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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专项计量授权单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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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6 11: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7-16 11:25
有自收自支的政府嫡系部队吗?嫡系部队除了获得政府拨款,还有大量收费的非强检业务。只是现在眼睁睁地看着 ...

别说计量院所有的自收自支,连市场局有的地方都自收自支。
路云 发表于 2025-7-16 12: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6 11:40
别说计量院所有的自收自支,连市场局有的地方都自收自支。

我所说的“自收自支”意指没有政府拨款,完全自负盈亏。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6 15: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7-16 12:03
我所说的“自收自支”意指没有政府拨款,完全自负盈亏。

我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自负盈亏没有拨款。
一条大番薯 发表于 2025-7-17 11: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授权可以出检定
路云 发表于 2025-7-17 15: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从广义的角度说,企业内部的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强制检定,也可以界定为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只是授权的范围不同而已。都是法制计量范畴的监管活动与要求,都是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

只是人们通常从狭义的角度,认为授权向社会开展检定的,才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包括《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如此)。因为考核的要求更严,如:必须通过JJF 1069的考核,开展强制检定、仲裁检定、配合执法检查所使用的计量标准还必须取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等。这些都是授权在企业内部开展检定(包括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所不需要的。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18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争啥争,我就在专项授权的检定机构。有啥问题不明白的我给你了断
路云 发表于 2025-7-18 11: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之021 发表于 2025-7-18 09:56
从广义角度来说,你跟江西省长都是公民。
实际区别如草履虫和人。
扯什么蛋。 ...

你不就是那草履虫吗,啥狗P证据也没见你晒出一样,你不就只会耍嘴皮子扯蛋吗。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8 13: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18 10:53
争啥争,我就在专项授权的检定机构。有啥问题不明白的我给你了断

他们说你是法定机构,你是吗?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5-7-18 14:3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按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拿到证的,都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8 15: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zyq6006594 发表于 2025-7-18 14:35
只要是按照JJF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拿到证的,都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市场局所有的授权考核有没有不按照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办法考核的?
长度室 发表于 2025-7-18 20: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18 10:53
争啥争,我就在专项授权的检定机构。有啥问题不明白的我给你了断

请问您单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么。
路云 发表于 2025-7-18 21: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8 15:40
市场局所有的授权考核有没有不按照106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办法考核的? ...

当然有咯。《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款所说的“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其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就无需通过JJF 1069的考核。它显然不在《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路云 发表于 2025-7-21 08: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之021 发表于 2025-7-21 08:38
论坛上都有证据,至于你,不配别人解释。

P证据拿不出,最好识相闭嘴滚远一点。

 楼主| 伯鲁江 发表于 2025-7-24 09:4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单位就是专项授权,授权区域是,本单位所在的城市。具体不说。例如:某某市地区。但没有社工标
x86438751 发表于 2025-7-24 11: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deepseek给出的答案: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与专项计量授权单位的主要区别如下:

1. 设立依据与性质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立,属于国家法定技术机构,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特征‌12。
‌专项计量授权单位‌:通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获得特定项目检定资格,属于社会技术力量的补充,通常针对专业性、区域性需求‌45。
2. 职责范围
‌法定机构‌:
承担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法定任务;
建立和维护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负责量值传递及技术规范起草‌。
‌授权单位‌:
仅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检定(如特定行业计量器具);
通常与法定机构业务形成互补(如民用四表、大流量传感器等)‌。
3. 法律效力
‌法定机构‌:出具的检定结果具有全域法律效力‌。
‌授权单位‌:仅限授权项目及区域内有效‌。
4. 设立条件
‌法定机构‌:需具备法人资格、计量基准/标准及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严格考核‌。
‌授权单位‌:需满足专项设备、人员资质等条件,且授权项目需经必要性评估‌。
5. 监管要求
‌法定机构‌:接受上级计量行政部门直接监督,定期提交工作报告‌。
‌授权单位‌:需保存完整原始记录,接受授权部门抽查,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
补充说明
专项授权分为两类:一是对社会开展检定的授权(需与法定机构业务互补),二是单位内部强制检定的授权‌9。而法定机构无论是否接受专项授权,其法律地位均高于普通授权单位‌
路云 发表于 2025-7-24 12: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伯鲁江 发表于 2025-7-24 09:40
我单位就是专项授权,授权区域是,本单位所在的城市。具体不说。例如:某某市地区。但没有社工标
...

没有社公标,只是不能向社会开展强制检定、仲裁检定、以及配合政府的执法检查,但是可以向社会开展非强制检定呀,这同样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所应承担的任务。不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不可能允许向社会开展检定业务的。你单位的专项授权,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四)款,以及《计量授权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a.png

b.png


长度室 发表于 2025-7-25 08: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伯鲁江 发表于 2025-7-24 09:40
我单位就是专项授权,授权区域是,本单位所在的城市。具体不说。例如:某某市地区。但没有社工标
...

您好,我也想了解下。有的人认为有具有面向社会开展检定/校准业务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就属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您单位属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么?
路云 发表于 2025-7-25 11: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7-25 11:04 编辑

我没有说“校准”,我只是就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谈“检定”。通过CNAS能力认可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校准实验室,就不属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互不搭界。

长度室 发表于 2025-7-25 13: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云 发表于 2025-7-25 11:03
我没有说“校准”,我只是就法制计量范畴的活动谈“检定”。通过CNAS能力认可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的 ...

没说CNAS,就是说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25 14: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跟着感觉走 于 2025-7-25 14:51 编辑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18 13:15
他们说你是法定机构,你是吗?


当然是呀,为啥不是呀,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义呀。依法建立或者依法授权的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25 15: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25 14:16
当然是呀,为啥不是呀,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义呀。依法建立或者依法授权的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你们对外宣传自己是法定机构?媲美计量院所的那种?
跟着感觉走 发表于 2025-7-25 15: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25 15:01
你们对外宣传自己是法定机构?媲美计量院所的那种?

好好学习,看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定义
路云 发表于 2025-7-25 17: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25-7-25 17:14 编辑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25-7-25 15:01
你们对外宣传自己是法定机构?媲美计量院所的那种?

为啥不能对外宣称自己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呀?早就告诉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分两类:第一类是政府依法设置的,第二类是政府依法授权建立的。各地计量院所自然属于第一类。除第一类外,但凡政府依法授权向社会开展检定(包括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均属于第二类“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两者开展的业务往往是互补的,为什么不能和计量院所媲美?

路云 发表于 2025-7-25 17: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度室 发表于 2025-7-25 13:31
没说CNAS,就是说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专项计量授权证书。

《计量授权管理办法》不涉及“校准”授权。但凡某些地方或部门制定发布的规章,所说的校准授权,从国家顶层法律(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都是找不到依据的。缺乏顶层法律支持的所谓“校准授权”,本身就有点搞笑。从法制计量的角度谈,就应该是“非强制检定”的授权。否则就是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两者搅合在一起和稀泥。

路云 发表于 2025-7-25 18: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知之021 发表于 2025-7-24 10:01
中人以下,不可语上

参与本主题讨论的人中,也只有你跟14楼哪位,不参与讨论,不提供证据,像两只跳梁小丑,一唱一和在这里秀瞎哔哔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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