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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我国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如何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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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slee 发表于 2008-3-24 10: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加强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行强制检定工作及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适用本办法。根据本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规定。属于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执行强制检定的机构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发给国家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检定合格或者在计量器具上加盖检定合格印;对检定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或者注销原检定合格印、证。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加强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按照周期进行检定。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5 14: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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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 发表于 2008-3-24 10: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西还不错,只是有些关键术语不太准确。如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xyb88 发表于 2008-4-9 15: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强检计量器具的管理单间来说是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然后定点定周期检定即可
ll83 发表于 2008-4-9 15: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不合格还收费吗
woshi_tjy 发表于 2008-4-9 17: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不合格是否要收费,这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检定单位不出任何的报告或者证书,是退检的话,是不收费的。
2、如果要求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的,肯定要收费的。
3、如果检定不合格,由检定单位负责修理的话,只收取一次检定费用。
上述情况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仅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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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狼 发表于 2008-4-9 20: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检定不合格是一样要收费的,维修后再次检定得按照收费标准的60%收费,这在我们的收费标准上说的非常清楚的,不过我们一般都没收取这60%的再次检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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