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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没人搭理又在这里另起炉灶搭台唱戏,蛤蟆鼓气,孤芳自赏。
同一个计量器具当国家发布检定规程或规范的时候,地方规程或规范依然有效这种蠢话。
还说什么允许地方规程严于国家规程这种蠢话。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总局2020第26号令)第五条明确规定:
第五条 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
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某人晒出的浙江省地方规章第二十五条最后明确写到:……相应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应予修订或废止。说明地方计量技术规范是允许修订的。另外,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也明确写到:对需修订的,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制定计划,情况紧急的,可立即组织修订。修订原则上由原起草单位负责,修订后地方计量技术规范顺序号不变,年份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某人还有什么好狡辩的?自我掌嘴打脸吧!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3 15:28 论坛蠢货就是搞笑 国家规程发布了,你地方规程还修订什么?
不需要修订,那地方法规将“修订”两个字写进去干什么?为什么还要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你问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吗?你长的就是一副猪脑。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3 16:49 你这么牛逼哄哄,当然是你自己去问啊 你还可以说, 你这个地方法规 违法 标准法
你不那么振振有词嘚瑟起劲吗,现在怎么像龟(规)孙子一样蔫了吧唧的要我去问呀?这个地方法规没有任何违反标准化法,恰恰是你这个蠢货在这里断章取义,正经歪念,曲解原义,存心恶意忽悠误导大家,奉劝你拿不出证据就识相一点,闭嘴滚远一点。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4 07:34 你不那么振振有词嘚瑟起劲吗,现在怎么像龟(规)孙子一样蔫了吧唧的要我去问呀?这个地方法规没有任何违反 ...
论坛蠢货就是搞笑, 我都问过了。
CNAS考核也经历过了
这些都是市场监管局的回复跟CNAS专家的回复
你问到什么啦?什么理由“不行”?——没理由,依据什么说“不行”——没依据,你问个鸟啊。你这种回答,跟放屁没什么区别。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4 15:46 你问到什么啦?什么理由“不行”?——没理由,依据什么说“不行”——没依据,你问个鸟啊。你这种回答, ...
论坛蠢货就是搞笑,你这个蠢货还说出县级授权检定还能在全国范围检定这种蠢话。跟你这种蠢话还有什么好说的?
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不要在这里东扯西绕转移话题,扯这些与你的主题没有屁关系的屁话。无非就是把从你师爷那里学来的这套又搬出来嘚瑟一下过把瘾而已。你撅起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拉什么屎。我需要“狡辩”吗?我哪层楼的哪句话说得不对?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都不认,你还谈什么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全文是怎么写的?把链接或截图晒出来呀。就凭你这三片兔唇嘴,说回复不认就不认啦?像你这种“学术流氓”拙技,本人早已领教多年。跟我耍这种无赖式回复,没用!有能耐上你师爷那儿跟你师爷班门弄斧去。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07:35 县级授权检定还能在全国范围检定 这种蠢货是不是你说的?!!!你现在不敢承认了?!!!!
县级授权检定还能在全国范围检定
这种蠢货是不是你说的?!!!你现在不敢承认了?!!!!
不要在这里编造谣言胡说八道,我说的是就地就近原则。人家客户送上门来的业务,在能力范围内就可以检,没有说县级授权机构可以无法无天,主动周游列国去开展检定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你是瞎了眼看不见,还是想推翻这一原则?
你之前说 浙江省 计量校准管理办法 规定 校准需要建标并备案 违法了, 这话是不是你说的?!!!!!
你现在就废话说,第三方校准机构开展对外校准需要建标 ,这蠢话是不是你说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浙江省计量校准管理办法规定校准需要建标并备案违法”啦?篡改原话编造谎言栽赃诬陷,可谓是不得好死。
有你这个蠢货不要脸的吗?!!!!
市场监管总局的回复 你看不到吗?
量友晒出来,你不是还在狡辩吗?蠢货
让你晒出市场监管总局回复的原文链接或截图,你是不是猪啊?听不听得懂人话呀?要说多少遍呀?东扯西绕转移话题找嚼资是不是?你除了跟你师爷一个德性,没别的能耐。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11:11 不要在这里编造谣言胡说八道,我说的是就地就近原则。人家客户送上门来的业务,在能力范围内就可以检,没 ...
论坛蠢货就是无知。计量授权内页有授权范围有属地限制。你这个蠢货还谈什么计量法?!!!
计量法是法律,具体解释有下面计量法实施细则,各个条例,规范,解释
不知道是谁无知。顶层的计量法不谈谈什么?计量授权内页有授权范围有属地限制,那是对客户不能异地送检的限制吗,蠢货?《计量法实施细则》怎么解释的?说啊蠢货!
对,你没有说,那是 有只畜生说的!!!!!!
你说的没错,我没说过,的确就是你这个畜生在这里编造谣言栽赃诬陷。
你算什么东西,你说让我晒,我就晒?自己找去,你师爷是谁?蠢货
无中生有瞎编臆造出来的天方夜谭,你让我去找,你算是个什么东西呀?谁主张谁举证的道理,你这个蠢货不明白吗?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12:51 不知道是谁无知。顶层的计量法不谈谈什么?计量授权内页有授权范围有属地限制,那是对客户不能异地送检的 ...
这是蠢货一个,你的授权范围是浙江省,难道你还能做江苏省的吗?
问你《计量法实施细则》怎么解释的?你连屁都不敢放。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是怎么解释的吧:
第十三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什么意思啊,蠢货无赖?
江苏省的客户所在地,距浙江省的具备检定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远近于江苏省的具备相同检定能力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凭什么他所使用的“非强检类计量器具”不可以送浙江省检啊?
畜生有没有说过,心里有数,别笑死人了。蠢货。
心里当然有数咯。你不做贼心虚,怎么不敢把我的原话截图晒出来给大家看呀?你就是个招骂欠骂的贱骨头!该骂。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14:14 问你《计量法实施细则》怎么解释的?你连屁都不敢放。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清楚《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是 ...
你这个蠢货别搞笑了。 如果按照你蠢货的观点, 检定跟校准还有什么区别?!只有校准才不限制 属地的,蠢货。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啥时候涉及了“校准”啊,你长了一副猪脑,想忽悠谁呀?
这个论坛这么多量友都看到的,反正就是畜生说过的话,不是一样的话,就是一样的意思。
什么叫“不是一样的话,就是一样的意思”呀?这不恰恰证明你这个蠢货在这里无事生非编造谣言栽赃诬陷吗。要想擦干净你的屁股,就老老实实地把我的原话与你的原话截图放在一起,让广大量友对比看看。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15:24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啥时候涉及了“校准”啊,你长了一副猪脑,想忽 ...
论坛蠢货眼瞎啊,我什么时候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涉及了“校准”啊
我指名道姓说了是你说的吗?你做贼心虚了吧。
这话是不是从你这个蠢货嘴里说出来的?你不是针对我18楼晒出的《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规定的诡辩吗?我用《计量法》及其《计量法实施细则》举证反驳你“只有校准才不限制属地”的谬论,错在哪里?
237358527 发表于 2022-2-25 15:45 你说过的蠢货还少吗? 需要试什么?我本身就是来自企业的,我们单位的压力表,无论是否强检,只要在本企 ...
这种违法事情是不是你经常干的?!!!你这种货色还有什么话说不出来,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我违什么法啦?我们单位本身就是挂靠在大型国防军工企业的国防区域计量站,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在行政许可的能力范围内,对企业内部强制检定的压力表开展强制检定,天经地义。“我所接触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也没听说政府有那么牛逼的拒绝授权。”这句话有错吗,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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