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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没有通过CNAS认可,能否对外出具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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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21-2-3 17: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2-3 17:17 编辑

50楼这位眼瞎了还是怎么的?“对于通过了CNAS认可的检验/检测/校准机构而言”这几个字看不看得懂啊?你不需要CNAS就闭嘴滚远一点不就完了吗。你不需要别人都不需要啦?蠢货!自己爬上1楼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清楚楼主的问题,到底是需要CNAS还是不需要CNAS。成天在这里看CNAS不顺眼,你有能耐去说服CNAS的审核专家,让他出来表态认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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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qwq -1 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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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校准小李 发表于 2021-2-8 10:5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是完全可以的。在我的认知里,校准本来就属于技术服务类,只要你有相应的能力,且经过客户认可,(客户的客户是否认可或者说客户是否能够通过评审,那是客户自己的事情了),比如说客户只想知道自己的设备准不准,数据偏差多少。即使没有建标和通过CNAS,也可以给客户进行校准服务,出具校准证书。但如果客户的设备是有溯源性要求的,诸如通过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设备等,对于这类设备的校准,校准实验室是一定要通过CNAS认可且盖CNAS章的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2-8 12: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货就是搞笑。
没有人看不起CNAS,也没有人说不需要CNAS。
CNAS好不好也不需要你这个蠢货来肯定,就算你这个蠢货天天舔CNAS,CNAS该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
tuto945 发表于 2021-2-8 13: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uto945 于 2021-2-8 13:22 编辑

你说的这4点都是一个道理:
首先出具的校准证书上不能有任何授权号和cans证书号等所有能够使证书被认为是在授权或认证体系内出具的信息,那么就不会涉及到这些问题;
其次,客户要求证书具备cnas并签署相关合同,但是你们并未按照合同在体系内出具,客户有权利发起法律诉讼要求赔偿;
最后,出具的自命名的“校准证书”未与客户确认非体系内出具,签署相关合同,但被客户以为是体系内证书使用于证明被校仪器设备功能参与项目后造成责任事故等的,也会有法律责任。
总结一下:证书可以出,但要和授权、认可撇清关系并告知客户,可以尽量避免违法风险。本身就想看运气赚完一笔马上跑路的请忽略。
review 发表于 2021-2-8 15: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讨论深度可以哦,理清不少概念
路云 发表于 2021-2-9 13: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也只有53楼这位蠢货成天在这里嘴贱难耐,本主题不就是你在这里不看楼主的问题,看不起CNAS,贬低CNAS,把法定机构看成了“神”,看成了“圣人”。不想扯CNAS就识相闭嘴滚远一点。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2-9 1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蠢货赶紧闭嘴,这里不是你家的论坛。
还不让别人发表不同的看法了?

夸CNAS也不是你这个跪舔CNAS的蠢货这样子没有原则。

把CNAS的事实说出来,到你狗嘴里变成了 看不起CNAS,贬低CNAS,也就你这种蠢货才说的出来了。


lw282544373 发表于 2021-2-9 14: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在企业工作的计量人员认为:1、可以,但是现在的企业都要应付各种体系的外审,如果被查到企业的计量器具是在一个既没有建标,又没有通过cnas认可的地方进行量值溯源,那么外审机构肯定是要开不合格项的,你们作为乙方有义务提醒客户;2、不算,但是作为工厂,只要有质量体系建立,那么觉得不会出现只想知道仪器准不准确的情况,因为只要是建立了质量体系,都要要求测量设备有效性确认;3、合理,工厂不懂目前第三方机构的操作模式,不发表意见;4、没后果,工厂审核的时候都有内审,难道你们在CNAS审核之前不内审吗?干嘛要让他们发现呢?
路云 发表于 2021-2-9 22:34:08 | 显示全部楼层

57楼这位是表达不同的看法吗?本主题讨论你啥时候把CNAS放在眼里啦?明明楼主的问题是与CNAS有关。从楼主的第4个问题可以看出,至少楼主单位是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或欲申请CNAS能力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或校准实验室,你老搬出不需要CNAS的单位出来闲扯什么?纯粹就是在这里不怀好意的搅屎作哽!!!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2-10 08: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无知客真是搞笑。
你连 楼主的问题 是什么都看不清楚
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没有通过CNAS认可,能否对外出具校准!

可以肯定的说,撇开 公司 性质 外 , 从事 计量校准业务需要 相应的营业执照 ,

单纯从 计量角度来说, 当然可以。

你还扯什么 CNAS ? 有没有 CNAS 跟 能不能开展校准 有半毛钱关系 ?

你这个跪舔CNAS的人 找个 法律法规出来说 只有CNAS认可才能开展 校准 的文件 出来。

你找不出,你就是 在 欺骗!!!!!!!!!!!
路云 发表于 2021-2-10 12: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爬上1楼去看看清楚,楼主啥时候说了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啊?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如此编造谣言还有没有一点底线呀?我说既未获得政府授权,又未通过CNAS能力认可,就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校准业务有错吗?我啥时候说了未通过CNAS认可不能开展校准啦,蠢货?校准本来就不是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你跟我扯什么法律法规呀?你又何尝不是成天对政府膜拜跪舔呀,你怎么不找出一份承认既未获得政府授权,又未获CNAS认可的机构对外出具的《校准证书》的法律法规出来呀,你是不是在这里忽悠行骗呀?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2-19 16: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lickglyn 于 2021-2-19 16:40 编辑

1.没建标,没通过CNAS,可以出校准证书,只要你的客户认可就没问题,不过为了区别正式的校准证书,一般出测试证书或者测试报告更好一点。
2.是否超范围经营,那得看你们有没有这个经营范围,和CNAS没关系。
3.合理,建标前需要对标准进行试运行,只要别扯上CNAS和CMA。
4.他不问你别不打自招。
城阳张学友 发表于 2021-2-22 09: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alickglyn 发表于 2021-2-19 16:00
1.没建标,没通过CNAS,可以出校准证书,只要你的客户认可就没问题,不过为了区别正式的校准证书,一般出测 ...

多谢指教,看的云里雾里太绕了。还是这样简单明了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2-22 09: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爬上1楼去看看清楚,楼主啥时候说了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啊?纯粹就是胡说八道,如此编造谣言还有没有一点底线呀?
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没有通过CNAS认可,能否对外出具校.这句话是楼主的主题名字,你要是没有瞎那就能看到。

我说既未获得政府授权,又未通过CNAS能力认可,就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开展校准业务有错吗?
是不是第三方 不是你这个论坛无知客说的。

你怎么不找出一份承认既未获得政府授权,又未获CNAS认可的机构对外出具的《校准证书》的法律法规出来呀,你是不是在这里忽悠行骗呀?

你做个无知客 , 连 计量标准 与 计量授权 都没有分清楚的人,就别再无知废话了。
现在这么多第三方校准机构,凡是 没瞎的人都能看到 这些机构都在开 没有建标的,没有CNAS的校准证书,
你大概活在梦里,所以都看不到
路云 发表于 2021-2-23 07: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2-23 07:06 编辑

公司通过了计量建标,没有通过CNAS认可,能否对外出具校.这句话是楼主的主题名字,你要是没有瞎那就能看到。

2楼的回复是说楼主标题的那半句话没问题,还是说楼主所问的第1个问题没有题呀?不看楼主所问的具体内容,装傻打哈哈是不是?楼主提出的4个问题,哪个问题说建了标啊?什么叫“部分项目没有建标,也没有通过CNAS能力认可”呀?楼主是不是问这些未建标也未获CNAS认可的项目,出具不盖CNAS章的校准证书是否可以?我7楼的回复有什么问题?哪句不对?

是不是第三方不是你这个论坛无知客说的。

难道是由你这个不学无术滥竽充数者说了算?盖章与不盖章的区别是什么?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该项目具备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能力?你除了闭着眼睛瞎嚷嚷“没问题”,还会什么?

现在这么多第三方校准机构,凡是没瞎的人都能看到这些机构都在开没有建标的,没有CNAS的校准证书,你大概活在梦里,所以都看不到

你看到了,怎么一份证书都晒不出呀?哪家第三方校准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出具没有建标,也没有CNAS的校准证书呀?痴人说梦吧!这也叫“第三方”,那还要吃饱了撑着去申请政府授权,申请CNAS能力认可干什么?

237358527 发表于 2021-2-23 07: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论坛无知客,跟你说东,你就扯西,问你1+1=几,你就说1*1=1.
不知道你是本性如此,还是 无赖如此。

那还要吃饱了撑着去申请政府授权,申请CNAS能力认可干什么?

哪个第三方校准机构去 申请 政府授权 了? 你分的清楚,计量标准 跟 计量授权 的区别吗?

第三方校准机构 去 申请CNAS能力认可, 无非就是告诉 别人, 我的校准能力 得到了 CNAS 认可。
不代表没有CNAS的,校准机构 就不是 第三方 了。

路云 发表于 2021-2-23 10: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2-23 10:18 编辑

谁说过经政府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不是“第三方”啊,蠢货?建了标的计量标准与不建标的计量标准有什么区别你拎得清吗?哪家未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对外出具未建标项目的校准证书啊?政府凭什么给他授权啊?得到CNAS认可,那不叫具备对外出具公正数据的能力证明是什么?CNAS的宗旨、任务和性质是什么,你拎不拎得清啊?

a.png b.png

醉卧疆场 发表于 2021-3-4 09: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2-23 10:06
谁说过经政府授权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不是“第三方”啊,蠢货?建了标的计量标准与不建标的计量标准有什么区 ...

现在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说一定不能开展校准,未通过计量授权和CNAS认可,不能以 第三方 的名义出具公正意义的校准证书,以合同法形式的技术服务是可以的,仅供被服务企业的内部质量参考。据我了解的市场局计量处的意见,默认是要通过计量建标或者CNAS认可,才能以第三方名义出具校准证书,否则可能面临市场局处罚。你们两位的意见都没错,只是角度不一致,计量法没修订,目前没有统一参考。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4 13: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卧疆场 发表于 2021-3-4 09:33
现在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说一定不能开展校准,未通过计量授权和CNAS认可,不能以 第三方 的名义出具公正 ...

这才是正解,就算计量法规定的不详细可以去看合同法,合同法上有第三方的定位,真的和CNAS没有一点关系,它只是个认可机构,不可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而且通过CNAS认可就不代表能对外开展业务啊,这也得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我们这边有两家导弹研究所就是,我们这想让把激光干涉仪之类的长度的标准器送到他们那溯源,他们说他们不能对外开展业务,他们不是第三方,违反合同法,所以到头来计量乱的原因就是计量法没有对校准有个清晰定位和解释,建标了没有说不能对外出校准证书,那么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可以,而且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法对你进行处罚,因为他没有可依据的法律和文件
路云 发表于 2021-3-4 22: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醉卧疆场 发表于 2021-3-4 09:33
现在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说一定不能开展校准,未通过计量授权和CNAS认可,不能以 第三方 的名义出具公正 ...

我没有说不能开展校准,我只是说未经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或未通过CNAS校准能力认可,是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你以“第一方”或“第二方”的身份,向客户开展校准,那是一、二方的互认行为,仅受合同法约束,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人管得了。社会上也没人认可这是“第三方”行为。

路云 发表于 2021-3-4 23: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3-4 23:13 编辑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4 13:27
这才是正解,就算计量法规定的不详细可以去看合同法,合同法上有第三方的定位,真的和CNAS没有一点关系, ...

我没有搜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哪一条哪一款说到了“第三方的定位”,能告诉是哪一条哪一款吗?

而且通过CNAS认可就不代表能对外开展业务啊,这也得看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我们这边有两家导弹研究所就是,我们这想让把激光干涉仪之类的长度的标准器送到他们那溯源,他们说他们不能对外开展业务,他们不是第三方,违反合同法

第一,不清楚您所说的这两家导弹研究所有没有获得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也不清楚这两家机构是否通过了CNAS的能力认可。如果这两项资质(或资格)都不具备,那他自然就不是“第三方”,肯定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向社会开展校准业务。

第二,不清楚你们的激光干涉仪是否是你们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如果是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则属于强制检定的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送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进行定点定期的强制周期检定。

所以到头来计量乱的原因就是计量法没有对校准有个清晰定位和解释,建标了没有说不能对外出校准证书,那么在很多人看来就是可以,而且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法对你进行处罚,因为他没有可依据的法律和文件

早在20176月,原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在其附件3中就有如下明确规定:

a.png

授权向社会开展校准的依据,实际上就是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的第四条第(四)款的“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承担计量标准、计量认证、申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技术考核,仲裁检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试验和对社会开展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允许你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自然也就允许你向社会开展“校准”了,因为两者的技术能力要求,几乎没有差异。授权了“非强制检定”,没有理由不授权“校准”(除非你的计量标准考核时,申请的是“简化考核”)。

市场监管局不进行处罚,正是因为他不是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客户开展校准业务。不是说不能对外,而是说不能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外。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5 10: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逸雅然 于 2021-3-5 10:37 编辑
路云 发表于 2021-3-4 23:04
我没有搜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哪一条哪一款说到了“第三方的定位”,能告诉是哪一条哪一款吗?而 ...


路云老师,不否认您在计量方面你真的很有学问,但有些观念你真的不对,关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合在一起比注册计量师的教材还厚,我真的不信您一个非业内人士会实实在在的全部看完,我很荣幸我妻子是学法律的,并且处理过这一类案件,关于第三方定也是她给我普及的,CNAS甚至CMA中关于合同评审这一系列依据基本照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只有一部分是自行规定的。
关于导弹研究所,坐标洛阳,因为我是河南省的单位,与他们有些合作,他们来我们公司参观过,第一次产生交集就是想往他们那送标准器,现在我们承接他们的一部分业务,他们的一个实验室主任给我们说过他们的营业执照不涉及计量校准,虽然他们通过有CNAS项目,但是只是为了内部质控,申请CNAS也只是为了出具的数据更权威,甚至因为对外出具证书被市场局警告过,具体原因不予讨论。
关于标准器的问题,2019年到2020年9月份,我们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共进行三次评审,第一次监督评审,第二次复评审,第三次扩项评审,第一次监督评审的时候我们的最高计量标准基本全部评审专家建议我们出具校准证书,当时我还问我们建标怎么办,他们说建标是建标,CNAS是CNAS,建标让我们再找省院再出一份检定证书,从2019年的监督评审后我们的所有计量标准全部出的校准证书,后来的评审没有在证书方面出过问题,而且也问过其他的评审专家,他们也是建议出校准证书。
以上全部是本人亲身经历,不是个人理解,也绝非杜撰,附我们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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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发表于 2021-3-5 13: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5 10:13
路云老师,不否认您在计量方面你真的很有学问,但有些观念你真的不对,关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研究过《合同法》,而且也与我的工作关联度不大,也没必要花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深究。我只是告诉你我没有搜到您所说的合同法中有第三方定位,所以才问您哪一条哪一款有这个规定,想看看它对“第三方”是怎么表述的,我也可以顺便学习学习,没别的意思。这与注册计量师教材的厚薄,似乎没有多大关系。

CNAS的能力认可分第一方能力认可和第三方能力认可。导弹所通过了CNAS的能力认可,只是为了内部质控,是不是可以认为他们只是申请了CNAS的第一方认可(只对内部客户,不对外部客户)。

关于所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究竟是以检定方式溯源,还是以校准方式溯源的问题,您可以参阅一下CNASCL01G002:2018《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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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尽管在经营范围中列出了“计量校准”,但若未经政府计量授权向社会开展检定/校准,也未通过CNAS的第三方校准能力认可,至少我个人不认为所出具的没有计量授权声明,或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校准证书》是代表“第三方”行为。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5 13: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1-3-5 13:21
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研究过《合同法》,而且也与我的工作关联度不大,也没必要花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深究。我 ...

那我还想想向您请教一下,比如我们公司建标了,按照建标范围我们可以在本公司内部执行已建标项目的非强制检定工作,但没说不可以执行对外校准,如果我没通过CNAS已建标项目对外出具了校准证书,这种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及是否会对我们进行处罚,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简单举个例子,我们有个检邵氏硬度计用的标准测力仪,量程(0~8)N,精度0.1级,分辨率0.0001N,超出了我们省计量院CNAS能力范围,并且也超出了他们建标的范围,标准测力仪建标时采用力标(基)准机,但精度达不到检(0~8)N的要求,主要量程太小,他们就用E2等级砝码做标准给我们出了一份校准证书,不带CNAS;同样还有一台设备,省院建标,但没申请CNAS,设备外观一切符合要求,等级为0.1级,但计量院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没有出检定证书,而是直接给我们出了一份不带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证书数据±不确定度符合0.1级要求。这两种情况在评审时全部都认可了,那我开始假设的行为和省院的第二种行为是一样的,这该如何界定
路云 发表于 2021-3-5 16: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1-3-5 16:02 编辑
蓝逸雅然 发表于 2021-3-5 13:57
那我还想想向您请教一下,比如我们公司建标了,按照建标范围我们可以在本公司内部执行已建标项目的非强制 ...

建立了企事业单位的最高计量标准,并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就是获得了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或校准的授权(不颁发《授权证书》)。要想以“第三方”身份,向社会开展相应项目的“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或“校准”技术服务,则应该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执行。除了以上法制计量监管的要求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以“第三方校准实验室”的身份,申请CNAS的校准能力认可。通过CNAS的能力认可后,同样可以以第三方校准实验室的身份,在获认可的能力范围内,向社会开展非法制计量范畴的“校准”技术服务。

我们有个检邵氏硬度计用的标准测力仪,量程(08)N,精度0.1级,分辨率0.0001N,超出了我们省计量院CNAS能力范围,并且也超出了他们建标的范围,标准测力仪建标时采用力标(基)准机,但精度达不到检(0~8)N的要求,主要量程太小,他们就用E2等级砝码做标准给我们出了一份校准证书,不带CNAS

这么小量程的测力仪,通常都是用相应等级的标准砝码作为计量标准,来对其进行检定/校准的。也正是因为超出了省院的计量授权范围,和获CNAS认可的能力范围,所以他才出具不带CNAS认可标识,也不带认可状态声明的《校准证书》,按照规范的操作,他们连获授权的资质声明都不应该在《校准证书》中出现。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就不属于第三方行为,仅仅是你与省院之间的一、二方行为。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出具的这些数据代表权威性和公正性,并不是因为他是省院就可以网开一面。真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溯源机构无法获得),那么就应该按照CNASCL01G002:2018《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第4.5条的e)款去执行。

同样还有一台设备,省院建标,但没申请CNAS,设备外观一切符合要求,等级为0.1级,但计量院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没有出检定证书,而是直接给我们出了一份不带CNAS标识的校准证书,证书数据±不确定度符合0.1级要求。

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第一,如果你们是通过了CMA资质认定,未通过CNAS能力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CMA对这种《校准证书》是认可的;第二,如果你们是通过的CNAS能力认可的检验/检测/校准机构,CNAS对这类证书是不认可的。以下是CNAS官方之前给出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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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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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您说评审时全部都认可了,我不知道是CMA资质认定的评审还是CNAS能力认可的评审。如果是CNAS评审,那您应该向CNAS评审专家咨询一下,以上这些CNAS官方的说法作何解释。反正我咨询的结果是不认可,否则为何要在构建《计量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合格供应商名录》时,要求提供计量技术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提供现行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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