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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说cnas评审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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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8 18: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516790405 于 2015-4-28 18:16 编辑

这两天遇到cnas评审,说我们能力申请表中的数字多用表的测量范围表述不正确。情况如下:

QQ截图20150428173631.png


1.关于直流电压和直流电流“±”号的问题。评审专家说直流电压和直流电流的测量范围不能加±号,理由是他没见到过这样的表达方式。要求我们取消“±”号。但是我跟他解释说,我们的5522A源有负的输出功能,且送检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校准过的,而且实际数字多用表也有负值测量功能。我们不太同意取消“±”号。

2.关于所用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的内容填写问题。评审专家说我们原始记录中的“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不应该写5522A的技术指标,应该写5522A送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给我们的不确定度。如下图所示:
1.png
2.png


关于第2点我和评审专家争论较大,我始终认为:该栏应该写仪器的技术指标,不应该写送检证书上给我们的不确定度。评审专家始终认为:应该写送检证书给我们的不确定度,不应该写仪器的技术指标。争论了半天,互相都试图说服对方。评审专家说我概念不清,且评审专家说你这个5522A送检过后给你们的不确定度才能反映你们标准的实际的能力,需要写这个,考虑到本单位的领导也在场,且人家是评审专家。最后,我只能默默的表面上同意评审专家的说法。请万能的量友们也分析分析我遇到的问题。
特别@史老(史锦顺),@规矩湾锦苑



  


补充内容 (2015-5-6 16:04):
第2点问题是属于原始记录中“所用标准”信息栏的内容
史锦顺 发表于 2015-5-6 0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5-5-6 10:15 编辑
moonkai 发表于 2015-5-5 12:07
谢谢史老回复,有几点问题和您探讨:
1 【史评】      
        表明计量资格的计量误差范围,就是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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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恕我直言,你考虑学术问题,还浮在表面。一些本质的问题,你还没想清楚。应该认真想一想。
       1 在不确定度的实际应用中,有两种不确定度。一个是仪器(或标准)应用时的不确定度U(大),一个是该仪器被计量时的不确定度U(小)。不确定度U(大),近似等于或略大于仪器的误差范围指标值(称最大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等级),这你上次说过。这个不确定度U(大),是符合不确定度区间包含真值的定义的,它大致就是误差范围,相当于美国安捷伦、福禄克公司的准确度。如本文主帖,福禄克公司,把原来的准确度,现在就称为不确定度。
       而不确定度U(小)是上级计量时的计量能力,主要是所用计量标准(还加入被检仪器的分辨力、重复性等因素)的性能。要求的计量资格是U(小)不大于MPEV/3,也就是U(小)不大于U(大)/3.
       主帖提出的问题是,他们的标准,是该填U(大),还是填U(小)。他认为,该填U(大),对ACV(交流电压)是0.015%;这就决定了,他们用此5522A可以校准指标低于0.045%的交流电压表。这是符合规范的,是正确的。
       评审员认为该填写计量院校准时的不确定度U(小),即ACV是0.005%,这就意味着用5522A可以校准ACV指标低于0.015%的交流电压表。这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对主帖提出的问题,表态要明确,谁对谁错,模棱两可,是不行的。
-
       2 你的关于“源”“表”的说法,是不对的。只应区分“被检”与“标准”。在计量的问题上,不该区分“源”“表”。因为可以“源”检“源”也可以“表”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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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看到书上既讲不确定度也讲误差理论,就说不确定度论不反对误差理论,这不是实际情况,不符合历史。现在的书,都搞表面的调和;这仅仅说明,不确定度论,代替不了误差理论。而为什么几个美国人炮制不确定度论呢?根源是:他们认为“真值不可知”“误差不能求”而可以评定不确定度。但评定不确定度却要用“误差”,而又说不确定度区间包含真值。这样,不可知的东西,他们却知道了;不能求的东西,他们却去用。这就违反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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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说:“您的真值L=M士R,竟然是一个范围,这才是真正的指鹿为马,把一个真实存在的真值硬说成了是一个区间”。
       请你注意:L=M士R这个公式,表明的就是一个范围。这就是测量结果,乃是测量计量学的最最基本的常识。你连这一点都没弄懂,说明你在测量计量理论上,还缺乏最基本的常识。在给出测量结果时,必须是一个区间。误差范围贯通于测量计量的三大场合,研制生产、计量、应用测量,都是讲究以误差范围为半宽的区间。研制生产、计量,用的是以真值为中心的、以误差范围为半宽的测得值区间;而已经确定的、公证过的测得值区间,可以推导出测量时的量值区间L=M士R,这是以测得值为中心的、以误差范围为半宽的量值区间,它就是真值存在的区间,又称作测量结果。
       要写出真值的唯一值,只有令误差范围R为零,这是办不到的陷阱。
-
       死盯着“真值是一个值”,这正是不确定度论产生的原因之一。人进行测量的目的是认识真值,由于测量仪器有误差,认识到的,是测量结果,就是测得值加减误差范围。而提高测量仪器的水平,就可以缩小误差范围。只要误差范围足够小,就可以满足人的实际需要,就达到了测量的目的。人们认识的、处理的,就是L=M士R,就是这个包括真值的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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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确定度是干什么的?不过就是起“误差范围”的作用。就是用来代替最大允许误差、误差限、准确度、准确度等级。用好了,像美国的安捷伦公司、福禄克公司,把不确定度就当误差范围(准确度),一般不出错;如果头脑不清楚,用错了,像本案例评审员那样,把计量院的检定资格0.005%,当作5522A,的仪器水平,就危害很大了。这样做,破坏了量值传递关系。有人说可以修正,修正后就对了。这是不负责任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胡说。5522A有几百万个数据输出值。计量院只给出几十个校准值,怎能对全量程修正?如果用修正值,5522A就仅仅能用于那几十个修正点,而99.9%的测量点不能用了,等于否定了5522A的用途。而按原规格0.015%填写,是对全量程适用的。因此,ACV档,只能填原规格的0.015%,不能填计量院给出的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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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居然说我“指鹿为马”,你还是先弄懂“马”和“鹿”的区别吧!不要太放肆。评论人要有理有据,自己不礼貌,一次两次可以原谅,多了,别人就不会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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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5-5-6 12:14):
单值量具,如砝码、量块,可按修正后的值应用,可以填写上级校准时的不确定度。但对通常的测量仪器,不行。测量仪器有几百万测量点,无法修正
史锦顺 发表于 2015-4-30 11: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5-4-30 11: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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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主帖的回复         

(一) 关于测量范围的写法        
       在符号的用法上,你们的想法好,但作法欠斟酌。用在两个项的连接处,±号表示“加”或“减”,是运算符号;在单项前的±号,就表示“正”或“负”。因为所论仪器的直流电压、直流电流的测量范围都是有正有负,因此,用±号来表示,很简洁、准确。

       如果是自己设计测量仪器,可以这样给出测量范围。科学技术讲究的是符合实际。习惯,好的要坚持;不够严格的,要改进。一切服从于习惯,就没法前进。我认为,你们的量程写法,在不产生异解时,是好的;但有出现歧解的可能时,就要慎重。
       就具体的情况说,数字电压表与多功能校准仪,指标的形式为:
              误差范围(accuracy)=±(a%X+几个字)                     (1)
       (1)式中的X是读数值。在负量程中,X是负值,这在计算误差范围指标时,就容易出错。如果考虑到读数可能是负值,那就应该修改(1)式为
              误差范围(accuracy)=±(a%|X|+|几个字|)                    (2)
       也就是说,量程的写法,与误差范围公式的写法要配套。由于人们熟知(1)式,且当量程为正时,X是正值,尾数几个字代表的绝对误差也是正值,因而不会有异解。基于这种考虑,量程的写法,还是按原说明书的写法为宜。就是说应该接受评审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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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仪器的不确定度        
       我明确地表态:你们按仪器的指标填写,是正确的。仪器的指标,是厂家的承诺,又已经过计量院的校准的公证,是可以应用的、也只能用它。评审员认为该写计量院校准时的不确定度,是错误的。
       记得几年前,就有一位网友反映过同样的问题。这个问题,是不确定度推广以来,造成的诸多混乱之一。这种作法,严重地歪曲了量值传递关系。虚夸了本单位计量标准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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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AC档为例,仪器5522A的指标是0.015%,计量院校准时的不确定度是0.005%,计量院的不确定度比被检5522A指标高三倍,有资格校准;因此0.005%的不确定度是计量院的水平,怎能成为本级标准5522A的水平呢?夸张3倍,决不允许!评审员的作法,是严重的错误。
       错误的根源分析如下:
       1 不当的类比。
       个别单值的标准,是可以用上级的校准值当应用值的,并用上级校准时的不确定度,当作本级标准的误差范围。按“等”表示的量块,就是这种情况。这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单值量具,只有一个值;第二量具本身极其稳定。量块可以,满足这两个条件;但5522A则不行。第一,5522A的可能值有几百万个,没法逐一赋值;第二,电子仪器,不可能绝对稳定。
       2 修正的误导
       有一种说法,说把校准时的偏差进行修正,修正后的仪器的不确定度就与校准时的不确定度相等了。
       校准一共进行多少点?不过是几十个。这与5522A的可能应用值的数目几百万相比,简直是九牛之一毛。对多值的标准与测量仪器来说,修正是误导。计量的检验是抽样,可以证实,也可以证伪,关键是要选取那些最能暴露问题的点。但应用计量标准与测量仪器进行工作,却不能是几个固定点的抽样,测量更不能限制是哪个测量点。因此,修正一说,在实际工作中,对测量仪器来说,是不成立的。单值的量块、砝码,可以修正;而有几百万个工作点的5522A,没法修正。计量院只给那几个值,对实际工作来说,要修正,那是杯水车薪。
        结论:5522A作为本级的计量标准(检定多用数字表)的资格条件,就是它的规格,一定是5522A说明书的指标规格。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学术是非,不是为人处世的方法。我很同情基层计量人员。没办法,只能忍耐一下。我确信,不确定度论的乌云,必将散去。
       我当宇航测量设备研制几个工号任务计量师的最后五年,恰是推行不确定度论刚开始的时候。靠我的学识、见解,说服主管军代表,共同抵制不确定度论。因为军代表要对工程质量负责,而我的主张都比不确定度论的要求高,容易得到军方的支持。而那些评审员们,也难怪他们;错误的根源是不确定度论本身。我的看法是,这个问题,只有把不确定度论彻底否定才能解决。我已三次上书国家质检总局。今后还要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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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室 发表于 2015-4-29 13: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9 11:14
部分同意你的观点。
“如果这个仪器在使用时要用实际值,那“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一 ...

你说的情况我也知道,所以我说通常是按规程、规范上的指标写。有检定规程的按规程上的示值允差写,如果仪器标称的允差小于规程要求的允差,你认为可以写仪器标称的允差么?规范上大多会给出指标值,虽然都说仅供参考,但写最大允许误差时我们还是会写规范上的允许误差值,比如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电感测微仪、垂直度检查仪等,也有个别的规范不给出指标值,比如带表卡规,示值误差要求按产品技术要求,这是写允许误差就要去查相关技术要求了。
我碰到过一次写允差和不确定度的事,标准钢卷尺检定规程规定了标准钢卷尺的允许误差,同时又规定了检定标准钢卷尺的不确定度。标准钢卷尺经检定合格,我们以前写允许误差,后来我们这里省计量院的老师要求我们改为写不确定度,因为检钢卷尺时标准钢卷尺要加修正值使用,我考虑有道理,就改用不确定度描述了。钢卷尺规程征求意见稿要求检Ⅱ级卷尺标准钢卷尺不用加修正值了,而检Ⅰ级卷尺还是要就修正值使用,那么以后检Ⅱ级卷尺标准尺要写允差,检Ⅰ级卷尺就要写不确定度了。
ssln 发表于 2015-4-29 08: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ln 于 2015-4-29 08:55 编辑

评审专家观点是对的,你可以到cnas网站看一下通过评审单位的资质,没有带±的测量范围

你不能填写的5522的最优点的技术指标,比如10Hz点证书测量结果已超出你写的ACV 0.015%,如果溯源证书实测指标比原厂技术指标差,说明你的设备已经超差,当然应该用实际值,如果证书上实测值比原厂指标好应该用原厂值,但应该详细填写,至少应写出 如  ACV :0.015%~0.8%
ssln 发表于 2015-4-29 08:3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ln 于 2015-4-29 08:46 编辑

你填写的指标比原厂指标好了几十倍,而且比证书上数据好,专家肯定不会同意

5522A.jpg

5522.jpg
长度室 发表于 2015-4-29 09:3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如果这个仪器在使用时要用实际值,那“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一栏当然要给出不确定度或相应等别。若使用时不用实际值而是用标称值,那就应给出最大允许误差,最大允许误差通常也不是给出仪器厂家给出的指标,而是规程、规范上给出的指标,厂家给的指标有时和规程、规范上的不符,我们溯源时是按规程、规范对其检定、校准,因此给出规程、规范上给出的允许值。
 楼主| 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9 11: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ssln 发表于 2015-4-29 08:35
评审专家观点是对的,你可以到cnas网站看一下通过评审单位的资质,没有带±的测量范围

你不能填写的5522的 ...

我基本同意ssln的观点,其一,比如“不能填写的5522的最优点的技术指标,比如10Hz点证书测量结果已超出你写的ACV 0.015%”。实际中我们也是写的一个范围。0.015%只是某一区段的技术指标,而不能代表全范围。其二,实际校准数据没有超差就用原厂技术指标。但如果数据超差了呢?那“不确定度/最大允许误差/准确度等级一栏”那我是写实际的误差值呢还是写校准报告给我的不确定度呢?但校准报告不管实测数据是不是超差,其测量不确定度是不是都一样呢?且看中国计量院给我们的校准报告,某些点的不确定度是不能满足该点最大允许误差至少1/3的原则。关于“±”号的问题我再查查。
 楼主| 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9 11: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516790405 于 2015-4-29 11:15 编辑
长度室 发表于 2015-4-29 09:36
我认为,如果这个仪器在使用时要用实际值,那“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一栏当然要给出不确 ...


部分同意你的观点。
“如果这个仪器在使用时要用实际值,那“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一栏当然要给出不确定度或相应等别。”这个可以理解为用了校准数据做标准值,就应该是校准报告中的不确定度。比如量块使用标称值和使用实际值其不确定度应该是不一样的,应该说使用实际值其不确定度更小。
“若使用时不用实际值而是用标称值,那就应给出最大允许误差,最大允许误差通常也不是给出仪器厂家给出的指标,而是规程、规范上给出的指标,厂家给的指标有时和规程、规范上的不符,我们溯源时是按规程、规范对其检定、校准,因此给出规程、规范上给出的允许值。”这个和实际情况出入太大了。现在的校准规范都没有明确强调要用规范中的技术指标,一般都是以仪器本身提供的技术指标为准,且电学无线电等专业很多都是国外的仪器设备,国内的规程规范根本跟不上人家的技术水平和节奏。就是几何量专业也同样如此,现代化的精密测试仪器都是以厂家提供技术指标为准。比如坐标测量机,精密测长仪等。人家老外才不管你什么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呢。
 楼主| 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9 11: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ssln 发表于 2015-4-29 08:36
你填写的指标比原厂指标好了几十倍,而且比证书上数据好,专家肯定不会同意

但是让我写校准报告中的不确定度好像也不对吧?
ssln 发表于 2015-4-29 11: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ln 于 2015-4-29 11:39 编辑
516790405 发表于 2015-4-29 11:17
但是让我写校准报告中的不确定度好像也不对吧?


你可能是误解了评审专家意思,比如10Hz点假定是超差的(你的设备实际测量结果符合5522A指标,这里只是假设),你应该填写的指标不能比  0.024%好(0.99984V-8*10^-5*1V=0.99976V,换算过来实际可能的误差是-0.024%)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4-29 22:5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CNAS的审核老师完全是出于好意,你们可以采纳审核老师的建议。
  以量块为例,量块的中心长度偏差决定了量块的准确度级别,而检定机构检定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决定了量块的准确度等别。当被检量块中心长度超差,甚至超差量达到连最低准确度级别都不能满足时,就成了“级外品”而无法用于高精度测量工作。可是因为检定机构的检定方法并没有改变,其测量不确定度却始终如一,该量块的准确度等别仍然保持着“高精度”,按等使用时仍然可以用于高精度测量工作,所以量块持有单位几乎没有愿意按级使用量块的,绝大多数单位都按等使用。
  你的数字多用表同样如此。按5522A的技术指标填写“最大允许误差”或“准确度级别”,就意味着5522A的自身质量决定了你们使用它测量(含校准)时的准确性和可信性,且当其检定超差不合格时,也直接影响了你们认证项目的能力也不合格。而按上级检定机构的不确定度填写时,上级的不确定度是不会发生变化的,哪怕是多用表检定不合格,你们使用其检定实际值仍然保持着其原有准确性和可信性。但,这样填写必须有文件的保证,书面规定使用该多用表时按修正值或按检定结果实际值使用。
  这种情况有时也用于通过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证明测量过程的可信性无法满足测量要求时的情况。例如热处理工艺监控测量过程,因所配置测量系统已使用了最高等级的热电偶和显示仪器,测量过程的不确定度仍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此时采取的技术措施往往是制定一个文件,规定计量室检定时的受检点必须含有工艺过程需控制的温度点,给出其修正值或实际值。工艺按修正后的温度控制温度,而不允许按测量系统原有准确度等级使用仪器显示值监控温度。这就消除了测量系统全量程的“示值误差”给测量结果引入的测量不确定度,而是使用了检定机构检定方法的测量不确定度,从而大大提高了热处理过程温度监视的可信性。
  当然,你们不愿意采纳审核老师的意见,仍然按“最大允许误差”使用,即仍然喜欢直接使用多用表的显示值,也并无不妥,这是你们的权力,这种方法简单,检定成本和使用中发生的成本相对都比较低。如果这样,就应该填写“最大允许误差”而不能填写测量不确定度。
风吹石 发表于 2015-4-30 09: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个问题应该从另一个方面去理解:如果能力表中都填写技术指标的话,那就照抄说明书就行了,认可委干嘛还要花那么大的精力来搞CMC的评定呢?要知道,由于我们国家在CMC评定上的问题,差点被国际组织停牌了。
ssln 发表于 2015-4-30 10: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5522A的指标显然是配置表中的参数,能力表中只有CMC项,没有MPE 和 准确度等级
ssln 发表于 2015-4-30 1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ln 于 2015-4-30 11:55 编辑

没有弄明白评审员要求的是什么就肯定:“评审员的作法,是严重的错误”,不能算严谨、科学的态度

关于5522A的指标,楼主传递的信息未必是评审员的要求

0.005%(10Hz点0.008%)的不确定度是被测量设备5522A被校准时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不能肯定是计量院的水平
moonkai 发表于 2015-4-30 12: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5-4-30 12:44 编辑

1、校准证书上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是给测量结果的,绝对不是作为标准的计量标准器本身的测量不确定度。
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时候,应该要考虑被检仪器自身的技术指标及重复测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还有计量标准本身的不确定度(根据不确定度传播律),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
3、这个电学仪表送中国计量院校准,计量院给出的测量结果和测量不确定度,难道会是计量院本身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吗?本人表示怀疑,因为根据测量不确定度理论,应该是针对这个送检仪器,针对不同的量程,针对不同参量,单独计算出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应该是事先就计算好的,套套进去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4-30 14: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于测量范围的写法
  测量范围一定是由最小和最大两个极限测量值限定的区域,区域除了可以用开区间、闭区间、半开半闭区间表示外,也可以用波浪号~连接两个极限值表示,写成从多少到多少的形式,例如0~100V,-10mA~+10mA、(50~75)mm等。当最小最大两个极限值绝对值相等符号相反时还可以用正负号±表示,例如±10mA。但绝不能正负号与波浪号连用,例如楼主的案例测量范围写成“DCV:±(0.1~1000)V”,这种写法很难理解测量范围到底是多大,是-1000V到+1000V排除-0.1V到+0.1V吗?是0.1V到1000V吗?±0.1V是测量范围吗?不得而知。如果一只表有测量范围换挡机构,存在多个测量范围,应分别写明,例如上例五个测量范围±0.1V、±1V、±10V、±100V、±1000V。所以审核老师对测量范围的写法表示的不满是应该接受的。
  2关于仪器能力的表述
  仪器的能力有“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三种选择,应该优先用“最大允许误差”以方便仪器的使用者正确选用仪器;当不知仪器最大允差时,可选择仪器的“准确度等级”,把根据等级查找最大允差的麻烦留给使用者自己去干;如果连准确度等级都没有,那就只有给出仪器的计量特性将给测量结果引入多大的测量不确定度即填写“扩展不确定度”。我在10楼还讲述了填写“扩展不确定度”的另一个作用,消除仪器量程范围内的示值误差,直接使用上级检定结果或修正值,把测量过程的可信性提高到上级部门的测量不确定度的高度。
  所以,我认为就楼主提供的信息来说,审核员关于测量范围的意见是对受审核方的批评,应该立即改正,关于仪器能力的表述方法,审核员的意见是善意的建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
史锦顺 发表于 2015-4-30 17:4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史锦顺 于 2015-4-30 17:50 编辑
moonkai 发表于 2015-4-30 12:35
1、校准证书上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是给测量结果的,绝对不是作为标准的计量标准器本身的测量不确 ...


       【moonkai观点】           
       1、校准证书上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是给测量结果的,绝对不是作为标准的计量标准器本身的测量不确定度。         
       【史评】      
        表明计量资格的计量误差范围,就是计量时所用标准的误差范围。现行不确定度理论的计量条件的U95,不包括被检仪器的系统误差,是计量标准的性能与被检仪器的分辨力、重复性等的混合物。大概可作为被检仪器修正时的参考。可惜,仅仅单值量具可以修正,而有数万到数百万个测量点(量程被分辨力除,就是可能的测量点数)的测量仪器,是不可能进行修正的。因此校准证书给出的十几个不确定度,用于修正,实在是杯水车薪,对用户没法实际应用,仅能说明上级计量单位的计量资格。
       校准证书上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U,要比被检仪器的指标小到三分之一以下,因此不能说这个不确定度是被检仪器的;而又比计量标准的指标高些。是个不上不下、不三不四的东西。
-
       【moonkai观点】         
         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时候,应该要考虑被检仪器自身的技术指标及重复测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还有计量标准本身的不确定度(根据不确定度传播律),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         
       【史评】        
        你应根据现实说话,不要脱离主帖的问题去空想。5522A的ACV(交流电压)技术指标是不确定度0.015%,而计量院给出的是0.005%,哪个大哪个小,不是很清楚吗?你说:“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难道计量院给出的0.005%比仪器指标0.015%还大吗?学术研究和学术讨论,要就事论事。背书是不行的。不确定度论自身是混乱的,你认为正确的不确定度,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
       【moonkai观点】         
        3、根据测量不确定度理论,应该是针对这个送检仪器,针对不同的量程,针对不同参量,单独计算出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应该是事先就计算好的,套套进去的。         
       【史评】                
       你看看计量院给的数据,那么整齐,那么一致(只有一个低频点有别),不是事先算好的才怪呢。一个校准人员一天要校准几台甚至几十台不同规格型号的仪器,每台仪器又要校准几十个点。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你说得出,没有人干这种傻事。几百年的计量常规就是要有够格的计量标准(指标比被检仪器高三倍以上),就有资格计量。评定不确定度,是画蛇添足,没事找事。评定不确定度,让那些迷信不确定度的人去干吧。其实,大家心知肚明,不确定度评定,摆设而已。谁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不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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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2015-4-30 21:13):
“而又比计量标准的指标些。”应是“而又比计量标准的指标些。”
zt880417 发表于 2015-4-30 23: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电学的审核是比较烦恼的,主要由于电学的整体规程都比较老,对很多的要求都是比较模糊的,但是对于不确定度那写证书的我觉得是不对的,那个不确定度明显有点太好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5-1 0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moonkai观点】1、校准证书上的测量不确定度,这个不确定度是给测量结果的,绝对不是作为标准的计量标准器本身的测量不确定度。
  我的观点:moonkai说的很对。计量检定/校准准确性的高低,主要来源就是检定/校准时所用标准的误差范围。示值误差的不确定度U是给测量结果(校准结果)的,只表述校准结果的可信性,并不表述检定/校准的准确性,也不是计量标准器本身的测量不确定度,计量标准作为“物”不存在不确定度这个特性。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主要分量来自于计量标准的计量特性与被检仪器的读数能力,无论如何校准证书给出的一个还是十几个受检点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都不能用于修正,连“杯水车薪”也谈不上。
    校准证书上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U,必须比被检仪器的指标(最大允差绝对值)小到1/3以下,才能确保校准方法及其结果的可信性。不能说这个不确定度是被检仪器的,被检仪器也是“物”,物是客观存在着的,没有“不确定度”这个特性。
  【moonkai观点】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时候,应该要考虑被检仪器自身的技术指标及重复测量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还有计量标准本身的不确定度(根据不确定度传播律),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         
    我的观点:此观点完全正确。示值误差的测量模型是仪器读数减去计量标准值,测量模型有被校仪器读数和计量标准值两个输入量,也就必有并只有两个不确定度分量。要根据现实说话,不要脱离测量模型去空想。5522A的ACV(交流电压)技术指标“允差”为0.015%,而计量院给出的是0.005%,孰大孰小很清楚,满足1/3原则,因此计量院的校准结果是可以采信的。“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此处的“仪器”不是被检仪器,而是校准使用的仪器(即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的技术指标(最大允差绝对值)一定会比其给校准结果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略小,所以moonkai说“一般评出来会比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稍大”是科学的,站得住脚。计量院给出的0.005%比被校仪器指标(允差)0.015%小是必须的,但也一定会比所用仪器(计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大。学术研究和学术讨论,就事论事是应该的,仅靠背书是不行的。不确定度论自身是清晰的,在使用“仪器”这个术语时,识别被检仪器和所用仪器是非常重要的。
  【moonkai观点】3、根据测量不确定度理论,应该是针对这个送检仪器,针对不同的量程,针对不同参量,单独计算出的测量不确定度,不应该是事先就计算好的,套套进去的。         
    我的观点:moonkai观点也是正确的。不确定度是属于测量结果的,不同的量程和不同参量就有不同的测量结果,因此也各自有各自的不确定度,所以CNAS规定CMC必须覆盖所有的被测参数和所有的量程。
    计量院给的数据,那么整齐,那么一致,并不能以此为据断定是计量院是事先算好。但对于测量方案(包括校准方案)的不确定度也并非“一天要校准几台甚至几十台不同规格型号的仪器,每台仪器又要校准几十个点。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也没有人干这种傻事。评定不确定度是指建标时对各个参数的各个受检点进行了不确定度评定,实际检定/校准时直接查用。认为评定不确定度是画蛇添足,没事找事,主要是把不确定度看成了与误差范围相同的概念,既然“不确定度就是误差范围”,当然不确定度评定就是画蛇添足,没事找事了。不过,我总觉得楼主案例的表1中的不确定度并非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是一种被检参数的检定结果,有点像相对误差。
ssln 发表于 2015-5-1 18: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sln 于 2015-5-1 18:35 编辑

你看看计量院给的数据,那么整齐,那么一致(只有一个低频点有别),不是事先算好的才怪呢。一个校准人员一天要校准几台甚至几十台不同规格型号的仪器,每台仪器又要校准几十个点。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你说得出,没有人干这种傻事。几百年的计量常规就是要有够格的计量标准(指标比被检仪器高三倍以上),就有资格计量。评定不确定度,是画蛇添足,没事找事。评定不确定度,让那些迷信不确定度的人去干吧。其实,大家心知肚明,不确定度评定,摆设而已。谁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不可能吗!

我了解不少校准机构,水平比国家计量院低了很多,5500、5200、5522、5720、34401、3458等都是程控自动完成校准,校准过程中自动重复取样,自动评定不确定度,当然每个点都是实际评定出来的,计量校准早不是刀耕火种的年代了,根本没弄明白不确定度是干什么用的,就说“评定不确定度,是画蛇添足,没事找事”,话不能想当然去说。
285166790 发表于 2015-5-3 16: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ssln 发表于 2015-5-1 18:30
你看看计量院给的数据,那么整齐,那么一致(只有一个低频点有别),不是事先算好的才怪呢。一个校准人员一 ...

说的对,现在电学设备已经出现一些自动化校准软件,几百个点也就是分分钟的事,计算不确定度自动计算生成,根本不费事。况且一些校准点较多的电学设备本身收费标准就比较高,费用上千很正常,多测一些点也无可厚非。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5-3 18: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便自动化校准,其受检点也不是想校准多少就校准多少的,应该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规定。不确定度的评定也不是天天都进行的,GB/T19022的7.3.1条说得明白,“测量不确定度分析应在测量设备和测量过程的确认有效前完成”,在设计计量校准/检定过程或一般产品测量过程后,确认其有效前(即获得批准前),就应该完成不确定度评定。今后校准/检定/测量过程实施只需要使用不确定度评定的结果,勿需天天评定。
  “计量院给的数据,那么整齐,那么一致”,的确是在其接受建标考核时就已经“事先算好”。一个校准人员一天要校准几台甚至几十台不同规格型号的仪器,每台仪器又要校准几十个点,他不可能也没有必要逐台、逐点去评定不确定度。
  “几百年的计量常规就是要有够格的计量标准(指标比被检仪器高三倍以上),就有资格计量”,是那个年代人们的认识,现代计量认为仅有合格的计量标准并不等于他的校准结果就一定值得采信。评定不确定度就是对校准方法和测量方法可信性的全面评定。GB/T19022规定,一个校准方案或测量方案在确认有效前一定要评定不确定度。使用的测量设备包括计量标准再好,测量不确定度不能满足被测参数的检测/校准要求,仍然不能获批,仍然需要改进。未进行不确定度评定并通过不确定度证明检测方案的有效性前,该方案不得获批,不能下发实施。
fi8 发表于 2015-5-3 18: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主要还是计量的专业面太广了,10大类,还有n多小类,每类的专业性都很强,就比如长度标准器中的量块比较习惯于用修正值来表述,而电磁中数字多用表校准装置习惯用的是标准器示值而非修正值,所以在最佳校准能力描述时是有较大差异的。这也是经常出现计量争论的缘由,彼此专业背景不一样啊。怀疑评审老师的计量专业是比较多的使用修正值的,建议cnas还是选择专业对口的评审老师进行评审。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5-3 22:37:44 | 显示全部楼层
fi8 发表于 2015-5-3 18:43
个人觉得,主要还是计量的专业面太广了,10大类,还有n多小类,每类的专业性都很强,就比如长度标准器中的 ...

  正如你说,计量的专业面太广了,10大类,还有n多小类,每类的专业性都很强,有的习惯于用修正值,有的习惯用的是标准器示值。但无论习惯于用什么,输出量是必须搞清楚的,被检对象是修正值还是示值误差明确了,不确定度的评定对象也就明确了,测量模型也就确定,不确定度的分量有几个,如何评定也就确定,最佳校准能力描述也随之明确。彼此专业背景虽然不一样,不一样的仅仅是输出量的不同,测量模型的不同,不确定度评定的方法和步骤却都相同,不确定度评定不应该成为纠纷的理由。
changchunshi 发表于 2015-5-4 09: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测量范围:
    直流电压的测量范围不能有±符号。因为该仪器只是有反向测量功能,也就是在输出时,仪器自动将输出端的正负极反向对调,与该仪器的测量范围无关。另外,在某些领域,即使有负的测量范围,例如角度测量,也不应描述为±(0~25°),应描述为-25°~25°,所以,评审员的意见是正确的。
二、关于所用标准的“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最大允许误差”的内容填写问题:
对于究竟是填写扩展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或是最大允许误差,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一定要填写哪一种,一般是按照不同专业的约定习惯进行填写。对于你所说的问题,我的建议是:
1、你所填写的方式肯定是不正确的,例如:你所描述的“DCV:0.0011%”,如果是扩展不确定度,则应描述为Urel=0.0011% k=2;如果是准确度等级,应描述为0.001级或0.002级;如果是最大允许误差,应描述为DCV:MPE:±0.0011%。
2、电学中多功能校准源的填写方式一般是用最大允许误差的方式。
3、是否以说明书提供的指标填写?这里你首先要注意溯源单位的能力,即上一级的能力与你的设备的能力是否满足1/3的关系,对服务商的进行有效评价,你所描述的技术性能绝对不能优于溯源单位的能力;其次对溯源证书要进行有效确认,判断检定/校准结果是否符合你所声称的技术指标要求。如果能够满足以上要求,是可以按照说明书的指标填写的。

@史老(史锦顺),@规矩湾锦苑,你们以为如何?敬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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