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es 发表于 2021-1-29 16:08
假设有一个实际测量,对一个被测量重复测量得到6个观测值分别为:2.4, 2.3,2.6,2.7,2.5和2.5,于是按照公 ...
看来,是您本人对"经典测量理论"有所误解了?
先不说您刻意将计算式左边、大家都用某个符号表示的"均值"换成具体数值的表达方式是否合适,就试着说说"经典测量理论"是如何处理这6次重复测量数据的:
我说的所谓"经典测量理论",是指未用"不确定度"时的"理论",那时,对于"测量结果"的处理,首先必须"明确"这"被测量"是"常量"?还是自身取值(真值)有散布的"随机量"?
若是"常量",那么,重复测量几次、哪怕只测量1次,都是有意义的。它的"测量结果",只会给出一个"测得值"及其"可能测量误差限",不会去求"被测量"的"标准偏差"之类,而那"可能测量误差限",也不会用这寥寥几次的"观测值"散布数据来"计算",应是用"事先(或事后)了解"的"测量系统(方案)"的"计量特性数据"来"估算"("认真"一点,要分所谓"系统"与"随机",且会适当考察"随机"指标值与"观测值"跳变幅度之间是否"般配",从而"判断"这几次"测量"是否正常?)。……没有地方会出现对一个已知数值求"数学期望"、"标准偏差"之类的表述。
若被测量是"随机量",那么,只重复测量6次应该是不够的。……(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