1的高度差;桥板跨在2、3两点时,就读得点3相对于点2的高度差;以此类推。因此,某个受检点的高度值都是以其前面相邻点为测量基准读得的,这就说明了节距法检测直线度测量基准是在不断变化的。统一测量基准最简单明了的方法就是以起始点为同一个测量基准,通过逐渐累积计算出每个点相对于起始点0点的读数,这就是为什么节距法中的第一步必须将读数累积的原因,其实累积读数的过程就是统一测量基准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出,所谓“测量基准是仪器测量读数的参考线(面),只存在于测量仪器”,直线度检测中“水平仪的测量读数参考线(面)只能是自然水平面,也只有这始终不变的水平面才会成为仪器读数的参考线(面)”的观点显然是陈旧的、落后的观点。如果测量基准自始至终都是唯一一个自然水平面,读数值就可以直接进入平直度检测的第三大步误差评定了,何需累积读数值?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1 12: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16楼我讲到了“点”这个几何要素作为“测量基准”时,直线度检测中的节距法所用测量基准是不断变化的情况,那么在直线度检测中有没有“线”作为测量基准时不断变化的情况呢?有!例如表桥法检测直线度误差时,在类似于桥板的工具两个支撑点对称中心打个孔,孔内安装指示器(例如千分表、测微仪、电感测微头等),“桥”作为传感器,“指示器”作为读数装置就构成了组合成新的直线度测量系统“表桥”。测量时,表桥两端支撑点与被测实际线的1和3受检点接触,受检点2相对于1、3两点连线读取高度差;表桥往后移动一个间隔,两端支撑点分别与2、4受检点接触,在指示器上读取3点相对于2、4两点连线的高度差;以此类推读取每个受检点相对于其前后两点的连线高度差,从而完成直线度检测的数据采集任务。这种检测方法和使用平面平晶检测较长被测面直线度误差的原理相同,其测量基准也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完成布点和数据采集后,第二大步也必须进行“统一测量基准”的工作,然后才能进入第三大步误差评定,完成全部直线度误差检测任务。
  只有直接测量法,即直接与同一个测量基准相比较的测量方法,才不需要“统一测量基准”这一步。例如,取消桥板,直接将反射镜或“靶”与该受检点表面接触,在自准直仪中读取该受检点相对于统一的,同一条光束的高度值;又如用读数显微镜或内径千分尺读取各受检点表面相对于同一根拉直了的钢丝的“高度”;用两个容器连通,一个容器固定不动,另一个容器与各受检点表面接触,读取两个容器液面高度差,从而得到各受检点的检测数据;激光自动跟踪仪的测量原理与自准直仪相类似,读取各受检点相对于初始零位时的光束高度。如此等等检测案例均是在测量读数过程中测量基准保持不变的测量方法,均应该省略“统一测量基准”这个步骤,由第一大步布点和数据采集直接进入第三大步直线度误差评定。
ydq 发表于 2014-12-2 12: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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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2 15: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2-2 15:35 编辑

  当然靠一根直线完成“包容”是不可能的,本人并不计较暂不理解的人那种弯酸刻薄的用语,只是告诉他作为评定基准,作为直线度误差的评定基准必须是唯一的。直线度误差的三个评定基准都是唯一的一条直线,两端点连线是唯一的,最小二乘直线是唯一的,最小包容区域直线也是唯一的。被测实际线各个受检点到唯一的评定基准线的“高度”最大值与最小值(注意有正负号)之差,就是被测实际线用该评定基准评定的的直线度误差。这个误差值就是用两条平行于评定基准线的直线在被测实际线两侧向被测实际线平移,当分别与被测实际线接触时,两条平行直线的距离就是“包容区域”的“宽度”,也就是所求的直线度误差。请不要把“视为”评定基准的两条直线误认为就是评定基准,评定基准直线的位置和方向是唯一的、确定的、不可更改的,只不过“视为”评定基准的两条直线与评定基准平行罢了,评定基准线的方向确定了这两条平行直线的方向,两条平行直线只是相当于几何解题的“辅助线”,两条“辅助”直线的位置由平移时最先与其接触的受检点位置所确定。
  遗憾的是,在国家相关标准中,关于平直度节距法检测中,测量基准的概念只有“测量基线”和“测量基面”两个,而没有“测量基点”的概念,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认识局限性造成的,不能怪标准起草者。标准起草者当时也不可能意识到节距法检测的原理是检测“高度”或“高度差”,只能停留在水平仪工作原理上,仍然认为是检测“小角度”,是检测相对于自然水平面的“倾角”(无论该水平面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水平面方向是唯一的)。但在GB/T11336的1989版和2004版《直线度误差检测》标准中均已开始意识到这一点,因此2004版5.4.1条描述道:“a1是第1点相对起始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a2是第 2点相对第1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ai 是第 i 点相对第(i-1)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示值为正,绘在相对点之上,为负绘在相对点之下,由此可得各测得点的坐标值Z(水平仪格值)”,“相对于”第×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非常明显是开始意识到测量的对象是“高度差”不是“水平倾角”,高度差读数的参考对象(测量基准)是其前面一个受检点,告诉我们节距法的测量基准是变化的。
  实际上平面度误差也好,直线度误差也罢,计量单位均是长度单位m的十进分数单位μm,而不是角度单位mrad、μrad、mm/m或角度秒(″),使用的测量设备也已经不是纯粹单一的水平仪,而是水平仪和桥板不可分离组合,是组合测量系统,单一的水平仪无法完成平直度检测的节距法。只要是节距法就必须使用桥板与小角度测量仪的组合测量系统。用水平仪测量水平倾角的原理来解读用组合测量系统测量相邻两受检点高度差的节距法检测原理,显然是落后的,过时的,繁琐的。至于“累积”与“累计”有什么不同,本人不想多讲,但在节距法检测平直度误差中,将各受检点读数累加后得到每个受检点相对于起始点为统一的同一个测量基准的读数,这个计算过程叫“累积”还是“累计”没有什么本质不同。
ydq 发表于 2014-12-2 17: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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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2 23: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2-2 23:48 编辑

  什么叫“评定基准”?什么叫“包容区”?还是把这两个概念搞清楚吧。形成包容区的两条直线不一定就是“评定基准”,但这两条直线一定是平行于“评定基准直线”的。对于一个初入计量工作大门的新秀分不清包容直线和评定基准直线情有可原,作为一个从事平直度检测几十年的知名专家也分不清就不应该了。
  GB/T11336-2004的3.7条说得再明白不过,评定基准线是评定直线度误差的理想直线。直线度误差评定基准直线有三种,三种评定基准无一不是“唯一一条直线”:
  3.7.1最小区域线是“构成直线度最小包容区域的两平行理想直线之一”;
  3.7.2最小二乘中线l是“使实际直线上各点到该直线的距离平方和为最小的一条理想直线”;
  3.7.3两端点连线l是“实际直线上首末两点的连线”。
  请问哪个给定平面直线度误差的评定基准直线是“两根”直线?而讲到“包容区”时则一定是两条直线。例如GB/T11336的下面几条:
  4.1.2.1 在给定平面内,由两平行直线包容实际直线时,成高一低一高或低一高一低相间接触形式之一,4.1.1.1条说,各测得点中相对最小区域线LMZ的最大、最小偏离值(之差即为直线度误差)。
  4.2.1.1 对给定平面(或给定方向)的直线度误差,(是)测得点相对最小二乘中线的最大、最小偏离值(之差)
  4.3.1.1 对给定平面(或给定方向)的直线度误差,(是)测得点相对两端点连线LBE的最大、最小偏离值(之差)
  其中4.1.2.1条明确指出在给定平面内,由两平行直线包容实际直线。4.2.1.1和4.3.1.1条虽然没有明确包容“实际直线”的是两条直线,但讲到了“最大、最小偏离值”的差就是直线度误差,最大、最小偏离值之差就是平行于评定基准直线的两条直线分别与最高点和最低点相接触时,“包容实际线”的“包容区”宽度,或两条直线的距离。实际线的包容区两条直线类似于【几何解题的“辅助线”】的确是我的比喻,我认为这个比喻是形象的,恰当的,对被测实际线形成包容区的两条直线不一定就是“评定基准直线”,当不是“评定基准直线”时就是过“实际线”的最高点和最低点分别作平行于“评定基准直线”的两条“辅助直线”而已。如果其中一条刚好与评定基准线重叠,至少也要再作一条平行于它的“辅助直线”包容被测实际线。当然某专家不明白此中的道理,不“愿意多说什么”,大家也就原谅我们的知名平直度检测专家的“不说什么”吧。
  在在国家相关标准中,平直度检测中的测量基准的概念只给出了“测量基线”和“测量基面”,未给出“基准点”的定义,我在19楼已经说过,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这是当时的现状和认识所决定的,不能怪标准的起草者,任何人在当时的认识都是如此。但从标准的条文中我们也应该看到标准起草者已经有了“基准点”的想法,尽管还不够明朗。GB/T11336-2004《直线度误差检测》标准5.4.1条说:“a1是第1点相对起始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a2是第 2点相对第1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ai 是第 i 点相对第(i-1)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这里面的第B点“相对于”第A点“在Z轴方向的距离”,不就是以A点高度为测量基准读取B点的高度差读数吗?节距法检测时每一个受检点的高度值都是以其前一个受检点为测量基准读取的,这就是说节距法的测量基准是变化的,除了最后一个受检点,每一个受检点都是测量基准点,都是与其相邻的后面一个受检点高度读数的参考对象。是不是“一厢情愿”“自作多情”还是“视而不见”“因循守旧”自己慢慢去琢磨吧。
  经过了两年多的讨论,我们的专家终于肯承认“平直度误差(值)是【长度单位】不错”了,但却仍然还是羞羞答答地重复着“与倾角变化的函数关系”。岂不知明明使用组合测量系统直接测量的是平直度误差值的【长度单位】,为什么还要死抱住“与倾角变化的函数关系”不放,难道不绕个大圈子再回到平直度误差值的【长度单位】上来,就不能说明自己的理论水平高吗?把节距法检测平直度误差理解成用水平仪检测与自然水平面的倾角,再用“与倾角变化的函数关系”换算到平直度误差值的【长度单位】,绕这一圈最后还是要落脚到本来就是用组合测量系统检测平直度误差值的【长度单位】上,难道还不是繁琐的、落后的、陈旧的做法和观点吗
ydq 发表于 2014-12-3 06: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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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3 12: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构成直线度最小包容区域的两平行理想直线之一”,推论出“构成直线度最小包容区域”的应该是一组平行线(两平行理想直线),非一组平行线不可能构成“包容区域”,是完全正确的。但紧跟着推论“这一组”平行线为评定基准(理想直线)就没有道理了。标准明明说是其中之一为评定基准,而不能说两条直线共同为评定基准,这里的“之一”就是指测量基准直线是“唯一的”,不能是两条。GB/T11336-2004中,哪一条、哪一节、哪一项讲过【三种评定基准无一不是“唯一一条直线”】这样的话,我已经在21楼引用,相信绝大多数量友是看明白了的,如果我们的知名平直度检测专家仍然没有看明白,我只好再解释如下:
  3.7.1最小区域线是“构成直线度最小包容区域的两平行理想直线之一”;这就是说最小区域线为评定基准时,两条之中你可以任选,但只能选其中的一条,不能同时选两条,
  3.7.2最小二乘中线l是“使实际直线上各点到该直线的距离平方和为最小的一条理想直线”;这一条连小学生都能看明白,何况专家乎?就不需我解释了,里面已经写得明明白白“一条”。
  3.7.3两端点连线l是“实际直线上首末两点的连线”。这一条也很清楚,“首末两点的连线”,“两点的连线”人人都只能连一条直线,我不相信“专家”就可以连N条直线。
  直线度误差评定基准直线只有这三种情况,标准分别讲述了这三种情况都是“唯一一条直线”,难道还需要标准不厌其烦地再加上一句“【三种评定基准无一不是“唯一一条直线”】这样的话”吗?需要明白标准不是课堂讲解,标准需要的是简单明了,标准应该尽量追求“一字千金”,我们,特别是该领域的“专家”应该明白标准每句话的全部真实含义。也许我这样解释了【三种评定基准无一不是“唯一一条直线”】,某平直度检测知名专家仍然会坚持直线度误差评定的评定基准仍然是两条直线,那就只有让他坚持了,毕竟除了他,不会有第二个人认为评定基准可以是多个了。
  标准不可能说【评定基准直线】一词,标准只能说“评定基准”,因此某专家说我“首创”也没有关系,有聊无聊,靠不靠谱,光不光彩,任人评说。其实人人都清楚,术语“评定基准”不仅仅适用于直线度、平面度,也适用于其它所有的形状误差和位置误差,但落实到给定平面的直线度误差,其评定基准的几何要素一定是“直线”而不是点、曲线、圆、平面或曲面,因此直线度误差的评定基准一定是“评定基准直线”。同样在平面度误差评定中,评定基准也一定是“评定基准平面”,而不能是“评定基准直线”或其它什么几何要素。当然某专家也可以继续吃自己几十年前的陈旧老本,不会有人干预,继续坚守用倾角变化函数关系等解释节距法直线度检测原理,拒绝最近几十年诞生的“测量设备”新概念,用陈旧落后的理论去“以正视听”新近发展的新概念、新理论、新观念。
ydq 发表于 2014-12-3 17: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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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2-3 18: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2-3 18:22 编辑

  标准这里的“之一”是说只能是“一条直线”,作为评定基准的只能是唯一的,不能是两条,我的话说明白了,楼上愿意抠字眼可以继续,但人人都清楚,无论某专家怎么抠字眼也不能说评定基准是两条直线。俗话说“鸭子死了嘴硬”,作为平直度检测的知名专家能够承认两条直线不能“共同”当作直线度误差评定基准直线,也就难能可贵了。标准的原文我已经引用在那里,我的解读也在那里,某专家的理论也白纸黑字在那里,人人可以比较和识别,本人就不费口舌了。两点之间某专家可以连N条直线,因此只有某专家的评定基准才可以有N条直线,但大家只能连一条,大家认识的评定基准只能是唯一一条直线。
  我相信全国绝大多数计量工作者已经接受了“测量设备”这个术语,这个术语首先出现在ISO10012标准,之后出现在我国的GB/T19000族标准,特别是GB/T19022中,然后纳入了我国的JJF1001,这就足以说明问题,当然作为知名“专家”享有专家特权,可以拒不承认术语“测量设备”。因为只有“专家”才享有话语权,他人当然就都是“自编、自导、自唱、自演独角戏就让大家继续看笑场”了,大家就不必与享有特权的“专家”计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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