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的你在这里瞎嚷嚷个鸟啊。除了你这个无赖说人家违法,没有人说违法,也没有哪家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机构开展正常的校准服务受到处罚,这就是事实。 地方法规(“土政策”)开头就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请问强制要求备案之举,是依据计量法哪条哪款、有关的什么法律、行政法规?你不是振振有词吗,说呀,该强制要求合的什么法?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属不属《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2号令)所说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有理讲理,有证据拿出证据,码大字霸屏瞎嚷嚷,有什么用?只能表明你无能且无赖。 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相关条款: 第五条第(三)款:没有法律、法规依据,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备案,或者对外地商品实施行政许可、备案时,设定不同的许可或者备案条件、程序、期限等,阻碍、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第九条 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