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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不确定度分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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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下阿蒙 发表于 2016-7-8 10: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建标指导中介绍,填写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这一栏时
1.若在检定或校准中直接采用该仪表或量具的示值或标称值,即不加修正值使用,则填写该仪表或量具的最大允许误差.
2.若在检定或校准中,该仪表或量具需要加修正值使用,即采用其实际值,则填写该修正值的不确定度。
3.若该仪表或量具有准确度等级和(或)级别的规定,则也可以填写该仪表或量具的等别和(或)级别。使用等别,相当于用不确定度来表示,使用级别,相当于用最大允许误差表示。

那么我的问题是,以分流器0.1级为例吧,MPEV为0.1%,其标称值为100毫欧,校准结果是,电阻值100.01毫欧,不确定度为0.02%.在后续,我使用此分流器做为标准件校准电源电流时,如果我使用此分流器的实测值100.01毫欧。按2中,我是否只需要写它的不确定度为0.02%。那么在后面,评定校准电源电流时,考虑此分流器引入的不确定度时,日否只需要这0.02%呢?是否无需考虑MPEV 0.1%?  
由于100.01毫欧,以及0.02%,都是几个月前的校准结果,那么在几个月后的校准电源电流时,由于稳定性原因,这个2中的情况,是否根本无法得知,使用时的实际值?
还有3中提到的使用等别,相当于用不确定度来表示,使用级别,相当于用最大允许误差表示。请问是什么意思?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4: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分流器校准电源电流时,分流器已经有校准结果100.01毫欧作为标准值使用。评定电源电流不确定度时,需要将分流器的不确定度0.02作为位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计量部门在给出校准值不确定度时(0.01%),分流器的MPEV0.1%已经作为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计算在内了。
电阻值100.01豪欧(修正值为100-100.01=0.01)在使用时属于加修正值使用了,所以给出测量不确定度。
同样,你校准电源电流时候 示值-100.01=误差=负的修正值。也属于加修正值使用,所以需要不确定度。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4: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是分析仪器因为系统误差随时间引起的变化程度是否检定和校准满足要求。若满足要求则继续使用校准结果,若不满足则重新检定或校准。
 楼主| 吴下阿蒙 发表于 2016-7-8 15:32:12 | 显示全部楼层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4:22
用分流器校准电源电流时,分流器已经有校准结果100.01毫欧作为标准值使用。评定电源电流不确定度时,需要将 ...

计量部门在给出校准值不确定度时(0.01%),分流器的MPEV0.1%已经作为不确定度的一个分量计算在内了。

在计量部门在给出校准值不确定度时,分流器是做为被校准仪器的,怎么会把MPE计算在内呢?

在使用分流器校准电源电流时,分流器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中,上级引入的0.02%按照2中,必然是考虑的,我的问题是由于分流器校准的时间到我使用的时间,这段过程分流器必然产生漂移,是否应该加入一个分量?这个分量该如何表示?

然后,就是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问题是:
1.稳定性考核中表示,在加修正值使用时,稳定性只要小于修正值的扩展不确定度就算合格。那么问题是,首先这个稳定性分量和上级提供的扩展不确定度分量明显不是相同的量。然后这个稳定性并不是我上面提到的分量。
2.稳定性考核,如果是一个测试系统,那么考核的是整个系统的稳定性,而比对的不确定度实际上式这个测试系统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那么问题是测试系统所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以I=U/R为例,也就是电压表和分流器引入的分量,那么这个分流器引入的分量评定时,包括哪些量呢?仅1个上级引入的0.02%吗?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7: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流器的MPE检定时不考虑,对不起,弄错了。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7: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稳定性是一段周期内,两次测量值的差的绝对值,你做稳定性考核,选用同一核查标准,这次稳定性数据与上次的稳定性数据相比,如果差值大于修正值的不确定度,稳定性不合格,反之合格。
两次测量结果都是加修正值后的差值。你说的复杂了。不是不确定度的比较,而是加修正值后的两次测量结果差值与上级给的不确定度比较。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7: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超差就说明仪器不适合使用,因为不可避免的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必须重新检定校准。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7: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超差就说明仪器不适合使用,因为不可避免的系统性因素的影响,必须重新检定校准。
 楼主| 吴下阿蒙 发表于 2016-7-8 17: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8 17:07
稳定性是一段周期内,两次测量值的差的绝对值,你做稳定性考核,选用同一核查标准,这次稳定性数据与上次的 ...

书面是你的意思。但我质疑的就是 “加修正值后的两次测量结果差值与上级给的不确定度比较。”这个的意义在哪?为什么这么判断?
假设上级给的不确定度0.02%,阻值100.01毫欧,这0.02%的意思是对应的是这个测试值由于上级检定方法产生的量。而稳定性是两次测量结果差值,也就是随着时间,分流器自身产生了一个阻值的变化量。这回0.02%一点关系都没有啊,这个变化量假设为0.015%,它是小于上级给的不确定度,可以判断合格。那么在分流器不确定分量时,为什么只要稳定性考核合格,就可以不考虑这个分量了呢?这说不通啊。
现在我所知道的是,上级给出的阻值只是上级校准的值,到我们使用时的值必然产生的漂移。而这个漂移量,其实我们根本是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其必然小于分流器的MPE。难道不是嘛?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6-7-9 15:4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稳定性要求就是这样的,用最大误差表示的话,相邻两次差值小于最大误差。加修正值使用的话,相邻两次差值要小于修正值的不确定度。很多学者目前也是质疑这个问题!但这真的就是目前的规定。任何考核认证都用这种方法。
高深的我不太懂,目前课本上的结合你的实际。就是以上我的答案。
呵呵,要真追求极致还有人说不确定度是假命题呢!更高深,咱不用研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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