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衡器制造技术的进步,电子汽车衡的量程越来越大,50 t至200 t的电子汽车衡已大量使用,目前已占使用总量的70%以上。而检定电子汽车衡规程仍采用JJG 539-1997《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但是对于量程较大的电子汽车衡(如50吨以上),采用砝码检定存在一系列的难题(规程中规定的标准器仅为砝码、砝码及替代物),存在如:砝码难于运输;检定工作量大、劳动强度高、效率低;搬运大量砝码安全性差;成本费用高等问题。造成全国计量技术检定机构很难严格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检定,所以现有规程在实际上已无法满足检定要求。
2006(E)版的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国际建议R76《非自动衡器》规定检定的标准器:一是砝码,二是辅助检定装置(衡器本身自带的辅助检定装置或独立的辅助检定装置),三是砝码及替代。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于2011年承担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高精度衡器载荷测量仪开发和应用》项目,该项目就是研制《非自动衡器》规定用于电子汽车衡检定的辅助检定装置。该装置可实现对电子汽车衡包括满量程在内的任何载荷、任何计量学指标的准确、快速、简便的检定,从根本上解决计量技术机构检定电子汽车衡难的问题。经过3年多的不断深入研发,目前已成功研制出衡器载荷测量仪,并对福建省19台在用的和福建科达衡器50多台出厂的最大秤量不小于30 t、分度数不大于3000的电子汽车衡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与采用砝码检定结果相比对,其En值均小于l,说明采用两种标准器检测其结果的一致性均为满意。目前,《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正在制定,在该规程中,衡器载荷测量仪是检定汽车衡的标准器具。作为一种新的检定汽车衡标准器具,目前并无相关的检定规程,急需制订衡器载荷测量仪的国家检定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