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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纹] 求助,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如何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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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0:4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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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如何测量。感谢高人指点!
发表于 2016-4-3 13: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一下直角尺规程的发展换版历史
        直角尺规程是我们国家最早的五十多个规程之一。规程号为61-59,(59年、繁体),该规程在概述中讲的非常清楚,直角尺常用于机器制造中划线和另(零)件上直角的检定,以及用于不同另(零)件装配时其相互垂直度的检定。也可用于机器和机床的检定。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当初的直角尺规程应该并不包括一般用于木工的刻度钢直角尺。此规程主要起草人是我们国家经苏联培训的老一代计量专家(包括张XX),规程的内容没有什么结论及检定周期的规定,毕竟那时候还没有什么《计量法》。最早的规程内容涉及到了“封闭原则”,也涉及到了角度换算系数 ρ ,只是这个 ρ 使用了200000近似替代了206265,规程内容也涉及到了翻转180°的“自校法”,只是在提法上没有后面的规程在理论上更加完整、成熟。规程中没有什么“基面间平行度”的技术要求,但在规程的附录中给出了角尺的类型及简图,同时给出了角尺的技术要求,且均是以极限偏差的术语给出。

        这个最早的61-59直角尺规程是后面规程发展换版的基石,老一代计量专家在那个一穷二白年代所做出的贡献,值得我们后人给以尊重!特别是尊重他们为此付出的辛勤劳动。

       61-59直角尺规程实施(试行)21年后的1980年,我们国家正在开始推行形位公差的标准,老规程已经不能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直角尺规程在编写时,既要考虑可行性,又要在理论上符合形位公差的规定,所以,困难比较大。由苏联援建的某国企毅然接下了这个费力不讨好的困难任务,开始对61-59规程进行修订,在修订过程中,他们进行了大量的实验,特别是对翻转180°的“自校法”,除去做了大量实验外,还在xx国家援建专家的帮助下,搞出了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的小检具,用于进行翻转180°的“自校法”测量,这个小检具在我们国家的机械行业影响、普及很大、很广,至今仍然在沿用。实验数据的稳定性、可靠性证实了“自校法”不仅理论正确,且可行性也非常好。所以“自校法”,被规程列入仲裁方法,也是后面许多类型垂直度检查仪的测量原理的理论根据,JJG61-1980规程是我们国家较早由一个国企单独承担的修订任务,主要起草人陈xx现已逝去,但前辈为计量事业做出的贡献值得后人尊重,特别是应该尊重他们为此而付出的辛勤劳动,“卸磨杀驴”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JJG61-1980规程在实施了24年后(通常为5年修订),全国几何量角度技委会在没有征求某国企的意见情况下,将修订任务给了XX省(某人所在的省份),首先这是对前人付出劳动的不尊重, 其次,大家也可以对比看到,JJG7-2004主要内容相对 JJG61-1980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主要修订的内容还是反应在格式上,及适用范围的所谓扩大。而内容上的可行性同前规程并无多大差别,该规程的修订在可行性及文字描述上的困难可以让人理解。况且JJG7-2004规程主要起草人也是计量界的老同志(现已退休),但将直角尺的规程号(JJG61)改变为JJG7应该讲并不合适,这个规程号没有理由不保持延续(JJG61),毕竟延续到刻度钢直角尺的JJG7并不合适,因为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刻度钢直角尺)的适用范围窄(木工),技术要求低。并不是直角尺的主流。

        啰啰嗦嗦谈了上述内容,尽管表面上与楼主提出的问题并无多大关系,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实事求是的谈问题,同样是当初经历者的义务,这与某版主胡言乱语污蔑的“攻击”,毫无关联!再说,这些计量规程的发展历史其也是一无所知,故其要表现一下“酸葡萄”效应也就好理解了。了解历史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不懂得历史,不善于总结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无益的。


补充内容 (2016-4-3 15:14):
国家早期的规程,不要说个人名字,最早连单位名都不署,所以,许多计量老前辈应该是无名英雄。他们的不图名利,乐于奉献精神,值得后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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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 11: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平台打表测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2: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回复!
千分表接触的部分是圆头的,不太好控制。有平头的吗
发表于 2016-4-1 13: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垂直度测量仪,有平头
 楼主| 发表于 2016-4-1 13: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水炸弹 发表于 2016-4-1 13:05
垂直度测量仪,有平头

您方便提供一下,品牌和型号吗,谢谢啦!
发表于 2016-4-1 14: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CC-500B型 垂直度测量仪,可以检测直角类仪器,如直角尺,方形角尺等,品牌自己到网上搜一下。
发表于 2016-4-1 15: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cdpc 发表于 2016-4-1 12:06
感谢回复!
千分表接触的部分是圆头的,不太好控制。有平头的吗

平头不可测,正因为是圆头接触面积小,摩擦力小,才选择圆头。
发表于 2016-4-1 15: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深水炸弹 发表于 2016-4-1 14:12
CC-500B型 垂直度测量仪,可以检测直角类仪器,如直角尺,方形角尺等,品牌自己到网上搜一下。 ...

线纹类钢直尺,是不能用垂直度测量仪测得。线纹类只要塞尺,圆柱直角尺,千分表,平台等就够了。
发表于 2016-4-1 22: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并不归类至线纹,毕竟其主要功能还是直角尺。

          JJG7-2004规程是由JJG61-1980(直角尺)与JJG7-1986(刻度钢直角尺)合并而来,至于JJG7-2004(直角尺)是如何将规程号61-1980与7-1986改为7-2004?以及为何未征得原起草单位某国企的意见,而将合并后规程修订任务归到XX省,已经失联十数年的全国几何量专业角度计量技术委员会中,某个人是最清楚的。这些与将JJG712-1990(电子水平仪)与JJG103-1988(合像水平仪)合并,合并后的规程号为JJG103,规程修订任务归到XX省,完全是同一种手法。为此引起的争议,国家局事后特别下文明确规定:在没有征求规程原起草单位书面放弃意见前提下,不得改变规程的归口和起草单位的名称。以上为题外话。
  
         楼主提出的问题“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如何测量”?应该讲JJG7-2004规程并没有完全讲清楚。毕竟,所谓的直角尺、线纹钢直角尺有带有下平基面与下基面(边),就是很薄钢片两种,对于前者(规程中的图 4、图 6、图7及图8(a)结构形式),使用打表法就可以(2楼讲的对);而对于后者,由于下基面(边)是很薄的钢片,无法采用打表法测量,就按有侧面无基面理解好了,所以只能是有平行度的技术要求,而没有平行度的检测方法。
发表于 2016-4-2 01: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4-1 22:03
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并不归类至线纹,毕竟其主要功能还是直角尺。

          JJG7-2004规程是 ...

谢谢老师又给普及历史知识了,我又学到了东西。对楼主提出的问题,我也有点看法。所谓的线纹钢直角尺,应该就是以前的刻度钢直角尺,我听说它还叫金工直角尺。它的使用量很大,比宽座的、刀口的、圆柱的、铸铁的等等都要多,一般的测量准确度要求不高的都用它。甚至还有600mm的,规程没有考虑到。我很纳闷规程的表12为什么要有测量面的平面度和基面的平行度要求,这种直角尺测量面很窄,用直线度就可以了,表12还或平面度干什么呢。从图8可以看出,线纹钢直角尺只有外角(α角)测量面和基面,而没有内角(β角)测量面和基面,从6.3.8  β角测量面的垂直度 可以看出,没有规定线纹钢直角尺的检定方法。在我看来,按照规程的意思,线纹钢直角尺的工作角是外角(α角),内角不作为工作角,那就不应存在基面间的平行度要求了,也不需要测量基面间的平行度。再从它的实际使用情况考虑,什么时候会用到它的内角呢,我感觉用内角测量的东西,放在平的地方,用外角即可实现测量。如果必须要用内角测量,那就是规程没有考虑到,是规程的疏漏。
发表于 2016-4-2 16: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2 16:48 编辑

  这里是计量技术讨论的大众媒体,不讨论与技术无关的其它事,希望在这里只讨论楼主提出的“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如何测量”这个技术问题,不要动赢就攻击某个人或某个技术机构,对某个人和某个机构的意见请到与行政管理和纪检审计等方面的渠道和平台反映。
  规程的表12规定了线纹钢直角尺测量面对于基面的垂直度、测量面的平面度或直线度、基面间的平行度三项检定要求。垂直度的检定方法6.3.7.4条作了单独规定,直线度的检定方法6.3.4.3条作了单独规定,唯有基面间的平行度没有作单独规定。但没有单独规定不等于没有规定,6.3.5条“基面间的平行度”是对所有直角尺,也包括对线纹钢直角尺的“基面间的平行度”检定方法的规定,规定的检定方法就是打表法。
  楼主提出“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如何测量”,并非像有的人没有看到6.3.5条的规定,而说什么“就按有侧面无基面理解好了,所以只能是有平行度的技术要求,而没有平行度的检测方法”。楼主很清楚规程有这条检定方法的规定,但因为“千分表接触的部分是圆头的,不太好控制”,所以楼主之所以问“如何测量”,问的是检定中如何控制测头与被测表面(实际是被测直线)的接触问题。
  众所周知,测头的选择有一个接触面最小原则:被测面如果是平面,球形测头最佳;被测面如果是球面,平面测头最佳;被测面如果是圆柱面,刀形测头最佳,必要时平面测头亦可。因为圆柱面体现的被测面是母线,母线就是直线,因此被测面如果是直线,就和是圆柱面时的测头选择相同。
  楼主已经想到了使用平面测头,这个想法完全正确!如果手头有现成的刀形测头或平面测头的指示器(如千分表)问题就解决了。估计楼主手头没有,因此本人建议楼主可在报废指示器上拆下测头,废物利用打磨出一个小平面即可用于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的检定工作了,而且还可用于其它类似的直线形或点状被测面的检测工作。
  顺便说一下,本人实在无意回答某专家楼上的帖子,只是告诉楼主坚持自己正确的想法,不必在意非技术内容的干扰和不符合计量学基本知识的说法。当然某专家其它主题帖中纯属谩骂的帖子,本人更不会理睬,就让那些个骂大街式的帖子在那里晒太阳吧。
发表于 2016-4-2 21: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所谓“攻击”说的无聊诬陷,根本无人屑于搭理!毕竟大家都清楚,这就是个无事生非的主,规程字面上的文字其都搞不懂,规程背后发生的事情,其肯定更是一无所知了。大家就原谅其所处“下里巴人”低下阶层的无知及到处挑事的无聊行为吧,就当是虚七十的为老不尊、自寻被怒斥好了。

        对于楼主提出的问题,2楼已经给出了正确的答复意见,那就是采用打表法测量,7楼的意见也很有参考价值。本人仅是略作补充,即图8(a)结构形式用打表法测量。而对于下基面(边)是很薄的钢片(图8(b)结构形式),则无法采用打表法测量。
         钢直角尺.jpg
           由图8 ,大家可以看到,图8(a)结构形式可以用打表法测量,而图8(b)结构形式由于根本没有什么“基面”,又如何采用打表法测量呢?这样很薄的钢片,能够在平板上立住吗?本人讲出的就按有侧面无基面理解好了,所以只能是有平行度的技术要求,而没有平行度的检测方法,这样的意见有错吗?即使按照某版主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使用平面测头”,能对无基面的图8(b)结构形式的钢直角尺进行基面间平行度测量吗?虚七十的某版主何年何月才能够讲话靠谱呢?对无基面的钢直角尺非要进行基面间平行度测量,这与其过去对电子水平仪不作为工作面使用的V形面非要做V形面零位误差检测,完全就是同样的空对空,就是闲的无聊犒劳发痒的嘴吧?!估计下一步,某版主可能会提出要求做附件检查吧?无愧某国企给其的绰号“老不正经”。

发表于 2016-4-3 00: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3 00:56 编辑

  如果认识到“攻击”说的无聊诬陷,根本无人屑于搭理,那就对了,就请不要在技术论坛“无事生非”,说什么“规程修订任务归到XX省,完全是同一种手法”,发表对某个技术委员会“将合并后规程修订任务归到XX省”的不满,并攻击其“已经失联十数年”,这些问题不属于技术讨论的范畴,更不应该当有人指出其不应该时泼口大骂。本人对11楼的谩骂仍保持不予理睬的态度,仅就其涉及的技术问题发表看法如下:
  11楼承认了图8(a)结构形式的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可以用打表法测量,这很好,但却继续否定检定规程对图8(b)结构形式的线纹钢直角尺基面间的平行度检定方法,甚至否定有“基面间的平行度”要求。其实只要图对比8(a)认真看一下对图8(b),就知道那个标示“侧面”的面是一条直线,就是所谓的基面,上下两条直线就是两个“基面”,“基面间的平行度”仍然有功能要求,仍然需要检定,除非使用者压根就不使用内直角,不使用上下两个基面(规程标注了“侧面”,实际上应该叫上下两条“基线”)的平行度。其检定方法也仍然是6.3.5条。
  某“专家”声称“只能是有平行度的技术要求,而没有平行度的检测方法”是完全错误的。作为几何量计量的著名“专家”还提出了一个可笑的问题:“这样很薄的钢片,能够在平板上立住吗?”。当然谁也没本事将其独立地“立住”,难道说就不能稍微动动脑筋借助辅助装置“立住”吗?几何量计量检测活动中使用辅助装置的检测方法难道说某专家见得还少吗?在平板上进行工程测量(过去叫精密测试)使用辅助装置难道不是常识吗?最简单的辅助工具莫过于一件四棱尺了,只要将四棱尺与直角尺同时放在平板上立好,再用夹子将二者夹住,即可使用指示器完成其“基面间的平行度”检定工作,对于一个专家来说应该是不难吧。
发表于 2016-4-3 09: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4-3 00:48
  如果认识到“攻击”说的无聊诬陷,根本无人屑于搭理,那就对了,就请不要在技术论坛“无事生非”,说什 ...

我前天晚上在10楼的帖子到现在还没被审核通过,我已向上帝申请审核。我对您说的还是持有不同观点的。几何量规程、规范里图示名称标错,线指引错是常见的事情,JJG 7-2004 图8(b)一看就知其标的侧面实际是基面。但图8这种线纹钢直角尺没有标注内角(β角),也就是按规程的意思,线纹钢直角尺只有外角(α角)作为工作角,因此只有外角测量面及外角测量面的基面。其他类型直角尺,但凡内角也作为测量面的都标有β角。从6.3.7与6.3.8也可看出,α角测量面相对于基面的垂直度,线纹钢直角尺有规定,而β角测量面的垂直度,线纹钢直角尺却未见规定,也可看出线纹钢直角尺内角是不作为工作角使用的,也就不存在内角测量面及其对应的基面,因此表12 基面间的平行度也就不应有技术要求。只是JJG 7-2004 自身矛盾,肯定有一处是错误或多余的。如果线纹钢直角尺在实际使用中需要用到内角来进行测量,那就说明规程在图8中遗漏标注β角,并且在6.3.5 基面间的平行度 及6.3.8  β角测量面的垂直度中,均漏掉了线纹钢直角尺的相关描述。
发表于 2016-4-3 1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的“攻击”、“不满”等说辞,由于极其无聊及无事生非,所以,根本没人屑于搭理!

          对图8(b)结构形式的线纹钢直角尺,能够讲出“上下两条直线就是两个基面”的胡言乱语,确实让人忍俊不止。这不又是典型的“线”、“”不分吗?!不又是为了胡搅蛮缠而胡言乱语的瞎讲一气吗?!线纹钢直角尺的所谓基面,也就是能使其立放在平台的下测量面,这个 对图8(a)结构形式的有,而图8(b)结构形式的则根本不存在,既然不存在,还非要去捡不存在的什么基面间的平行度,这不又是许多量友怒斥的“屁话”、“吃饱了撑的”吗?!对于不存在的什么基面,“规程标注了侧面”,这个所谓的侧面是相对于有刻度的工作面来讲的,这也就是一般为木工使用的线纹钢直角尺与一般机械行业使用的直角尺的有所不同吧。

        某版主讲出的“借助辅助装置“立住””的说辞,更是“吃饱了撑的”,既然为“基面”,就应该能够“立住”,不能“立住”,正说明不是“基面”或没有“基面”,对没有的东西非要去捡,不就是某版主自称的“傻子”吗?!虚七十难道“痴呆”了吗?所谓的“辅助工具四棱尺”,一般有四棱平尺与四棱样板直尺两种,其高度一般为20mm,这要高于线纹钢直角尺的尺宽,这不管使用圆测头或平面测头都是无法进行测量的。再看一下规程中的表12,线纹钢直角尺的平面度或直线度要求为“0.08~0.25mm”,而所谓基面间的平行度要求为“0.06~0.20mm”,也就是位置误差小于形状误差,这合理吗?符合产品一般设计原理吗?

        对于某版主每帖必要叽叽歪歪抱怨的无聊,大家都嗤之以鼻不屑于搭理,就当做其自称的“怨妇”去看待好了!再讲。虚七十的人了,即使老态龙钟的磨叽点也好理解,只要不是为老不尊就好。
发表于 2016-4-3 14:4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国家最早的直角尺检定规程:
             IMG_22~3.JPG
发表于 2016-4-3 22: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4-3 09:19
我前天晚上在10楼的帖子到现在还没被审核通过,我已向上帝申请审核。我对您说的还是持有不同观点的。几何 ...

  你的分析是有道理的,刀口形角尺、宽座角尺、平形角尺的示意图都同时标注了外角(α角)和内角(β角),而线纹钢直角尺示意图只标注了外角(α角),从这一点来说似乎线纹钢直角尺只有外角是工作角,内角不是工作角。
  但从表12的要求来看线纹钢直角尺有“基面间的平行度”检定要求,且并不排除哪一种线纹钢直角尺。再从线纹钢直角尺使用的领域来看,主要用于铸造和家具制造、土木建筑领域的测量工作,例如砂型制造和木模制造等,在这些产品的测量工作需要使用线纹钢直角尺的外角,也需要使用内角和上下基面(包括上下基线)间的平行度,同时还需要使用其刻线间的距离,所以规程对线纹的示值误差提出的要求并不亚于2级钢卷尺示值误差的要求,它同时也兼有线纹量具的功能。这些要求都是与其使用功能密切相关的,因此不能不检定这些要求,“线纹钢直角尺”的名称决定了它既是直角尺也是线纹尺。
  诚然,这个检定规程也有一些毛病,例如你所说的示意图8(b)“标的侧面实际是基面”。公认的“侧面”应该是直角尺的刻字面及其背面。这个错误是使用术语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因此我赞成你说的这个规程中在这方面似有矛盾的嫌疑。但我认为有的人乱上纲上线,扯到个人和组织的道德品质和不正之风上去,就是一种恶意攻击行为。技术论坛应就技术问题发表个人的观点,哪怕观点错误都没有关系,动不动进行人身攻击,什么人事安排有猫腻,什么起草班子或起草人有不可告人的动机等等,并非该在技术论坛上讨论的话题,与技术无关的东西在技术论坛乱说的人其实自己就是不那么地道的人,越是知名的专家级人物越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
发表于 2016-4-3 23: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4-3 23:29 编辑

  作为“专家”介绍一下直角尺检定规程的发展史并无不妥,但借介绍检定规程发展史为由暗藏攻击检定规程修订换版工作班子则为人们所不齿。你可以对新、老规程的任何不足和错误提意见、提建议,但不应该在技术论坛含沙射影行攻击之实。计量界的老一辈功不可没,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有许许多多老前辈默默无闻地奉献了终生,我们永远怀念他们,尊重他们,学习他们的精神。但个别人不能因为自己被排除在曾经主笔的检定规程修订班子之外大发牢骚,对国家局的人事安排和新班子人员在公开媒体上表示不满和进行攻击,甚至口中喊着“尊敬计量老前辈”的漂亮口号,却连续在多个帖子中把年龄大也作为发泄不满和大肆谩骂的题材。
  检定规程该不该适当“合并同类项”?这是检定规程、校准规范体系的发展方向的大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发表个人见解。电子水平仪与合相水平仪检定规程的合并,宽座直角尺与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的合并,游标卡尺、带表卡尺、数显卡尺、测深卡尺等相关的五个检定规程合并,外径千分尺、板厚千分尺、壁厚千分尺等检定规程的合并,……,一大批检定规程在换版时相继合并了“同类项”,大多数业界人士表示欢迎,特别是企业界计量人员报以最热烈的欢迎,检定规程的适当合并大大减少了检定人员考证换证的工作量,意外还减少了企业培训费用。
  正如15楼所讲,“这些计量规程的发展历史其也是一无所知,故其要表现一下‘酸葡萄’效应也就好理解了”。“了解历史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不懂得历史,不善于总结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对我们今后进一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无益的”,知道这个道理就知道计量科学也是在总结经验教训中不断发展的。一个人连什么叫“测量设备”,什么叫“计量确认”,什么叫“单位间的换算因子”,什么叫“SI导出单位”,分度值表示为0.02mm/m的水平仪其中mm/m是不是计量单位都不想搞明白,光会骂大街,对新技术、新概念、新理论拒不学习,拒不接受,在这里有资格奢谈什么“更好更快的发展”,奢谈什么“总结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吗?
发表于 2016-4-4 07: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一下直角尺规程发展换版历史,是了解或经历过这一切的计量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像某版主那样,所处“下里巴人”低下阶层,匆匆混过其自称的“四十余年计量工作经历”,虚七十了,依然一无所知,其在论坛数年,除了“扯”、“绕”、“揉”的胡搅蛮缠,信口开河的瞎讲一气,其能够为论坛的量友们提供过哪怕一点有用的计量技术、历史信息吗?这样仅凭三寸不烂之舌混迹论坛的痞子,有什么脸面、资格来谈什么“并无不妥”。这样的嘴脸只能让人无比的恶心!尊敬计量老前辈与某版主虚七十“年龄大”并无关联,前者是受人尊敬的计量老前辈,后者则是“为老不尊”、“老不正经”的“下里巴人”,这些基本认知,某版主也要混淆?!也要搅混水?!

        检定规程依据国家局提出的“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原则的改动,这与某版主瞎讲一气的“减少了检定人员考证换证的工作量,意外还减少了企业培训费用”的说辞,毫无关联,这一切是法制、体制改革的需要,是计量工作的变革,而不是什么“工作量、费用”减少的必须,不懂装懂的某版主就闭上那张邪恶的嘴吧!

        某版主对计量规程的发展历史一无所知,其展现的“酸葡萄”效应倒是淋漓尽致,酸楚楚的感觉脸面还挂得住?脸皮厚就不感觉难为情吗?“四十余年计量工作经历”的牛皮吹大了,也吹破了,还是继续胡吹瞎混在论坛吧,会有混不下去那天的!
发表于 2016-4-4 09:53:34 | 显示全部楼层
xqbljc 发表于 2016-4-4 07:44
谈一下直角尺规程发展换版历史,是了解或经历过这一切的计量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而不像某版主那样, ...

  请不要瞧不起基层从事计量工作的“下里巴人”,他们才是计量工作的主力军,他们并不比个别自认为“阳春白雪”的所谓著名“专家”低人一等。从个别可以随意攻击和谩骂规程/规范的修订班子的“专家”的帖子来看,其粗俗和低劣程度与中国传统文化格格不入,其技术上不仅是“一无所知,除了‘扯’、‘绕’、‘揉’的胡搅蛮缠,信口开河的瞎讲一气”外,也就只剩下骂大街了,这种人也只能被基层计量工作者所不齿,把他看作是个反面教材罢了。
  “ 检定规程依据国家局提出的‘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原则的改动”,亏了他还知道这个修订原则,但要落到实处的时候,具体到电子水平仪和合相水平仪检定规程的合并,宽座直角尺与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的合并等一系列检定规程修订中的合并时,就都是别有用心的机构组织了怀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干的事了。
发表于 2016-4-4 10: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老师都消消气,不要吵了。咱们找找上一版刻度钢直角尺检定规程,看看以前有没有基面间的平行度要求以及检定方法,就知道现行规程哪里有问题了。我手头没有原规程,我找找看,您们有时间也帮忙找找看。
发表于 2016-4-4 20: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基层从事计量工作的下里巴人”的话,贬低或打击面实在太大了,本论坛唯有一个自称是“下里巴人”的老不正经,也只有其“扯”、“绕”、“揉”的胡搅蛮缠,信口开河的瞎讲一气,且将其所处社会最底层痞子身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广大量友都是正经人,代表的是正能量,谁会屑于同“牵出来溜溜”为老不尊的“下里巴人”为伍并同流合污呢?

         对某些规程的合并,从某版主胡言乱语的“减少了检定人员考证换证的工作量,意外还减少了企业培训费用”说辞,大家就能够看出,其是一窍不通、一无所知的,毕竟规程合并牵扯的标准器具选用、检测方法、检测原理、仪器结构原理、标准量的形成等诸多方面的异同,某版主懂吗?合并中出现的问题、争论、协调等,某版主经历过并了解吗?虚七十也就是“老大不小的人了”,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都不懂,脸皮真够厚的。

         能够讲出“宽座直角尺与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的合并”话的某版主,无知的程度让人都无语了,其见过“宽座直角尺与线纹钢直角尺检定规程”吗?告知一下,是《直角尺与刻度直角钢尺检定规程合并》(JJG61-1980与JJG7-1986合并),“老大不小的人了”,总是将“差”说“话”了,还要厚脸皮且没完没了的“遗憾对不起”吗?大家早听腻了!

        至于某版主胡言乱语的什么“含沙射影、别有用心、不可告人”等文革常用语,根本没人屑于搭理,估计某版主文革动乱中就是个残渣余孽吧?!
发表于 2016-4-4 2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16-4-4 10:19
两位老师都消消气,不要吵了。咱们找找上一版刻度钢直角尺检定规程,看看以前有没有基面间的平行度要求以及 ...

          去找废止的JJG7-1986规程并没有什么意义,你看一下现行有效的JJG7-2004规程,针对不同形式结构的直角尺,再考虑一下使用的方式,所谓的测量面、基面、侧面等称谓是可以有所转换的,图8(b)结构形式的直角尺,所谓的侧面不就是针对有刻度的工作面来讲的吗?!所谓的测量面不就是针对做直角尺使用来讲的吗?!图2(a)结构形式的直角尺,当置放方式改变后,基面与测量面包括标注的α角与β角不都可以转换吗?!当直角尺平放使用时,以侧面做定位面,那侧面不就转换为基面了吗?!侧面在GB/T 6092-2004标准中也是有形位公差要求的。

     所以,我谈及的“就按有侧面无基面理解好了,所以只能是有平行度的技术要求,而没有平行度的检测方法”意见是有道理的,因为针对图8(b)结构形式的直角尺,打表法不可行。
发表于 2016-4-4 22: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qbljc 于 2016-4-4 23:03 编辑

         对于某版主数年来“扯”、“绕”、“揉”的胡搅蛮缠,信口开河的瞎讲一气,包括动辄上纲上线、挥舞大棒的“含沙射影、别有用心、不可告人”的“攻击”话语,其实质就是个P,根本没人屑于搭理。

         下面借助楼主提出问题的版块,谈一下JJG7-2004规程重点谈及对“自校法”的理解,毕竟此方法是规程规定的“仲裁检定”方法,搞清楚此“仲裁检定”方法,也就对垂直度基本测量原理性的知识有所了解了。“自校法”见规程中的图19,如下:
          自校法.jpg
         上面的图可以做示意图来看,实际上也可以做实际操作图来看,图中所谓的“直角铁”也可以看做直角尺(规程中文字描述的就是直角尺)。而测微表及夹持装置,也就是本人在上面帖子中谈到的对61-59规程进行修订的某国企(主要起草人陈XX),在修订过程中,他们进行了大量的艰苦实验,并在xx国家援建专家的帮助下,做出了具有一定知识产权的小检具。此“自校法”不是什么通常的两点测量,而是可以实现连续测量(拖动小检具),此连续测量是基本符合垂直度定义的,所以“自校法”不仅理论正确,且可行性也非常好。由规程中给出的数据处理计算公式见下图:
          自校法1.jpg

         由上图中的文字描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所谓打表法的整个操作步骤,由数据处理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知,(△α1+△α2)实际上就是翻转180°后两个读数差的和消除掉所谓“直角铁”(直角尺)的垂直度误差,剩下的就是受捡直角尺垂直度误差的2倍,那么两个读数差的和再被2除,所得商是什么显然是非常清楚了。如果“直角铁”(直角尺)也是受捡的,那么(△α1-△α2)/2就应该是受检“直角铁”(直角尺)的垂直度误差了。通过上述讲解,大家再动脑子思考一下,也就对所谓的“自校法”测量原理完全搞清楚了,同时对现在主流结构的垂直度测量仪的测量原理也就搞清楚了。这个测量原理,理论上正确,符合连续测量的要求,可行性也很好。仅是由于小检具的具有一定知识产权性质,就不将小检具的图片给以上传了,有兴趣了解的量友,可以通过其它形式交流沟通。综上所述,大家可以认识到作为JJG61-80规程主要起草人陈XX计量老前辈对规程的贡献,而由于规程没有什么版权之说,所以,其他人未经允许拿来用并没什么错,由打表法的文字描述可以清楚地看到,JJG61-80与JJG7-2004这部分文字几乎完全相同,没有实际操作的话,是不可能如此类似的。但大量的实验工作是别人所做,是别人劳动的付出,这不需要尊重吗?为此,国家局做出了:在没有征求规程原起草单位书面放弃意见前提下,不得改变规程的归口和起草单位的名称(国家标准的起草也是如此)。这样明确的文字规定就是对前人付出辛勤劳动的保护和尊重,也是XX技委会(MTC2)“失联”的主要原因。

         又一次啰啰嗦嗦谈了上述内容,应该会对大家对JJG7-2004规程的理解有所帮助吧?!至于会继续上纲上线、挥舞大棒的某版主,不屑一顾的给以鄙视也就是了!

         与楼主提出问题无关的内容,占用了楼主的版块,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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