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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天蛇地鸟

[量块] 量块等与级之间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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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07:4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dsjmcl 于 2016-4-14 07:54 编辑

         技术问题的讨论似乎又要被楼上引入了“歧途”。
         量块的等别与级别有一定的对应关系,这包括了“相同”、“相当”及针对量块不同的技术参数有所“分别的对应”,这是绝大部分人都能接受的公理,规程宣贯资料及许多权威专家高质量的论文都谈到了这样的“对应”,这不需要再劳神费力的去给以争论了。至于“量块没有“等别和级别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谈论量块的等别与级别的对应关系也就没有了意义”的个别人的观点,非要用“一定对应关系”与“一一对应关系”去矫情,不就是在钻牛角尖吗!本人将不再参与这样有无聊嫌疑的所谓争论,非要去“一一对应”抠这样的字眼,倒不如端正一下谈论问题的态度。
     “等外品”、“级外品”这样的结论,不要说在量块这样重要的几何量标准器具中不允许存在,即使一般工作计量器具中也是不允许存在的。“无级”的结论,没有法规性技术文件的支持,“逾越”或违背、超出了规程,可以做“自创”看待。
        不知本人帖子中那句话让楼上感受到了被骂,总是抱怨当今不存在的“谩骂”,这是不是某人的“渴望”?我似乎也有些相信了。
        把检定合格证书上给出“3等”的单一结论,延伸至“3等1级”、“3等2级”、“3等3级”结论,还要再进一步延伸至““无法定级”的简称就是“无级”,客观存在“3等无级””的结论,这似乎无聊了些吧?至于楼上谈及的“蛇足”,我猜测着似乎可能是“画蛇添足”的成语,这对于“3等+无级””的结论(+号是本人加的,非运算、性质符号),应该是点到了“蛇”的七寸。“1级”、“2级”、“3级”是“级别依次降低”,数字1、2、3是规程中的“级别”内容,也可以排序,但。“1级”、“2级”、“3级”外,再人为的蹦出个“无级”,则 “逾越”或违背、超出了规程的规定,且非完全数字1、2、3、无,是不能进行排序的。
        与楼上谈论问题中累及困难的程度似乎感受愈发明显了,猜测着楼上的“夸夸其谈”后“扫兴”的感受也愈发明显了,将心比心吧。
发表于 2016-4-14 08: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看争论已经好几天了,鉴于本人的理论水平,还是忍不住想发表点看法。
量块的定级还是应该按计量检定规程中所列出的种类来分,至于客观存在的现象,应该是将来计量检定规程修订应该考虑的事情,从大家争论的内来看,个人觉得现行的很多规定、制度与发展的眼光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并没有形成完全的统一,所以造成一部分人按技术要求来发表观点,一部分是技术结合管理及使用(实用)要求来发表观点。
发表于 2016-4-14 09: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x86438751 发表于 2016-4-14 08:42
观看争论已经好几天了,鉴于本人的理论水平,还是忍不住想发表点看法。
量块的定级还是应该按计量检定规程 ...

          量块是几何量专业量值传递中极为重要的长度标准器,从规程的归口及主要起草人员的权威性来看,“觉得现行的很多规定、制度与发展的眼光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别出心裁”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了些,毕竟这样重要的规程,国家局、国家院、包括国家几何量“端度”项目的前辈专家们都是非常谨慎的(反复讨论、佐证),他们要对量块的国家传递系统严肃性(非儿戏),以及几何量量值传递准确性负责任的。
         不管是“按技术要求来发表观点”,还是按“技术结合管理及使用(实用)要求来发表观点”,都没有什么错,最重要的还是要统一到现行有效的国家法规性技术文件的规程上来(JJG146),而不能“逾越”、“游离”规程之上或规程之外,违背规程则更是错误的。本人也可以接受你“应该是将来计量检定规程修订应该考虑的事情”的意见,尽管持“别出心裁”观点的人很少,但考虑到有时候真理也可能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不妨推荐这样的少数人参与到“将来计量检定规程修订”,至于国家局、国家院包括国家几何量“端度”项目的前辈专家们组成的起草小组团队会不会接受这样的“推荐”或建议,那就不得而知了,估计这样的可能性似乎也是微乎其微。
发表于 2016-4-14 23: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与53楼有同样的观点,量块是几何量专业量值传递中极为重要的长度标准器,从规程的归口及主要起草人员的权威性来看,“觉得现行的很多规定、制度与发展的眼光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现行量块检定规程关于量块的等别和级别是说清楚了的。
  量块有按等使用和按级使用两种情况,因此量块检定后应该给出被检量块的等别和级别。检定规程同时也把如何定等和如何定级说得明明白白。那些可以修复或逆转的参数,只要检定机构具有修理能力都是可以想修到什么等、级就可以修到什么等、级的,唯有长度偏差是越来越坏,不可逆转的,而且会越修偏差越大,因此量块级别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只会不断降低。等别的确定指标是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检定方法不变,不确定度就不变,不确定度不变,量块的等别就永远不变(达到报废限例外)。一个等别的量块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会有不同的级别,乃至于最低级别3级都达不到了,等别仍保持原有高等别,试想,这种情况还能说量块的“等”与“级”一一对吗?
  检定后我们可以得出“3等1级”、“3等2级”、“3等3级”的检定结论,难道说某一组3等量块连3级都达不到了就不能得出“3等无级”的检定结论吗?如果检定结论要么只能给出多少等,要么给出多少级,“3等”级外品的量块只能给出“3等”的结论,写“无级”是“蛇足”,那么“3等1级”、“3等2级”、“3等3级”是不是也只能给出“3等”,后面的“1级”、“2级”、“3级”也应该是“蛇足”呢?允许写“1级”、“2级”、“3级”,对连3级都达不到又不能报废的量块,而且还是高等别合格,却不准写“无级”道理何在呢?
发表于 2016-4-16 15:27:38 | 显示全部楼层
         53楼的观点是““无级”的结论,没有法规性技术文件的支持,“逾越”或违背、超出了规程”,版主的观点是可以“得出“3等无级”的检定结论”,上述两种观点完全是大相径庭的。但这样大相径庭的不同观点,竟然会被版主称之为“我也与53楼有同样的观点”,不尊重事实到了如此荒诞的地步,实在让人无语了。
        讨论量块的“等别”与“级别”是否存有“一定的对应关系”竟然被版主打岔去讨论是否存有“一一的对应关系”,如此的移花接木、指东打西、强词夺理,还是在讨论问题嘛?难怪有量友指责版主“败光人品”,这指责似乎是有道理的。
       “无级”的结论之所以是“蛇足”,是因为规程中没有这样不规范的内容;而“1级”、“2级”、“3级”的结论之所以不是“蛇足”,是因为这完全符合规程中的内容。“道理何在”难道不是明摆着吗!总之。量块的检定结论要按照规程的规定来做,这是大家都懂得的道理。所以,没人会依据版主画蛇添足的个人理论而去“逾越”、“游离”规程之上或规程之外,甚至违背规程去做“画蛇添足”的事情。毕竟,版主的个人歪理代替不了法规性技术文件的规程。
发表于 2016-4-16 18:4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合适.
    根据规程7.4.4按级检定的量块,对其中合格部分发给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说明可作某级使用。检定结果中,部分不合格的量块应在检定证书上加以注明,整套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这样处理,避免使用无级这个规程中没有出现的感念。
发表于 2016-4-16 19: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sunshine66 发表于 2016-4-16 18:43
各位老师,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合适.
    根据规程7.4.4按级检定的量块,对其中合格部分发给统一规定的检定 ...

          你讲的非常对,这说明大家都懂得量块检定必须严格执行JJG146-2011规程。
      而“无级”的结论是“逾越”规程之上或“游离”规程之外的“自创”,不是量块检定依据法规性技术文件的内容。这样的“自创”,是“别出心裁”的,且很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混乱”的。作为“蛇足”的“无级”结论,只能代表某个个人的观点,其与现行有效的JJG146规程格格不入,所以根本不是量块检定的技术依据。
发表于 2016-4-16 20: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16 20:31 编辑
sunshine66 发表于 2016-4-16 18:43
各位老师,不知这样理解是否合适.
    根据规程7.4.4按级检定的量块,对其中合格部分发给统一规定的检定 ...


  按等使用量块是科学且经济的,因此绝大多数用户都按等使用量块,辅以按级使用,因此量块检定结论一般应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的结论。因为按等使用要计算实际尺寸,按级使用标称值高效,如果有少数用户的确不愿意按等使用,只按级使用量块,检定证书就不必给出等别结论和修正值(或偏差值),而必须给出级别结论。检定结果中有部分尺寸偏差超出规定级别的尺寸偏差要求,这些超差量块应在检定证书上加以注明。整套不合格的,可以给出降级结论,如果连最低级别3级要求都达不到,应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因为连3级都达不到了,无法按级使用,而用户又不按等使用,也用不着给出等别结论,这就避免了“无级”量块的出现。
  但用户如果是按等使用量块,并辅以按级使用,检定证书就必须同时给出几等几级的结论。等别取决于检定机构的能力不会改变,级别则随使用时间的增长而不断降低,等别仍然是原有的高等别(例如3等),检定结论依次降为“3等1级”、“3等2级”、“3等3级”。当量块达不到最低级别3级要求时,应给出“3等无级”的结论,否则用户有可能误以为原有级别没变,或误认为是最低级别3级而误用量块级别,从而产生测量风险。
  “无级”并非逾越检定规程的规定,而是严格执行检定规程关于等别和级别的判定规定。检定规程规定了K、0、1、2、3五个级别的尺寸偏差极限值,量块尺寸偏差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尺寸偏差极限值就属于“级外”或“无级”的量块,这是产品质量分级的基本常识。需要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结论的量块,检定机构只给出等别而不给出级别结论的,属于一种懒惰和不负责任的做法。
发表于 2016-4-16 2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16 21:08 编辑
cdsjmcl 发表于 2016-4-16 15:27
53楼的观点是““无级”的结论,没有法规性技术文件的支持,“逾越”或违背、超出了规程”,版主 ...


  楼主的问题是:量块等与级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们应该明确告诉楼主量块等与级之间没有关系,所谓有“一定的关系”与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只是量变的差别,没有本质的质变差别。那些等别与级别存在着的共有参数均可以通过检定机构的修理给予改变,不影响量块等别与级别的判定。正如一条鱼和一棵树也有生物的共性,但我们回答鱼和树有关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应该回答鱼和树没有关系。判定量块等别的核心指标是检定机构的能力,判定量块级别的核心指标是量块自身无法修复且只能越来越恶化的尺寸偏差,因此回答量块的等与级有关系没有价值,应该回答等与级没有对应关系,增加形容词“一定的”和“一一对应的”并不影响最终结论。
  我们应该单刀直入告诉楼主这种等与级判定中毫无关系的两个最本质的区别。这和“移花接木、指东打西、强词夺理”的指谪,以及“败光人品”的谩骂一点都挨不着边。为了讨论清楚一个技术问题,我们要有理讲理,有事实摆事实。无端地指谪和谩骂只能证明其无理和观点错误,同时证明这种人不具有参加技术讨论的基本人品,“败光人品”者正是这种人。因此在技术讨论中我们不要顾忌,更不要害怕那些指谪和谩骂。
发表于 2016-4-16 21: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块检定结论一般应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的结论”话语中的“一般”二字,已经表明了量块检定结论也可以分别单独给出等别级别的结论。
           “按级使用量块,检定证书就不必给出等别结论和修正值(或偏差值)”的说法是非常错误的。其中“不必给出等别结论”的情况有(只给出级别),但仅给出级别结论,而不给出量块检定结果的数据内容“中心长度偏差”(偏差值)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这就是规程中提及的“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按级使用量块尽管不需要修正,但检定结果的数据内容“中心长度偏差”,仍然是考核量块长度稳定度(量块长度年变化量),以及确定调整检定周期的需要且重要的数据,不给出这样重要的数据,用户又如何来考核量块长度稳定度呢?反正我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除保留“中心长度偏差”的检定数据外(保留5年),也必须将此数据提供给用户,而不能因用户按级使用不需要修正为由,而不予提供。那将给用户考核量块长度稳定度及调整检定周期带来极大的不方便。至于以楼上为代表的某些企业中出现的不提供数据的不规范做法,我们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会去效仿。
         至于量块检定结论给出“3等无级”的不规范做法,许多量友们都认识到了“蛇足”的“别出心裁”、“按计量检定规程中所列出的种类来分”以及“避免”等,本人也就不去多谈了。大家的认识是清楚的,不会将“3等”“误认为是最低级别3级”,由此演绎出的“产生测量风险”是杞人忧天。
发表于 2016-4-17 01: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17 01:46 编辑
cdsjmcl 发表于 2016-4-16 21:23
“量块检定结论一般应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的结论”话语中的“一般”二字,已经表明了量块检定结 ...


  说的是,“一般应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的结论”中的“一般”二字,表明了量块检定结论也可以分别单独给出等别或级别的结论。主题帖的问题是“量块等与级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是“等”和“级”同时出现的情况下的问题,如果“分别单独给出等别或级别的结论”,等和级不在同一个台面上比较,也就失去了探讨等和级之间关系的必要性。“3等1级”、“3等2级”、“3等3级”的结论和“3等无级”的结论一样,如果只需单独给出等别,“1级”、“2级”、“3级”、“无级”就都是“蛇足”,只要给出“3等”结论足矣。如果只需要给出级别,“3等”也是“蛇足”,不满足最低级别的要求也就只能给出不合格结论而不能给出“3等”的合格证书,单独的“3等”结论也就背离了客户要求按级使用,按级检定的要求。
   按级使用量块,“不必给出等别结论和修正值(或偏差值)”的说法完全是按检定规程对检定证书的要求。JJG146-2011的7.4.4条规定:按等检定的量块,要“给出每一量块中心长度的实测值”;按级检定的量块,给出的检定证书要“说明可作某级使用”。即检定规程明文规定了按级检定的证书只需给出级别结论,按等检定的检定证书必须给出每一量块的实际尺寸(实际操作中是给出尺寸偏差或修正值),按级检定则不能给出尺寸偏差实测值。
  规程之所以这样规定,因为不同级别可能具有相同或不同的等别,等别不确定,尺寸偏差的可靠性就不能确定,尺寸偏差可靠性不确定,给出的尺寸偏差就毫无使用价值,也就毫无意义。
  在前述帖子中我已经多次讲到,检定规程对检定证书给出检定结论要求的真实含义。需单独给出等别时,在给出等别的基础上同时给出每一量块的尺寸偏差实际值,不必给出级别;单独给出级别时,只给出级别,不能给出尺寸偏差,也不能给出等别;需同时给出等别和级别时,根据检定机构使用的检定方法不确定度给出对应等别,量块甚至可能定为很高的等别,但尺寸偏差却可能出现连最低级别要求都达不到。3级都达不到的,检定证书给出等别合格的同时还必须给出“无级”的结论,不给出“无级”结论,则是检定机构的懒惰和不负责任。杜绝因检定/校准工作的疏忽产生测量风险,这是计量工作应该有的严谨严密,严肃严格,一丝不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并非杞人忧天。
发表于 2016-4-17 22: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听闻楼上版主有编造瞎话的恶习,但一直对此持怀疑态度,老大不小的人了,且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敢公然编造瞎话?但在事实面前,不得不相信众多量友的前期评论。
         为证实“按级使用量块,不必给出等别结论和修正值(或偏差值)”的说法完全符合“检定规程对检定证书的要求”,版主谈及了JJG146-2011规程7.4.4条规定:“按级检定的量块,给出的检定证书要“说明可作某级使用””,事情是这样吗?大家看一下规程对此的文字规定,“按级检定的量块,对其中合格部分发给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说明可作某级使用和检定周期”,这样,大家也就看清了版主对规程原文是如何掐头去尾、断章取义的了,一个版主竟然如此的对待法规性技术文件,断章取义的编造瞎话实在太不讲究了!所谓“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见下图:
                   证书格式.jpg
          由上图,大家可以看到,什么是“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也就了解了证书应该给出的内容,这不管按等还是按级检定,均应给出“中心长度偏差”。否则,“中心长度偏差”该栏难道要空白不成?规程的真实规定戳破了版主编造的“按级检定则不能给出尺寸偏差实测值”,以及“按级使用量块,检定证书就不必给出等别结论和修正值(或偏差值)”、“单独给出级别时,只给出级别,不能给出尺寸偏差”等等违背规程的言论。
        至于“无级”的结论,已经不需要再重复性的给以批驳了,技术性问题现今已经不是主要的了,版主坚持错误的恶劣态度,包括公然对规程的规定做断章取义的取舍,才是问题争执不下的主要原因。
发表于 2016-4-18 22:47:42 | 显示全部楼层
cdsjmcl 发表于 2016-4-17 22:54
早就听闻楼上版主有编造瞎话的恶习,但一直对此持怀疑态度,老大不小的人了,且在光天化日、众目 ...

  技术讨论是在相互尊重和平等和谐的氛围下进行的,如果你认为可以采取人身攻击的方法进行技术讨论就大错特错了,本人将回避你的人身攻击,仅对你的技术问题给予回答。
  你复制粘贴了检定规程的附录C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内页格式和内容,这很好,但不知你是否关注到其中均有“中心长度偏差”这个栏目,你再去看规程的表6和表7,“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等”没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这说明什么?说明按等检定的证书与按级检定的证书给出检定数据时要求并不一样。按等使用时需使用量块实际尺寸,因此必须给出“中心长度偏差”,而按级使用时使用量块的名义值,是按检定规程规定的“极限偏差”使用量块,给出的量块“中心长度偏差”因不知其测量不确定度的大小而无法判定可信性(可靠性)大小,中心长度偏差也就失去了使用价值。试想一下,无使用价值的数据写在证书和通知书上有什么意义呢?
  因此附录C的格式和内容是按等使用和按等检定用的格式,不是按级使用和按级检定的格式,按等使用是绝大多数量块用户的需求,规程给出这个格式是应该的。按等检定的证书必须同时给出中心长度偏差和测量不确定度,这两个参数是不可分离的。不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检定数据也就没必要给出中心长度偏差。按级使用不需要使用量块实际尺寸,使用的是量块名义值和规程规定的尺寸极限偏差,因此按级检定的证书格式和内容要简单得多,只需告知送检客户量块符合哪一级就足够了,规程也就没必要另外再给出证书格式。
  我还是这个观点:按级检定的量块证书不需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给出“中心长度偏差”也就无异于“蛇足”;按等使用的量块必须同时给出中心长度偏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需按等使用又需按级使用的量块必须同时给出量块的等别和级别,高等别等别量块的级别将不断下降,就会出现“3等1级”、“3等2级”、“3等3级”的结论,连最低级别都达不到时,等别保持不变,但已属“级外品”,证书应该给出“3等无级”的结论,只给出“3等”不给出“无级”结论的检定机构轻一点说是一种懒惰,重一点说就是不负责任,偷工减料。
发表于 2016-4-19 11: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对某人的观点存有异议,或对其编造的瞎话给以反驳就被扣以“人身攻击”大帽子的话,违心的恭维将会很无聊,且论坛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
          看来,楼上版主对“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并不想去正确的理解,且将“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与“检定结果通知书”混为一谈。在“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中,不管是按等别或级别,只要“量块合格”,必须“给出中心长度偏差”,而在“检定结果通知书”中,由于量块的某些技术指标不合格(比如研合性等),则其长度变动量、中心长度及长度稳定度“无测量结果”,当然也就无法给出数据了(给“/”符号)。以上均为规程的文字明确规定,版主还是将规程附录C中C1与C2的内容都看清楚再讲话的好。至于版主提出的“规程也就没必要另外再给出证书格式”的话,明显是对规程中给出“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持反对意见,这倒无所谓,其向量块规程编写小组提出反对意见即可,但意见没有被采纳之前,还是要按规程规定的内容来做,这容不得“讨价还价”!
         版主讲出的““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话,明显又是违背规程的编瞎话,请其看一下规程中的表10,那里对“按级检定的量块测量不确定度”是有明确要求的,同时反映了量块的“等别”与“级别”在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这方面也是有“一定对应关系”的。
         量块按“级别”结论,并给出其“中心长度偏差”是“无使用价值的数据”吗?这些数据对按级使用量块尽管不需要修正,但检定结果的数据内容“中心长度偏差”,仍然是考核量块长度稳定度(量块长度年变化量),以及确定调整检定周期的需要且重要的数据,这样重要的数据怎么能讲“无使用价值”呢?
         版主讲出的“按级检定的证书格式和内容要简单得多,只需告知送检客户量块符合哪一级就足够了”的话,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难道由于量块是“按级检定”,证书内页中只需给出“以下空白”四个字?有这样操作的吗?
        “按级检定的量块证书.........给出“中心长度偏差”也就无异于“蛇足””的观点,明显是将“3等无级”结论的不规范,给以了移花接木的扩大。并无端“攻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什么“懒惰,不负责任,偷工减料”等,还是有点自知之明吧。
发表于 2016-4-19 15: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都没有看到JJG146上面有这个表格么。。。
Untitled.png
发表于 2016-4-19 22: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hachi 发表于 2016-4-19 15:27
各位,都没有看到JJG146上面有这个表格么。。。

         楼上量友提示的非常好,JJG146规程中的表10和表11,确实表明了量块等与级之间有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其中表10表明了按级检定的量块测量不确定度与最低的等别对应关系;表11表明了首次按等检定的量块与初始级别的对应关系。实际上,本人在楼上(64楼)已经谈到了规程中的表10,在批驳了版主““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违背规程的编瞎话后,特别强调了看一下规程中的表10,那里对“按级检定的量块测量不确定度”是有明确要求的,同时反映了量块的“等别”与“级别”在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这方面也是有“一定对应关系”的。
        但不管是楼上量友如何及时、善意、正确的提示,也不管规程中的规定是如何白纸黑字的呈现在那里,版主依旧熟视无睹这些正确的东西,而是反反复复的重复那些大家都认为是“别出心裁”引起“混乱”的错误观点,把自己摆在“逾越”规程之上,“游离”规程之外的不当位置,非要坚持违背规程的事情,别人也只就能无语了。
       道理已经都讲清楚了,版主何去何从,就不是大家的事了。
发表于 2016-4-19 23: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hachi 发表于 2016-4-19 15:27
各位,都没有看到JJG146上面有这个表格么。。。

  65楼的提示非常重要!有的人不是没有看到表10和表11,而是没有认真仔细阅读这两个表,错误地理解了这两个表的真实意图。这已经是67楼了,我早在25楼就像你一样明确提示,请认真阅读检定规程的表10和表11,注意两个表的用语,但有的人没有看或者说没有认真看。
  关于表10,在25楼我说,“只要仔细看一下两个表的标题就明白了,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确定度,要检定高级别的量块,检定方法的不确定度必须足够,这应该是很容易可以理解的”,所以我也就没有多加解释了。
  关于表11,在25楼我说,表11是按等检定时的初始级别要求,并提出了“什么是初始级别”的思考问题。当时我说,其实“初始”级别就是“新购量块第一次检定的级别,不是投入使用后继续保持的级别”,并指出,表11的目的是告诉我们“为了确保新购量块高等别检出,应该购买足够高的级别”,一旦量块投入使用,表11的规定也就不复存在。量块投入使用,尺寸越来越小,级别逐步降低,任何人无法改变。即表11规定的等级对应关系“仅适用于新购量块的初始检定,使用中的量块不存在等级的强制对应关系”。这就是检定规程为不满足最低级别而却继续按高等别使用的做法奠定的基础,也是检定规程为量块“3等无级”的检定结论提供了支持。
发表于 2016-4-20 08: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在众多量友们的耐心、善意的提示、帮助下,楼上版主终于承认了“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确定度”,对此,大家应该看到其总算在进步,并应当掌声给以鼓励。但版主承认事实并得到掌声鼓励的同时,应该有勇气将其违背规程表10的规定,编造的““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的瞎话,给以收回,并致歉论坛中的量友们。猜测楼上版主文过饰非,没有这个担当的勇气吧?
         “表11规定的等级对应关系,仅适用于新购量块的初始检定”,这不就是首次检定的量块“等级对应关系”吗?即承认又否认,不是矫情又是什么呢?同时纠正一下,没有什么“初始检定”的术语,是“初始级别”,别总惦记着无聊的什么“自创”。“一定的对应关系”与“一一的对应关系”,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大家已经看透了的文字游戏,现在又编造出一个“强制对应关系”,这有意思吗?将来会不会再编造出一个“法制对应关系”呢?提醒一句,无聊的文字游戏是不是到了该结束的时候呢?规程中的文字及表格技术内容很多,规定的也很明确,但就是找不到“量块“3等无级”的检定结论提供了支持”这样的规定内容,版主不会感到非常扫兴吧?
发表于 2016-4-20 10:50:58 | 显示全部楼层
cdsjmcl 发表于 2016-4-20 08:32
不管怎样,在众多量友们的耐心、善意的提示、帮助下,楼上版主终于承认了“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 ...

  众多量友的帮助我深表感谢,但不包括你,我早在25楼关于表10和表11的解读,其实主要也就是说给你听的。
  我再次请你认认真真地看清楚表10和表11的标题每一个字,看清楚这两个表中每一个栏目中的栏目名称,并特别要理解“初次”和“最低”这两个限定词的含义,然后再思考一下量块的等别和级别判定的核心指标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再回答楼主提出的量块的等级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等别是客户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能降低的,等别也是检定机构的能力决定的,检定机构能力不变量块的等别也是可以永远不变的。因磨损、变形产生的一些其它参数不满足,可以通过修理恢复,而级别则随使用时间的增长不断降低直至连最低的3级都达不到,这是量块自身寿命发展的必然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已经讲到这个程度了,如果你仍然不能理解检定规程这两个表的真实用意,坚持己见,别人也毫无办法。我相信绝大多数量友理解我说的意思,我也只能讲到此为止。
  我们本不相识,是论坛把大家聚在一起变成为量友,我只是尽一点量友的情谊和义务,你坚持什么观点与我何干?因此,你所说的“扫兴”一词,本人这辈子还真的从未遇到过。
发表于 2016-4-20 16: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解是一回事儿,执行法条是一回事儿。再说了,等和级在检定方法上是有区别的,一般情况下,计量机构只是按等检定。
发表于 2016-4-20 22: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楼上版主确实“本不相识”,也确实不屑与其“变成为量友”,因为其 实在太矫情了。某版主一会说“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确定度”,刹那间又讲““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如此大相径庭、自打嘴巴的观点又“与我何干”呢?嘴长在版主的身上,胡言乱语是其的自由,大家都不屑于搭理,其也就自寻没趣,扫兴而归了。
发表于 2016-4-20 22: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70楼深圳渔民老师说到点子上了。“理解是一回事儿,执行法条是一回事儿”,法条必须执行,不管你理不理解,但理解法条是为了更好地执行。检定规程说明白了等和级的关系,一个等别对应的级别可以是多个,表11只是给出了个”首次拟检定”的等别“最低”应具备的“初始”级别,一旦等别确定并投入了使用,这个表11就失去价值,不再有指导作用。
  一般情况下,量块使用者都按等使用,因此70楼深圳渔民老师说“一般情况下,计量机构只是按等检定”是个事实。按等检定的量块是不需要给出级别的,因为要使用量块的实际尺寸,检定结果就必须给出中心长度偏差和测量不确定度。因为有按级使用的需求,也就存在着按级检定,按级使用是使用量块标称尺寸和量块最大允许尺寸偏差,标称尺寸在量块上可以看到,最大允许尺寸偏差可从检定规程查得,因此检定结果只需报告量块级别,再报告尺寸偏差就是“蛇足”。
  规程并不排除有的用户同时要求按等使用和按级使用,这种情况下检定结果就必须同时报告量块的等别和级别。如果量块连最低级别都达不到了,可是量块并没有达到报废限,仍然是原有等别,就应该在报告原有等别的同时报告“无级”,以防客户误认为原有级别没变,或误认为按最低级别使用没有问题。这种情况下检定机构只报告等别不报告级别是对客户的不负责任。
发表于 2016-4-20 22: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块的按级检定,“检定结果只需报告量块级别,再报告尺寸偏差就是“蛇足””,这实质上就是攻击或指责JJG146规程“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表C.1),是“蛇足”。楼上版主愈发胆大了!
发表于 2016-4-20 23: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cdsjmcl 发表于 2016-4-20 22:00
与楼上版主确实“本不相识”,也确实不屑与其“变成为量友”,因为其 实在太矫情了。某版主一会 ...

  你愿和谁结友,想瞧不起谁,贬低谁,都是你的权力,但我劝你在贬别人的时候,攻击别人“嘴长在身上,胡言乱语是其的自由,大家都不屑于搭理,其也就自寻没趣,扫兴而归”的时候,认真想一想最终符合你攻击语言所说的是不是自己。我和你不一样,我认为天下计量工作者是一家,大家都是量友,大家都是同行,其中也包括你,因此我才会耐心回复你的帖子。
  我之所以说“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确定度”,你可以读一下表10的标题,验证我说的对不对。我又讲“‘级’有长度极限偏差要求而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你也可以再通读一下检定规程,如果量块级别有不确定度要求请你指出条文号和文字。
  每个检定规程都会对被检对象提要求,同时也会对检定方法(包括所用计量标准)提要求,因此我提醒你注意区分检定规程的每一项要求是对被检对象提的,还是对检定方法提的,你把这个分清了,再看看表10的不确定度要求是对被检量块提的还是对检定方法提的,然后再发表你的观点。我认为,表10是对量块相应级别检定方法的最坏不确定度的要求,并非对量块某个级别的要求,提出不确定度要求的是量块等别。
   量块按级检定,“检定结果只需报告量块级别,再报告尺寸偏差就是‘蛇足’”,这实质上是JJG146的规定。规程规定了各级别量块的“长度极限偏差”,检定中我们必须记录长度偏差实测值,通过实测值与允许的极限值相比较判定被检量块满足哪个级别,并在检定证书上报告被检量块的级别即可。请不要把检定记录该记录的数据与检定结论该报告的内容相混淆。
  量块按等检定,我们按等使用时查检定规程可以知道量块相应等别的数据不确定度,在量块上看得到公称值。但按等使用需使用实际尺寸,就必须在检定证书上给出中心长度实际偏差,因此“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表C.1)是需要按等使用的量块或按等检定的量块证书所用格式,对需定等的量块是必须的,但对于按级使用,只需定级的量块,就是“蛇足”了。这样说并不是“胆大”,而是按科学办事,是实事求是,同时也并非违反规程。
发表于 2016-4-21 12: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计量工作者是一家”,但楼上版主则属另类,没人屑于与其成为量友。
          “表10是按级检定时的不确定度”与“级........没有测量不确定度要求”这大相径庭的两句话均出自楼上版主的嘴,其自己无法自圆其说时,竟然要求别人“再通读一下检定规程”,这样的要求似乎太无道理了吧?其自己整出的笑话,结下的扣,还是自己想办法去圆吧,可以继续胡搅蛮缠吗。
          “提出不确定度要求的是量块等别”,但这个量块等别的不确定度要求是与量块级别的不确定度要求有“一定对应关系”的,表10的题目讲的非常清楚,那就是“按级检定的量块长度测量不确定度要求”,这样明确白纸黑字的文字,楼上版主会看不到?还是看不懂?
          规程中有““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表C.1)是需要按等使用的量块或按等检定的量块证书所用格式”这样的话吗?楼上版主又开始胡编乱造了,难道不编瞎话版主就活不下去?“统一规定的检定证书”格式明显就是针对“等别”或“级别”量块证书格式的“统一规定”,难道还有量块“等别”证书与量块“级别”证书之分吗?楼上版主在论坛制造的笑料不少了,别再出洋相了。
         量块的按级检定,“检定结果只需报告量块级别,再报告尺寸偏差就是“蛇足””,那请楼上版主告诉大家,量块用户拿到附页检定结果(数据)为“以下空白”的证书,如何来考核量块长度稳定度(量块长度年变化量),以及确定调整检定周期?靠胡猜瞎想吗?“尺寸偏差”对用户来讲就是“鸡肋”或“蛇足”吗?你们国企的量块检定就是这样“偷懒、不负责任”的吗?就是这样给用户设置障碍和困难的吗?难道量块按级检定就不需要使用数据说话了吗?此时楼上版主为什么不再高调谈论“用户至上”的原则了呢?所以,楼上版主的所有花言巧语都是为其胡搅蛮缠做铺垫的,对于其,认识或承认个错误确实比登天还难。这不就是自以为其“一贯正确”的无聊在作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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