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只能开展非强检的,不在该办法管理之内,依旧参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实施。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办法所称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以及授权的专业性或者区域性计量检定机构。请问何谓“普通专项授权机构”?哪里说了不适用? 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普通的专项授权机构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重要的话说三遍。 没有依据证据,说一万遍也没用。 计量法有一条,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授权专业性区域行计量检定机构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可以授权......的意思是,我可以认定你是法定的,也可以不认定你是法定的。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 《计量法》第二十条原文如下: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哪里说了“一切以有没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为准”?是你自己臆断的吧?什么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其他检定需要授权的? 下面来看看《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是怎么说的吧:
哪里说了授权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不属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