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6-8-5 21:33 编辑
既然你这么在乎这个,不惜多次另起炉灶来表达你的观点,那我就借此澄清一下整个引起争执的过程吧。 7月26日15时35分你在第263楼说“法盲一个,四六不分,无语了。”这种你第一次用这种不尊重对方的口吻在说话,也是引起擦枪走火的导火索。紧接着才有我在当日23时18分在269楼的回复中用“说别人法盲、四六不分。狗头上刚长出两只嫩角,就想冒充老羊(洋),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就把自己当盘菜啦。”的话予以回击。 7月28日,规矩湾版主也在272楼予以了规劝与提醒,建议大家讨论问题不要带火药味。我也紧跟其帖表明了我的态度:“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得先学会尊重别人。出口就说别人‘法盲一个,四六不分’,难道还要别人陪上笑脸不成?让别人潜水修炼,不如自己先面壁思过。来此是讨论问题、学术交流的,不是来吵架的。”之后,无论是298楼还是299楼,我都是针对你的提出的问题逐条回复。 8月1日,“检定周期的确定”主题帖被管理员关闭,于是你另辟“路云帖子观点之我见”的主题,用鄙视、极其恶毒的语言对国防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贬低、侮辱。你将质监局以外的计量监管部门视为“狼外婆”的想法不幸被我言中,而且还变本加厉的视为“野狼外婆”,将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说成是“野狼外婆的子女”,让人看了无比愤慨,于是我才跟帖对你个人的这种行为帖予以回击,丝毫没有涉及其他个人与组织。 至于“狼外婆”之说是我引出的,但我的原话是说你所想的,不要在这里断章取义,栽赃诬陷。还是看看299楼的原文是怎么说的吧: “国防军工计量站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国防军工区域计量站是依据《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设置的,三级计量站都不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看来你是国防军工计量站的,不执行国家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所以不熟悉。可别妄谈怪论呀)。”这是你的原话; “你根据什么说国防军工计量站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啊?谁告诉你国防军工区域计量站就是三级计量站啦?国防科工局(原国防科工委)依法设置的,经过行政许可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不算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算什么机构啊?国防军工计量站同样也分一级、二级和三级,不知道谁不熟悉在这里妄谈怪论。你只认识质监局这一个婆婆,就把其他婆婆都视为‘狼外婆’了吧。”这是我的回复; “军工的三个等级计量站,如要对社会(军工领域外)开展计量检定、校准等技术服务,必须取得政府计量管理部门授权,否则就是非法的,就是野狼外婆的子女。你不知道这些,说明你所在计量站没有取得政府计量管理部门的授权考核。也是非法的野子女吧。”这是在原主题被关闭后你另辟“路云帖子观点之我见”主题中所说的原话; “也难为你了,你们一个狼外婆野子女,连零星接收企业送检都是非法的,何况大批量为企业进行检定业务呢。没有哪个傻比企业愿意把大量计量器具送往非法机构检定吧!”这是你在帖中第二次对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的恶毒攻击。 让广大量友看看,究竟是谁在这里撒野,谁从骨子里就看不起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从心底里就认为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是非法的机构。这可以从已关闭的主题“检定周期的确定”第295楼他的最后一句话:“你一个非法的检定机构人员能代表全国检定机构和质检总局,以及审核专家吗?你不要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请你从法理上,指出不足之处,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表露无疑。 至于国防军工计量技术机构是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的检定活动是不是非法量传,军工企业的计量器具是不是经非法量传,经国家授权的国防军工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是没有法律地位,我不想在此与楼主讨论下去了。讨论的帖子很多,时间也很长,还是让广大量友自己去甄别吧。我只知道一个事实,检定活动不会因为6号文的废止而终结,要想获得周期长于检定规程规定的最长周期期限的《检定证书》,无论到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都只有一个结果,没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