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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关于“校准”定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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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ln 发表于 2016-8-20 06: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19 20:26
  我真心不想知道,也不想象你说别人那样,说你是不是“**不通”,但同你讨论问题让我知道了业内还是有 ...

你一个业外人对业内事说三道四没什么意义,因为你不懂,弄懂的可能性也不大
csln 发表于 2016-8-20 06: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6-8-20 06:38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0 00:19
  我说业内有人不明白只是提醒我们讨论技术问题没必要说些互不尊敬的话,有不同意见没有关系,而且也很 ...


你要晕死,第一步测量的是计量标准的量值,第二步是使用时测量未知量值

朝三暮四、暮四朝三都分不清,别丢人了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0 09:2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对别人看法获得的启示进行补充就好。表达清楚了就不必重复了,更不要攻击别人。自由发表意见的环境非常重要。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0 09:27: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的认识都可能不完整,表达可能不到位,但是都是应该得到尊重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0 10: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8-20 10:10 编辑
csln 发表于 2016-8-20 06:22
你要晕死,第一步测量的是计量标准的量值,第二步是使用时测量未知量值

朝三暮四、暮四朝三都分不清,别 ...


  我非常赞同davidow老师的意见。我和你一样,业内人士还是业外人士不是自称的,是工作性质所决定的,想不承认也难。遗憾的是,往往有时业外人士都明白的浅显道理,业内人士却并不明白,说得好听一点也许是“当局者迷”吧。因此业内还是业外人士的争论没有价值,与技术讨论无关,我认为即便是“白丁”,如果有想法照样可以平等的发表自己的观点。
  比如什么叫“测量”?明明是用已知的量与待测的量相比较确定待测量与已知量之间的关系,给待测量赋值,有人却把这句话理解成“(第一步)测量的是计量标准的量值”。何为已知量,何为待测量,总还是要分清楚吧。
  再比如第二步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明明说了“用此信息”,这个“此信息”的“此”理应是前面刚刚说到的第一步“操作”,第一步操作方面的信息,是已知的信息,偏偏有人理解为“第二步是使用时测量未知量值”,把“已知”变成了“未知”。
  清楚了上两点,我们再说用第一步操作(即测量)的有用信息干什么,查一下不确定度的定义和评定方法就知道了。“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就是实施“测量”获得“测得值”,测量的结果(测得值)在第一步操作已完成。“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指的不是重新或更准确地“确定测量结果”。这个操作过程是“用此信息”评定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要说语法,第二步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确定”是谓语,“关系”才是“确定”的宾语,“测量结果”不是“确定”的宾语。词组“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是宾语“关系”的定语,用“的”字相连。短语“用此信息”则是“确定”的状语,限制“确定”必须使用已知的“这个”信息。至于“朝三暮四”和“暮四朝三”,分不清一点关系也没有,因为“朝三”与“暮四”是两个并列短语,谁前谁后,表达的意思并没改变。
csln 发表于 2016-8-20 10: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0 09:25
大家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对别人看法获得的启示进行补充就好。表达清楚了就不必重复了,更不要攻击别人。自 ...

你这比版主还要版主的口气让人感觉环境非常不好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0 10: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6-8-20 10:08
你这比版主还要版主的口气让人感觉环境非常不好

  如果说davidow老师的意见“口气让人感觉环境非常不好”,我不知道怎么说话口气好,难道说一定要相互指责,挖苦、讽刺,甚至象极个别人那样谩骂,才算口气好吗?我从不计较哪个人的说话口气,我唯一反对的是不顾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技术讨论中骂街,当然我说的“骂街”你也清楚并不是指你。我们的发言如果都能够象davidow老师建议的那样,相信计量论坛这片净土及其环境会更受广大量友们的喜爱。
 楼主| 何必 发表于 2016-8-20 14: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0 09:25
大家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对别人看法获得的启示进行补充就好。表达清楚了就不必重复了,更不要攻击别人。自 ...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也要思考自己的理解为什么会与别人不一样,然后带着疑虑去求证,去学习,而不是整天整什么语法的问题!
有时看到论坛有骂人的帖子,会觉得其实没必要!但如果整个帖子看下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可能会理解为什么会骂人!!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0 16: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 发表于 2016-8-20 14:13
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但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也要思考自己的理解为什么会与别人不一样,然后带着 ...

  我的观点是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目标来论坛的,“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也要思考自己的理解为什么会与别人不一样,然后带着疑虑去求证,去学习”,这句话说得很好。但经过求证证明自己的观点错应该改正,证明自己的观点对就应该坚持,不论对还是错,也不论为了什么原因,骂街都是有违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解读术语定义和基本原理,如果连语法都没有搞清楚,不说时态语态被动态,主谓宾定状都不知道的话,第二步是确定“测量结果”还是确定一个“关系”都看不出来,难道讲讲基本语法常识都该指责吗?
csln 发表于 2016-8-21 08: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6-8-21 08:27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0 10:20
  如果说davidow老师的意见“口气让人感觉环境非常不好”,我不知道怎么说话口气好,难道说一定要相互 ...


看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若别人标出带颜色话是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你就是“骂街”的始作俑者,昨日因,今日果,你也不用假惺惺愽同情了

抛开别的先不论,你这没完没了炒冷钣,无穷无尽雷人神观点,着实让人厌烦

每一个论题都是别人都错了,只有你一个人对,但凡有一丁点自知之明的人就不会如此想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1 11: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8-21 11:55 编辑
csln 发表于 2016-8-21 08:20
看你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若别人标出带颜色话是先从你嘴里说出来的,你就是“骂街”的始作俑者,昨日因,今 ...


  完全可以。为了让我尊敬的人不生气,我可以自贬,骂自己,遗憾的是有的人骂人习惯了就是听不懂,以为是骂他,变本加厉地骂街。我最多只将其原话粘贴给他看。我从不讽刺挖苦别人,更不骂别人,我相信你说的一个道理,“昨日因,今日果”,把骂别人的话放在自己身上刚刚合适。这也是释迦牟尼佛给他的弟子们讲的一个道理。我几年前也曾将关于这个道理的故事讲给骂人者听,只是没起到作用。总之,不论什么原因,“说的比唱的好听”比满口污言秽语好,骂人总是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相悖,没有任何理由为谩骂现象开脱。
  “没完没了炒冷钣”,是因为简单明了的“冷饭”有人不愿意吃,不得不多次炒热。“无穷无尽雷人神观点”是持不同见解的人相互这么认为,这是正常现象,不足大惊小怪。“着实让人厌烦”是个人的情感,对同一句话的情感每个人都不相同,不愿意听他人讲的道理和事,不愿意学习自己没听过的道理,大可不必听不必学,论坛中人人平等,谁也不能强迫谁。
  不是“每一个论题都是别人都错了,只有一个人对”,而是绝大多数人和绝大多数论题都对,只是容易混淆的基本概念,特别是几个新概念,例如“校准”、“不确定度”、“计量确认”、“测量设备”等,概念不清和混淆是常犯的错误,也不值得奇怪。论坛的作用就在于大家一起讨论,一起辨别和正确理解这些概念。无规矩不成方圆,概念清楚了,“规矩”就清楚了,计量这个“方圆”的工作也就会做得顺理成章。“规矩”不清,只说“方圆”,“方圆”必将奇形怪状。这个道理也正是我的计量专业老师讲给我们听的研究《计量学》的基本“规矩”,因此我的帖子多数集中在一些基本概念上。并非我说的一定对,而是我愿意毫不保留和坦率地说出我的看法,真心欢迎量友们对我说三道四。当然个别人(你也知道不是你,指的是谁每个人都心中有数)的挖苦讽刺和谩骂例外,但我也绝不害怕和避讳。论坛的“环保”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我仍将一如既往积极参加有关基本概念的讨论。
cdsjmcl 发表于 2016-8-21 21: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版主的“一如既往”与大部分人的“不厌其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还有谁屑于对牛弹琴呢?此人实在缺乏自知之明!七十之人顾及点脸皮吧。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2 18: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6-8-20 10:08
你这比版主还要版主的口气让人感觉环境非常不好

让你感觉不好很遗憾。确实我说这种话本来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不是版主。但是我希望有一个大家发表观点的地方。在这个论坛,我学到了很多。

当然,我理解你的感觉,发表了观点,总不被认同。这就是我劝大家,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就好了。
通过别人的论点,发觉自己的观点需要补充再进行补充。如果别人总用错误的观点不断反驳你,你根本不需要理睬,也就不会生气了。
正确的观点,放在那里,理解的人自然会有所收获。论坛里不需要让大家都接受某一种观点。我们在这里不是老师。

版主努力答复大家的提问,非常不容易。这个至少我是理解的。
我绝不会要求版主的答复都是正确的。如果版主的答复全是正确的,那他不用在这里当版主了,直接开培训班就好了。
所以,我感谢版主的辛勤劳动。愿意在可能的情况下发表我的观点,支持版主,或与版主进行讨论。但我不敢强迫版主接受我的观点,因为我不敢说我是全部正确。

希望你能够接受我的观点。如有得罪,先抱歉了。
xqbljc 发表于 2016-8-22 23: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2 18:02
让你感觉不好很遗憾。确实我说这种话本来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不是版主。但是我希望有一个大家发表观点的地 ...

         你帖子中谈到的意见,应该讲比较客观,基本可以让人接受,个别事情,商榷一下:

         并非存在什么“别人总用错误的观点不断反驳”,而是对信口开河瞎讲一气以及胡搅蛮缠的极其反感,这应该是非技术内容的学风问题,恶劣的学风不应该做为虚假的技术能力而由某位版主来倡导,这是带了一个坏头!由此可见,所谓某版主“努力答复大家的提问,非常不容易”,实则为上面谈及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的瞎解读,这极易产生对新手的误导,本论坛一直以来存有的某些学风不端、胡搅蛮缠盛行,某版主应是主要责任人及倡导者!

        至于某版主是否有资格开办什么“培训班”,还是免了吧!其没有那个资格和水平的。对于这样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来讲,与其谈什么技术问题,确实无异于对牛弹琴。故许多人只能不屑了!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3 00: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固执地持有某种错误观点的“全国知名专家”且以谩骂为特长的人来说,有人与他的观点不同,恼羞成怒是必然的,骂街也是其唯一的“技术讨论”武器,和司空见惯的手法,五六年了这个规律从未被打破过。
  看看113和115楼的帖子,及其38、40、46楼的帖子,除了骂,有一丝一毫技术内容吗?不就是坚决不改骂街恶习的典型实例吗?自己在那里胡搅蛮缠却骂别人“胡搅蛮缠”,几年来众多量友对其好意的规劝从未生效,且都反遭其挖苦谩骂,davidow量友的好意规劝同样是泡汤了,值得庆幸的是尚未遭到对待其他量友那样的痛骂,真是难得。对这种人劝也白劝,因为“骂”是他的生命全部,不骂就不是他了。如果他眼中的“瞎讲一气”总还是讲了自己对技术问题的看法,使大家总还可以知道有一种观点存在着,而且愿意和大家交流,相信大家是欢迎的(引起极个别自命清高的“砖家”极其反感是正常的),那么,“砖家”的骂街行为呢,是不是该属于道德品质问题了呢?
xqbljc 发表于 2016-8-23 06: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谁“恼羞成怒、胡搅蛮缠”?又是谁是“骂街的始作俑者”?且不知廉耻的在“假惺惺愽同情”?下列“标出带颜色话”又是出自哪个的横竖嘴?“垃圾帖子”、“反面教材”、“我又是一个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拧种”、“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帕金森”、“痴人说梦”、“泼妇”、“市井”、“肥料”、“不想活过年过古稀”、“粪土”、“他本来就不可能达到古稀之年”、“泼妇”、“婊子”、“臭婆娘的裹脚布”、“神经病”、“其妈”、“拧种”、“老大不小的人了”、"下里巴人"、“煮熟的鸭子嘴硬”、“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让人笑掉大牙”、“丑媳妇不想见公婆”、“讳疾忌医”、“道貌岸然”、“洋专家”、“脑子进水或精神状态出问题”、“贼喊捉贼”、“愿意男人女人地讨论问题”、“专家精神是否正常........。上述“带颜色话”,大家由某版主从不敢面对,只是无聊的叽叽歪歪瞎报怨,应该已经看出了问题的全部所在!现今某版主也煞有其事的来谈什么“中国是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中国人的传统道德品质、传统文化”等等,真是见过不要脸的,但如此厚脸皮的,本论坛某版主确是唯一性的代表人物!这样的两面人物也有资格来谈什么“道德品质问题”?!

        “瞎讲一气总还是讲了自己对技术问题的看法”?难道“技术问题”是如此的不堪?!某版主那张横竖嘴是嘴不由己吧?!对于嗜好“撞南墙”、做“拧种”的某版主,大家还是选择远离的好,有谁会屑于与这样一个低贱的人为伍呢?就由其自己不时被“牵出来溜溜”最好!
csln 发表于 2016-8-23 06: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ow 发表于 2016-8-22 18:02
让你感觉不好很遗憾。确实我说这种话本来是不合适的,因为我不是版主。但是我希望有一个大家发表观点的地 ...

希望你能接受大多数人观点,能让规矩湾不要没完没了信口开河,你喜欢他,你同他私聊别人没意见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3 17: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8-23 17:53 编辑
xqbljc 发表于 2016-8-23 06:11
到底是谁“恼羞成怒、胡搅蛮缠”?又是谁是“骂街的始作俑者”?且不知廉耻的在“假惺惺愽同情” ...


  谁“恼羞成怒、胡搅蛮缠”?又是谁是“骂街的始作俑者”?去查一下你几年来的帖子就知道了,本人不多说,你列举的污言秽语的始作俑者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当然被上帝和相关版主删除的更加不堪入耳不计其数的污言秽语还有多少就不提也罢。大家也确实没有意愿,也没有时间查你的历史帖子,就查今年来的帖子,甚至就查一下本主题帖你发表的帖子,例如38、40、46、113和115楼,包括你刚刚发布的117楼的帖子,就一定会得出结论。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3 17: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6-8-23 06:57
希望你能接受大多数人观点,能让规矩湾不要没完没了信口开河,你喜欢他,你同他私聊别人没意见 ...

  只要是发表有关技术讨论的帖子,不论对错,人人都有权公平发表,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禁止不同观点的发表,不要以为自己不喜欢,自认为不对,就把“没完没了信口开河”的帽子戴给别人,其实别人也那么认为你也是如此,只有耐心下来倾听别人的观点,才能知道自己的观点到底对错。如果你确实不愿意听到和看到与自己不同的观点,你可以不看,不听,也可以提建议,但谁也代表不了“大多数人观点”要求别人这样,要求别人那样。
xqbljc 发表于 2016-8-23 22: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的横竖嘴确实如同其自己所讲是“煮熟的鸭子嘴硬”,“污言秽语的始作俑者白纸字清清楚楚”,其从不敢面对,这能抵赖的过去吗?!缺乏担当的某版主既然敢骂就应该敢当,敢骂不敢当岂不让众多量友耻笑!七十之人了,总是做缩头回避,如此的为老不尊也只能是更加丢人现眼!没有几多时日了,某版主心甘情愿愈发“不受待见”,也只能由他而去吧!!!
xqbljc 发表于 2016-8-23 22:46:54 | 显示全部楼层
csln 发表于 2016-8-23 06:57
希望你能接受大多数人观点,能让规矩湾不要没完没了信口开河,你喜欢他,你同他私聊别人没意见 ...

        期待“规矩湾不要没完没了信口开河”,这期待确实太书生气了吧?某版主那张从不靠谱的横竖嘴,唯一的功能也就是信口开河瞎讲一气,否则,其在论坛将会一天都混不下去!嗜好“撞南墙”、做“拧种”的某版主,要想让其自理好其那张胡言乱语的横竖嘴,岂不知,横竖嘴是嘴不由己的!呵呵。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3 23: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骂人成性的人,有什么好说的呢?人们只能用一句话回敬他:让骂声来得再丑陋些吧,让大家看看骂人者的一副嘴脸到底是什么样!如果知名“专家”下一个帖子仍是骂不绝口,人们是无奈的,只能让其骂街帖子作为结尾以醒后人了。
xqbljc 发表于 2016-8-24 06: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某版主做为“骂人者的一副嘴脸到底是什么样”?是否“一副嘴脸.....丑陋”?本不是该版块讨论的主题,故根本没人会去屑于关注,就由其一个为老不尊、缺乏担当之“七十”的人充分表演好了。其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阎王不死心的,就由其“作”好了,反正也没有几多时日了!
机械工程 发表于 2016-8-24 06: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版主“作”的节奏下场如何?本人及大家都在静观。
csln 发表于 2016-8-24 08: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sln 于 2016-8-24 09:04 编辑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6-8-23 17:48
  只要是发表有关技术讨论的帖子,不论对错,人人都有权公平发表,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禁止不同观点的发表 ...


这个话题到现在为止,只有你与还与别人观点不同,而且叽叽歪歪没完没了,莫非你代表大多数,你自己“的、地、得”都分不清,还好意思厚着脸给别人讲语法

为了让我尊敬的人不生气,我可以自贬,骂自己,遗憾的是有的人骂人习惯了就是听不懂,以为是骂他,变本加厉地骂街。看看这是什么混帐话。你骂你自己也是在“骂街”,也是在污染环境,与你口口声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可能沾上半点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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