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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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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7-9 19:4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问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本版块版主在本主题帖的前面为大家推荐了5个帖子,建议大家看一看,不要听骂街砖家的谩骂和胡言乱语。
路云 发表于 2018-7-10 12: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某个骂街砖家说:“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是不是这样啊?谁给你政府这样的权力呀?为什么不行啊?任何企业都有权申请授权,有权申诉。是不是你政府有权力剥夺啊?你以为政府都像你‘混九规’这么牛逼无赖呀”。这不仅仅是毫无道德底线的谩骂,也是对政府不怀好心的污蔑。

看看这位学术流氓自己是怎么说的吧:

a.png

这不纯粹就是给政府的形象恶意抹黑吗,同时也是对政府的服务对象(企业)不坏好意的极端仇视。政府都像你这个“学术流氓”一样牛逼不讲道理吗?

“谁给你政府这样的权力呀?”答:是计量法赋予政府计量主管部门的权力。

这也算是技术讨论?这也算是正面回答?简直就是放屁。计量法哪条哪款赋予了你规家政府这么牛逼的权力呀?

企业申请授权难道说政府就必须听从企业的要求,非授权不可吗?如果只要企业申请,政府就必须授权,那就不是授权而是备案了。

企业申请没有道理吗?不是依法申请吗?政府不需要依法受理吗?不需要审理吗?拒绝授权不需要给出理由吗?那要将对企业授权的内容写进《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干什么?法规制定者吃饱了撑着是不是?看看《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是如何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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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符合第五条之规定,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授权申请合不合法?政府可以不执行第八条之规定吗?可以无理由拒绝受理吗?政府接受申请后不需要执行第九条之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考核吗?可以不给任何理由拒绝授权吗?拿不出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你“混九规”就是一十足的“牛逼无赖”。

“国防军工系统,就没有所建计量标准通过了考核而不授权的”只能适用于国防军工系统,那是系统内部的管理规定,不是计量法所说的强制检定。

国防军工系统内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是计量法所说的强制检定,那是什么?这些强检器具都是谁检的?国防军工计量管理条例本身就是依据计量法,并在计量法的基础上制定的,肯定要严于计量法。满足计量法未必能满足国防军工计量管理条例,满足国防军工计量管理条例通常都能满足计量法的要求。什么叫“早晚有一天要实现”啊?早就是这么实施与执行的,用得着你这位“混九规”来杞人忧天吗。

“地方政府的确喜欢在黑道上玩弄权术”的语言是不是说的太过分,太恶毒了点?地方政府根据属地内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依法对申请授权的企业进行考核和审批,履行对该企业授权或不予授权的职责,在此人嘴中哪一点竟成了“的确喜欢在黑道上玩弄权术”了?这不是对政府的攻击又是什么?

只允许你把政府抹得这么黑,难道还不允许我说政府被你抹得这么黑吗?上面第一幅截图中红线标示的,从你这位“学术流氓”口中说出来的那句话,不是黑道上玩弄权术是什么?

大家千万不要被这位本论坛公认的“学术流氓”、“忽悠大师”的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给忽悠了,尤其是新量友。真要深入谈技术,此人向来就是施展不举证、不演示、正经歪念的恶劣学风,回答问题说了跟没说一样。大家可以继续欣赏这位“忽悠大师”的表演,看他能说出多少有技术含量的东西,看他哪一次是真正正面回答了我的问题。

罗罗诺亚索隆 发表于 2018-7-10 13: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的不可以,需要授权你才能自己检。
路云 发表于 2018-7-13 1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罗诺亚索隆 发表于 2018-7-9 17:50
强检的不可以,需要授权你才能自己检。

您的观点没有人否认,现在争论的焦点是:符合对企业内部强检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条件的企业,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授权申请,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有权力有法不依,是否可以不说明原因的拒绝受理,是否可以不给出理由的拒绝授权?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7-13 12: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18-7-13 11:13
您的观点没有人否认,现在争论的焦点是:符合对企业内部强检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条件的企业,向政府计量行政 ...

你说的都对,宪法还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了。要不你去政府试试?
古月飞天 发表于 2018-7-13 14:1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表建标授权!标准器强检送外!其他压力表可自行检定!安全阀特种设备没法自行检定
古月飞天 发表于 2018-7-13 14:1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储气罐上压力表可以!
路云 发表于 2018-7-13 23:47:04 | 显示全部楼层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7-12 16:00
你说的都对,宪法还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了。要不你去政府试试?

需要试什么?我本身就是来自企业的,我们单位的压力表,无论是否强检,只要在本企业所建压力标准的能力范围内,都是自检的。几十年了,无数次的外审,从来就没有听审核员说个“不”字。我所接触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也没听说政府有那么牛逼的拒绝授权。本主题讨论没有一人说出哪家企业向哪家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强制检定”的申请,说出了哪家政府不受理给出的正当理由,说出了哪家政府不授权给出的正当理由。只听到那位“混九规”牛逼无赖说“政府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这叫什么玩意儿嘛,这也叫“理由”?这也叫“依据”?这也叫“证据”?这也叫“公平”、“平等”的技术讨论?分明就是存心嚼舌搅局。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7-14 03: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80楼的反问很有力!不能因为来自企业的单位,其压力表,“无论是否强检,只要在本企业所建压力标准的能力范围内,都是自检的。几十年了,无数次的外审,从来就没有听审核员说个‘不’字”,这家企业的非法行为就合法了,违不违法还是要看法律的规定。
  我国《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明文规定:“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企业在未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开展内部强制检定活动是非法的。建标和授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活动,建标与否是企业的自主权,授权与否是政府的管理权。企业不能认为自己建标了就是授权了,也不能认为自己建标了,政府就必须授权。
路云 发表于 2018-7-15 14: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84楼的“混九规”在这里嘚瑟什么?看看《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怎么说的吧: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 国防计量技术机构分为三级:

(一) 经国防科工委批准设置的国防计量测试研究中心、计量一级站为一级,负责建立国防特殊需要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负责国防计量量值传递和技术业务工作;

(二) 经国防科工委批准设置的国防计量区域计量站、专业计量站和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部门批准设置的计量站为二级,接受一级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国防计量量值传递和技术业务工作;

(三) 经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考核认可的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单位计量技术机构为三级,接受一、二级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负责本单位计量技术业务工作。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所属的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执行本系统内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军工产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部门和单位生产民品的,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和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根据有利生产、方便管理的原则,可由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也可按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送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执行强制检定。

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本系统以外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由国防科工委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分级授权,并接受同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军工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所承担科研、生产和服务任务设置的计量技术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国防科技工业计量测试研究中心、专业计量站和区域校准实验室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防科技工业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提高设计、工艺及管理人员的计量意识;

(二) 负责本单位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校准、测试工作;

(三) 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及专用测试设备的量值准确和测量数据可靠。

请问这位“学术流氓”,本单位对自己所使用的强检器具进行检定,违法了吗?这两部国防军工行业法规违反计量法了吗?你把“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看成神仙了吧,即便是《计量法》送审稿第十二条(建立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也只是说“经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啥时候强制规定了必须要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啊?

aux8180 发表于 2018-7-15 19: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憋不住说两句:
1、公司企业建标项目,如果没有授权,确实不能检定强检的器具,电能表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2、人家说公司建标的,你却把军工系统的搬出来,不在同一个频道讨论问题;
3、总体感觉“路云”兄对“规矩湾锦苑”兄有点小成见,其实没必要,就算别人说的有不对的地方,想想自己难道都全部正确?!现在连SI的7个基本单位都要变了!
4、计量人的眼光应该再放得远点,心胸能够再宽阔一点,其实“路云”兄和“规矩湾锦苑”兄都是值得我尊敬的计量前辈,真的希望看到你们讨论的都是技术观点而不是既伤脑细胞又耗时的各自KM;  说句实话,“规矩湾锦苑”兄为这个论坛的量友们付出了很大的心血,有目共睹,值得尊敬;
5、大家可以看看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领导班子,有几个是计量或计量相近出身的,我们计量人的路还很长啊,大家都温和点,心胸再宽阔点,不要“内斗”,要“一致对外”啊!“路云”兄,拜托了!
路云 发表于 2018-7-15 21: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aux8180 发表于 2018-7-14 23:21
憋不住说两句:
1、公司企业建标项目,如果没有授权,确实不能检定强检的器具,电能表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 ...

谢谢您的善意规劝。我从来没有说过企业内部开展强制检定不需要授权,我早就说过授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地方的,需要另行提交授权申请,另一种是国防军工的,其所建计量标准通过了上级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即为授权(不分强检与非强检),并且将证据都以截图方式晒出。这样的技术交流方式不公平吗?不平等吗?我只说军工不说地方的吗?哪里错啦?相反,规某人一贯答非所问、不举证、不演示的施展恶劣学风,这已不是我个人之见。难道他拿不出任何证据的说“政府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的观点您也认同?是不是认为我说错了,不该说?是不是认为我77楼晒出的截图证据是答非所问,冤枉了他?

现在争论的焦点是:企业符合对内开展强检的条件,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授权申请,政府是否可以牛逼的不给理由的拒绝受理?是否可以不说明原因的拒绝授权?您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您也可以站在我的立场对他的观点进行反驳,如果您认为他的观点正确,认为我的观点哪里不对,您也可以站在他的立场对我的观点进行反驳。他不正面回答您可以帮他正面回答,他不举证您可以帮他举证,这样也就不会给这位“学术流氓”以施展恶劣学风的机会了。如果您亲自参与了这种深入的技术辩论,相信您的感受就不是这个样子。谁都愿意看到正常的技术讨论,我也在很努力表达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尽可能以证据事实举证的方式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或反驳对方的观点。可有人不这么认为,你说他错他从不认错,你让他举证他从不举证,你让他演示也从不演示,要么就偷换概念的正经歪念曲解原意,要么就东扯西绕的答非所问,要么就篡改法规原文断章取义,要么就信口开河的胡编臆造。您是不是也认为这是“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是不是认为对这种毫无学术道德底线的恶劣学风也要忍气吞声任其嚣张?是不是发现明显错误的观点也不需要指出,任其忽悠误导新量友?说老实话,我做不到。

论坛谁付出了很大的心血,谁是恶劣学风的始作俑者,的确是有目共睹,也相信会自有公论。


彭涛 发表于 2018-7-19 10:56:5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应该你申请计量建标考核后如果是强检计量器具你不对外只是企业内部的应该也是可以自行检定的。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7-19 14: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我已经多次重申,这里是计量论坛,不是骂街擂台,如果85楼真的想搞清楚企业建标了是否就可以开展内部强制检定的问题,就请不要骂街,如果一定要骂街,就请去骂街的场所展示你的骂人水平。
  第二,本主题帖讨论的问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请用现行计量法及其子法规或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加以回答,少拿不着边的东西胡搅蛮缠,来干扰讨论。军工系统的内部检定按军工系统的计量管理规定,不受计量法约束,但强制检定是计量法的规定,如果是“强制检定”必受计量法约束。
  第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企业内部强制检定进行授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授权,也可以不予授权,没有企业申请政府就必须授权的说法,所谓“政府是否可以牛逼的不给理由的拒绝受理?”纯属对政府的污蔑和恶毒攻击。
  第四,衡量是否“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底线是相互尊重,禁止打棍子、戴帽子、挖苦讽刺和骂街,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和礼貌都不顾,甚至在公众媒体上公然多次发誓誓死将骂街进行到底的人,这种人的行为难道是“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难道不是以其骂街的强势吓唬和“忽悠误导新量友”?和许许多多的量友一样,86楼是又一个处于好心敢于劝说天天骂街不良风气的人,也同样会和其他劝说的量友一样得到的回报不堪想象。说实话染上了骂街恶习的人如同染上了毒瘾,劝其改正比上天还难,不过,此人倒也算说了一回大实话“说老实话,我做不到”。所以,这种人不劝也罢。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7-19 14: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军工系统以外的企业建标后没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是不能开展内部强制检定的,这是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第四条(三)明确做出了规定,是毋容置疑的。骂人砖家无论怎样“忽悠误导新量友”都是徒劳的。
  我们再来看《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所属的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执行本系统内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请大家注意“本系统内”四个字,即这个“条例”不适用于比军工系统企业多得多的企业,仅适用于军工系统。尽管如此,也还是有“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本系统以外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由国防科工委和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分级授权,并接受同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即有“分级授权”和“接受同级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监督”。本月公布的计量法修订版修改稿也明确了“军民融合”的概念,提倡军工系统的计量资源为社会提供计量服务,但应该遵守计量法的规定必将成为现实。不妨用85楼的骂人语言回敬给他自己:请问这位誓言骂街终生的“学术流氓”,企业单位不经授权就对自己所使用的强检器具进行检定,难道不违法吗?
路云 发表于 2018-7-19 17: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8-7-18 21:13 编辑

第一,我已经多次重申,这里是计量论坛,不是骂街擂台,如果85楼真的想搞清楚企业建标了是否就可以开展内部强制检定的问题,就请不要骂街,如果一定要骂街,就请去骂街的场所展示你的骂人水平。

用得着你这位“学术流氓”在这里多次重申吗,这里是国防计量论坛,不是你规家恶劣学风的演技场,要想施展演技,就滚出论坛,上你们规家演去。

第二,本主题帖讨论的问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请用现行计量法及其子法规或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文件加以回答,少拿不着边的东西胡搅蛮缠,来干扰讨论。军工系统的内部检定按军工系统的计量管理规定,不受计量法约束,但强制检定是计量法的规定,如果是“强制检定”必受计量法约束。

你算老几呀。国防计量论坛不可以谈国防军工的法规吗?你有什么权力来限制呀?不想听国防军工的就滚出本论坛。楼主说了他们单位是非军工吗?我告诉他国防军工可以不行吗?国防军工系统的计量管理规定你凭什么说“不受计量法约束”呀?狗屁不懂。

第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企业开展企业内部强制检定进行授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授权,也可以不予授权,没有企业申请政府就必须授权的说法,所谓“政府是否可以牛逼的不给理由的拒绝受理?”纯属对政府的污蔑和恶毒攻击。

我说了“政府必须授权”吗?我没有说“政府不授权应给出理由”吗?“政府说你能就能,说你不能你就不能,这是计量法赋予的权力”这是从谁嘴里吐出来的?计量法哪条哪款这么规定的证据呢?你不就是对企业的极端仇视,极力将政府形象肆意抹黑。

第四,衡量是否“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底线是相互尊重,禁止打棍子、戴帽子、挖苦讽刺和骂街,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和礼貌都不顾,甚至在公众媒体上公然多次发誓誓死将骂街进行到底的人,这种人的行为难道是“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

你东扯西绕尊重谁啦?你答非所问尊重谁啦?让你举证你不举证你尊重谁啦?断章取义、偷换概念、无中生有、正经歪念、蛮不讲理、造谣诬陷,自己同样是满口污言秽语,却厚皮老脸的充当“文明居士”。不仅人品道德缺失,而且连最起码的学术道德底线都没有。

不要在这里挑拨离间,我与86楼量友的对话正常得很,丝毫没有对骂的言语。我说的哪句话让86楼的量友得到的回报“不堪想象”啊,你这个臭不要脸的东西。我从来没有说过“誓死将骂街进行到底”这样的话,有种把截图贴出来。我警告你混九规,少在这里编造谣言进行诬陷。听好了,我多次说过的是“誓将骂‘学术流氓’进行到底”。下次要举证,就请直接到这里来COPY我的原话,懂不懂?一句“说老实话,我做不到”的话,的确是刺痛了你这位“学术流氓”的七寸神经。

关于军工系统以外的企业建标后没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是不能开展内部强制检定的,这是计量法和国家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规定,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第四条(三)明确做出了规定,是毋容置疑的。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谁质疑啦?该条款有“政府说你能就能,说你不能你就不能”的意思吗?那还要第五条“申请授权必须具备的条件”干什么?那还要第六条第(四)款、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干什么?这些条款你怎么不去看呀?你怎么不说呀?谁在存心故意忽悠误导新量友,不言而喻。

楼主本主题的标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我说军工企业可以,地方民企需要申请授权,错了吗?你老在这里阻扰说军工,啥意思?军工跟你有八辈子仇还是怎么的?你是楼主他爹呀?人家是不是军工企业人家自己不会考虑呀,用得着你在这里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扰我告诉人家军工单位可行吗?你也太称王霸道不识相了吧。军工行业检自用的强检压力表的单位那么多,都没有专门的《强检授权证书》,有哪家违法啦?点两家出来给我看看。“国防计量技术机构承担本系统以外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这根本就不是对内开展检定任务,也拿出来扯蛋。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8-7-20 16: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这里是计量论坛,不是骂街擂台,这个事实的确没必要在这里多次重申。可惜的是,总有极少数染上骂街恶习的“技术流氓”就是要在这里天天骂街,把这里变成了他们家恶劣学风的演技场,因此,正如其人所说,人们不得不规劝这种人“要想施展演技,就滚出论坛,上你们流氓世家的家里表演去”!
  第二,本论坛中每一个量友都是计量战线上的普通一兵,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都算不上“老几”。只有极少数骂街砖家自认为自己了不得,自认为自己可以算得上老几,可以高人一等,可以任意给别人戴帽子,可以对任何人打棍子,可以放肆地挖苦讽刺和骂街。
  现行计量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提出的“国防军工系统的计量管理规定你凭什么说‘不受计量法约束’呀?”的问题,请自己去理解。至于你懂不懂“狗屁”与技术讨论无关,本人不加评论。
  第三,你说了“政府必须授权”吗?说了“政府不授权应给出理由”吗?请自己回头看自己的帖子。但企业的实验室要进行强制检定必须经政府授权是我说的,因此,“政府说你能就能,说你不能你就不能,这是计量法赋予的权力”,企业的实验室不能以建标了为由自作自画未经政府授权私自开展强制检定,哪怕是内部的强制检定都不行,这都是我的观点。这个观点你可以反对,可以批驳,但你无权扣帽子,无权在公众媒体上骂大街,无权侮辱人格。
  第四,衡量是否“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底线是相互尊重,禁止打棍子、戴帽子、挖苦讽刺和骂街,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和礼貌都不顾,甚至在公众媒体上公然多次发誓誓死将骂街进行到底的人,其行为谈不上“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这也是我的观点。我相信绝大多数量友是赞成的,尽管有骂街恶习的人极力反对,但容不得骂街砖家耍横。
  第五,谁也没有阻扰你说军工,既然你知道楼主本主题的标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并没有特指军工,如果你不愿意谈计量法的规定,一定要用军工计量的规定转移话题,发表检定可以不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的观点,那就应该强调一下“在军工系统内”的检定,不要借军工的名义误导大家不经政府授权就可以进行内部强制检定。
路云 发表于 2018-7-21 00: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这里是计量论坛,不是骂街擂台,这个事实的确没必要在这里多次重申。

这种屁都不知放了多少回了,到现在还在放。你认为我在骂街,你干嘛要学我骂街呀?臭婊子。你不一天到晚不厌其烦的把自己打扮成“文明居士”吗,原来是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

第二,本论坛中每一个量友都是计量战线上的普通一兵,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都算不上“老几”。只有极少数骂街砖家自认为自己了不得,自认为自己可以算得上老几,可以高人一等,可以任意给别人戴帽子,可以对任何人打棍子,可以放肆地挖苦讽刺和骂街。

骂街砖家没有,骂“学术流氓”的到是不少。相比你这个空前绝后的“独孤丁”来说,不知要多上多少倍。我给谁带帽子啦?对谁打棍子啦?除了对你这位毫无学术道德底线,成天搅屎、招骂、找骂、欠骂的“学术流氓”进行无情的鞭挞之外,没做任何违法非分之事。你不就是拿不出任何事实证据,编造这些莫须有的罪名给我戴帽子打棍子吗,不照样在学你眼中的“骂街”吗。不要在这里重三道四的放这些没用的屁啦。

现行计量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提出的“国防军工系统的计量管理规定你凭什么说‘不受计量法约束’呀?”的问题,请自己去理解。

计量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这也叫“不受计量法约束”,你的语文水平的确是“高”啊,你的确就是懂个屁

第三,你说了“政府必须授权”吗?说了“政府不授权应给出理由”吗?请自己回头看自己的帖子。但企业的实验室要进行强制检定必须经政府授权是我说的,因此,“政府说你能就能,说你不能你就不能,这是计量法赋予的权力”,企业的实验室不能以建标了为由自作自画未经政府授权私自开展强制检定,哪怕是内部的强制检定都不行,这都是我的观点。这个观点你可以反对,可以批驳,但你无权扣帽子,无权在公众媒体上骂大街,无权侮辱人格。

看什么帖子呀?你有种就将截图晒出来,拿不出证据你就是造谣诬陷。我反对,我批驳,我让你举证你举了吗?我问你企业符合内部开展强检的条件,向政府提交授权申请,你给出了不受理的理由了吗?给出了不授权的理由了吗?是不是你有权不举证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是不是你有权采取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的挑衅对方学术尊严的方式参与技术讨论?你做不到,凭什么我不能骂你这个“学术流氓”呀?

第四,衡量是否“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底线是相互尊重,禁止打棍子、戴帽子、挖苦讽刺和骂街,如果连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和礼貌都不顾,甚至在公众媒体上公然多次发誓誓死将骂街进行到底的人,其行为谈不上“公平”、“公正”、“平等”的技术交流,这也是我的观点。我相信绝大多数量友是赞成的,尽管有骂街恶习的人极力反对,但容不得骂街砖家耍横。

这纯粹就是婊子立牌坊。

第五,谁也没有阻扰你说军工,既然你知道楼主本主题的标题是“建标后强检的压力表可以自检吗?”并没有特指军工,如果你不愿意谈计量法的规定,一定要用军工计量的规定转移话题,发表检定可以不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授权的观点,那就应该强调一下“在军工系统内”的检定,不要借军工的名义误导大家不经政府授权就可以进行内部强制检定。

搞搞清楚,是我不愿意谈计量法,还是你不愿意谈军工。我没有谈地方民企与国防军工的区别吗?你什么时候谈了军工啊?是我误导大家还是你故意隐瞒军工的情况忽悠大家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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