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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家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CMC标志”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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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iangpg 发表于 2008-4-8 11: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听说国家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CMC标志”取消了,是真的还是谣传?
xyb88 发表于 2008-4-8 11:4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的帖子

没听说国家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CMC标志取消了,谣传
格非 发表于 2008-4-8 11: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是非强检的取消了。在站内搜索“CMC”,有关于这样的帖子。

http://www.gfjl.org/viewthread.php?tid=13604&highlight=CMC

[ 本帖最后由 格非 于 2008-4-8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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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雨 发表于 2008-4-8 14: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见过有这样的文件或通知,也没听说过。
长空风云 发表于 2008-4-10 08: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取消CM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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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jing 发表于 2008-4-10 12:4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看清楚了吗?不是取消了,是范围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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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x9910 发表于 2008-4-11 08: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部分量检具已经不需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CMC标志了.目前只有75种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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