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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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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22-7-19 14: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中科院、工程院、气象局、能源局、国防科工局、铁路局、民航局、药监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

       现将《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计量技术委员会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批准成立,负责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提供计量技术政策咨询、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计量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的技术性非法人组织。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已建立组织架构相对完整、运行良好、覆盖计量各专业的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在提升量值传递溯源能力、服务和支撑计量管理、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为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支撑计量治理能力,释放计量服务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效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新要求,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布局,大力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着力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促进计量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按照统筹协调、合理布局、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重点领域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布局。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和管理规则,分级分类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创新突破、改革引领。深化计量技术委员会运行机制创新,引导计量技术委员会理念创新,加强计量技术规范与科技创新的互动应用。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体系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鼓励社会各方计量技术资源和力量共同参与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建设。

—需求牵引、提升供给。把握国际单位制量子化变革契机,重点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对计量提出的新要求,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供给体系。强化对关键领域的支撑,提升计量技术规范供给水平,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开放合作、协同发展。深化计量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国际计量技术活动国内工作机制,促进政策、规则、规范联通。实施计量技术规范国际化提升工程,推动国内国际计量规范协同发展。推进国际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更加优化,实现计量技术规范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和需求驱动并重转变,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计量技术委员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计量技术委员会组织架构基本形成。

到2035年,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国际兼容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更加健全,需求驱动、布局科学、政府引导、开放融合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建设

(四)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管理,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统筹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属于基础性、综合性的计量技术委员会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同时发挥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根据部门特点、地方特色和发展需求,加强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鼓励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成立区域计量技术委员会,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研究建立各级相关计量技术委员会间沟通机制和协作网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协调融合的国家、部门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委员会体系架构。

(五)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体系。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在生态环境、医疗健康、生物、化学、海洋、交通、气象、测绘、资源等重点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创新领域,适度分专业、分领域、分层级成立计量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专项工作组,科学规划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布局。指导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对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架构的研究,统筹协调,明确各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和发展方向,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相互协调的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体系。

(六)优化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组成结构。完善计量技术委员会设立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进一步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公正性和先进性。优化计量技术委员会成员结构及比例,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专业人员的参与。面向新兴行业、领域,合理增加代表性企业的专业人员参与比例。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增加通讯单位成员,拓展计量技术委员会代表的覆盖面。在计量技术委员会筹建过程中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的透明度。

三、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基础建设

(七)强化计量技术委员会主体责任。强化主任委员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政策咨询、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等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工作,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所承担工作的督促考核,切实抓好计量技术委员会人才梯队建设。强化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对秘书处建设的责任担当,督促挂靠单位加强对秘书处在人力保障、资源配置、经费补助等方面的支持。严格落实秘书长工作职责,牵头提出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落实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的考核,保障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监督管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各类计量技术委员会及其秘书处的监督管理。建立主任委员定期述职机制,实施计量技术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届末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制修订计量技术规范工作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定、报批、评价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社会监督,完善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的立项前公示制度,探索建立民生领域计量技术规范审定中的社会专家、群众代表旁听制度。建立计量技术规范与计量标准建设协调机制,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加强对部门和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合法合规性、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协调一致性的监督检查,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九)激发计量技术委员会的动力和活力。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退出机制,对计量技术委员会实施动态管理。建设开放型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学术论坛、学术交流等活动,及时为委员提供技术发展趋势和需求信息。推动将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纳入国家或部门科技进步奖范围,予以奖励。建立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考核机制,将秘书处和委员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间的交流合作,推广优秀计量技术委员会经验。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将计量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或个人列入政府奖励范围。强化从多渠道加大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经费支持力度。

(十)推进计量技术委员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健全人才培养、培训和激励机制,实施计量技术委员会人才队伍提升工程,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和计量技术规范起草、审定、宣贯、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水平。推动高层次专家以顾问、咨询委员等方式加入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大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以老带新、多岗位锻炼等方式,积极培养秘书长、专项工作组组长后备人选。健全计量技术规范起草人培训长效机制。强化计量技术规范主审人培养,探索建立主审人资格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精通、业务熟练、审查规范的主审人队伍。推进计量技术规范宣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计量技术规范宣贯成效。加强计量技术规范专业人才国际交流和培养。

四、提高计量技术委员会供给质量

(十一)推进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架构迭代升级。充分发挥计量检定系统表、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校准规范、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等计量技术规范在量值传递溯源、计量器具产品评价方面的技术依据作用,准确把握计量器具和量值应用的内涵,拓展计量技术规范的领域,将测量方法、测量程序、标准参考数据、算法溯源技术方法等纳入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全面审视、梳理并广泛征集经济社会各领域计量测试需求,研究制定计量技术规范短期和中长期项目计划,并动态调整。完善计量技术规范复审机制,加强计量技术规范复审和维护更新。加快完善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为主体,部门、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为补充的计量技术规范体系。

(十二)强化计量技术规范对关键领域的支撑。发挥计量技术规范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技术支撑作用。引导计量技术委员会结合新兴计量领域、新型计量器具和高新计量技术发展趋势,加快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开展前瞻性计量学基础研究与实践,支撑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加强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高端测试设备、数字化转型、纳米技术与新材料、生物工程、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资源、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医疗健康等领域计量方法研究,提升面向远程、动态、在线、极端量、复杂量校准和法制计量监管等方向的计量技术规范供给,填补计量技术规范空白。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针对计量监管中的痛点难点,加强研究分析,提出政策咨询建议。探索建立计量技术委员会与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计量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撑作用,并促进计量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协同。强化国家区域一体化发展重点领域的计量技术支撑,探索建立区域内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效互认和共建共享机制,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

(十三)推动计量技术规范成果应用。健全计量技术规范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各领域、各层级计量技术委员会协同发展,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信息交换与共享。不断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系统和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推动计量技术委员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计量技术规范全过程管理。通过举办培训和利用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课程等多种方式,开展计量技术规范宣传推广工作。将先进适用创新成果融入计量技术规范,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推广应用。

五、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国际化水平

(十四)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履行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计量技术活动。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计量领域的对接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计量合作伙伴关系,推进计量技术规范信息共享,为中国产业“走出去”做好技术支撑。密切与国际计量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在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医疗健康、清洁能源、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国际计量技术合作交流,参加并协助国际计量组织开展国际计量培训,加强国际计量知识传播,分享我国实践经验,为国际计量组织活动作出中国贡献。

(十五)积极参与国际重要计量规则规范制定。加强对国际计量技术、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和国际标准的跟踪和研究,了解掌握国际计量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和动态,积极参与国际计量组织技术委员会的活动,提升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的参与度,在制定国际计量规则规范中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方案,并不断提高对国际计量技术、国际计量规则规范转化运用的能力和水平。在我国计量技术、计量器具产业具有优势的领域,积极争取承担国际计量组织中相对应的领导职务和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主导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提升我国在制定国际计量规则规范中的话语权。引导并支持我国计量技术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国际计量规则规范制定。

(十六)提升与国际接轨水平。实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国际化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对我国重点领域现行计量技术规范的国际比对研究,找出存在差异并进行原因分析。对制修订的计量技术规范,要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优先采用国际计量规范或国际标准等国际技术文件,提高我国计量技术规范与国际技术文件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和国际接轨水平,推进国际计量互认,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参与国际计量组织技术活动国内机制建设,推动技术规范制度型开放,促进规则规范联通。

六、组织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计量技术委员会的领导,研究制定具体管理规定,推动本意见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针对经济社会对计量技术规范的需求,科学制定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计划,争取经费支持。

(十八)加强统筹协同。推动建立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相互协同的计量技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联动,优势互补,确保部门和地方(区域)计量技术规范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协调一致。探索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交流合作,合力提升计量技术规范供给质量。

(十九)加强示范推广。鼓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和发展特点,在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中积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深入调研,及时梳理和总结典型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标杆典型。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计量咨询、科普宣传和知识传播,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社会影响力,推动计量技术规范在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提高全社会计量意识,营造关注计量、支持计量、应用计量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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